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6日,江苏林洋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林洋能源”)与北京东方生态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新能”)在北京正式签署战略合作框架协议。东方新能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于旸,林洋能源副总裁兼董事会秘书崔东旭等共同出席签约仪式。

根据协议,双方将本着“资源共享、优势互补、互惠互利、合作双赢”的原则,提前谋划、共同布局。东方新能将充分发挥其在资源整合及投资运营管理方面的深厚积淀,而林洋能源将发挥其自身在能源领域的品牌影响力、全产业链资源、项目管理能力、技术标准等方面的优势,充分依托双方既有生态体系创新储能业务模式,促进风光储项目开展合作。

未来,双方将紧紧围绕国家“碳达峰、碳中和”战略目标,坚持清洁低碳、安全高效发展方针,顺应全球能源发展趋势,抢抓能源转型市场机遇,持续深化多维度、多层次合作,以务实行动拓展合作广度与深度,共同助力国家能源结构优化升级,为实现“双碳”目标贡献坚实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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