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6日,晶科能源(SH:688223)发布公告,为了开发利用公司厂区屋顶资源,补充日常生产运营电力需求,并提高能源集约化利用,公司全资子公司上饶市广信区晶科光伏制造有限公司与关联人上饶市晶佑电力有限公司签署《能源管理协议》,在广信晶科厂区内投建屋顶分布式光伏电站项目并购电,总共涉及关联交易金额预计为7,467万元(项目整体25年运营期内预计金额合计)。
公告显示,在合同签署之日前12个月内,上饶晶佑为公司关联人晶科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晶科科技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企业,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第15.1(十五)之规定,上饶晶佑视同公司的关联方,本次签署《能源管理协议》构成关联交易。
晶科能源表示,公司子公司本次签署《能源管理协议》暨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系公司为充分利用厂区屋顶资源,满足日常生产运营的需求而进行的日常关联交易,以公司正常经营业务为基础,遵循公允性原则,并参考同区域市场平均价格并经双方协商确定交易价格,以达到能源节约利用的目的。本次关联交易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不会因该关联交易对关联方产生重大依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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