8月18日,全国企业破产重整案件信息网发布江苏省镇江经济开发区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2025)苏1191破31号之三。2026年7月17日,江苏涌泉光伏科技有限公司管理人向本院提出申请,称江苏涌泉光伏科技有限公司暂无可分配财产,请求本院终结江苏涌泉光伏科技有限公司破产清算程序。本院认为:江苏涌泉光伏科技有限公司暂无可分配财产,管理人的申请符合法律规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二十条之规定,裁定如下:终结江苏涌泉光伏科技有限公司的破产清算程序。本裁定自即日起生效。
据全国企业破产重组信息网信息显示,2025年11月27日,江苏省镇江经济开发区人民法院发布民事裁定书,宣告江苏涌泉光伏科技有限公司破产。
裁定书显示,申请人荣马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以江苏涌泉光伏科技有限公司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为由,向法院申请破产清算,法院于2025年7月25日裁定受理该申请,并于10月27日召开第一次债权人会议。经法院查明,被申请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明显缺乏清偿能力,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一百零七条之规定,作出上述破产宣告裁定,该裁定自即日起生效。
据公开资料显示,江苏涌泉光伏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2006年11月29日,注册资本为3000万元,注册地址位于镇江市解放路17号308室,所属行业为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经营范围包含:光伏项目的研发;光伏能源工程施工、安装、维护;光伏设施及元器件的销售及技术咨询。(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当时,企业经营状态为吊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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