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9日,工信部、国家发改委、国家能能源局等五部门联合印发《工业绿色微电网建设与应用指南(2026—2030年)》的通知。
通知要求,工业企业和园区新建太阳能、风能等可再生能源发电每年就近就地自消纳比例原则上不低于60%;电力现货市场连续运行地区,分布式光伏可通过聚合方式接入用户侧电网或与用户开展专线供电,采用自发自用余电上网模式参与现货市场,上网电量占总可用发电量的比例不超过 20%。
文件指出,工业绿色微电网要按照主配微电网协同发展有关要求开展规划建设,建设模式根据建设主体、运营模式等情况,主要包括自筹自建型和第三方共建型。项目建设和运行过程中,由项目核准或备案机关负责项目建设和运行安全监管。

工业和信息化部等五部门关于印发《工业绿色微电网建设与应用指南(2026—2030年)》的通知
工信厅联节〔2025〕77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发展改革委、国资委、市场监管部门、能源部门,有关中央企业: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制造业绿色低碳发展行动方案(2025—2027年)》,促进重点行业领域节能降碳,现将《工业绿色微电网建设与应用指南(2026—2030年)》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
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
国务院国资委办公厅
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
国家能源局综合司
2025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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