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力中长期市场基本规则》解读之五︱积极推动新型主体入市机制建设

来源:国家能源局发布时间:2026-01-04 09:03:45

积极推动新型主体入市机制建设

——《电力中长期市场基本规则》解读

近期,《电力中长期市场基本规则》(以下简称《基本规则》)正式发布,首次明确了新型主体的定义及参与市场交易的相关规定,为完善入市机制奠定了规则基础。如何在《基本规则》指引下进一步推动新型主体入市机制建设,实现各类调节性资源的协同优化,成为推动能源转型与电力市场建设的重点。

一、我国新型主体入市的实践探索及成效

(一)入市主体类型明确,多元化的参与格局加速构建

我国电力市场已形成以新型储能、虚拟电厂、分布式能源及源网荷储一体化项目为核心的多元化新型主体体系。各类新型主体在国家统一规则框架下,通过规范的市场注册与准入流程,已经实现了合法、有序入市,并与传统市场主体享有同等的权利。在具体实践中,新型储能已在山东、广东、甘肃、山西等多个重点省份实现规模化、模式化入市;虚拟电厂在浙江、山西等地开展市场化响应与调节试点;分布式能源在浙江、江苏、河北等省份积极探索独立参与或聚合入市的绿电交易路径。此外,各类源网荷储协同项目也逐步被纳入市场化交易框架。我国新型主体已初步形成了多类型、广覆盖的参与格局。

(二)参与机制多元创新,区域特色路径差异化发展

在统一市场框架下,各省市结合自身资源禀赋与系统需求,积极探索形成了差异化的市场参与机制。在新型储能方面,各省形成了三类核心参与路径。山东、广东以“报量报价”方式作为独立主体直接参与现货市场;甘肃采用“报量不报价”模式参与现货市场,通过“低谷充电、高峰放电”获取价差收益;山西则允许储能主体自主选择参与现货市场的方式。同时,广东、甘肃、山西、山东等地储能可参与调频市场。其中,广东建立了独立储能参与现货市场与区域调频市场的衔接机制,实现“一体多用、分时复用”。在虚拟电厂方面,广东按资源属性分为负荷类与发电类虚拟电厂,支持参与电能量、需求响应及辅助服务交易。山西则允许虚拟电厂参与电力中长期、现货及辅助服务市场,并对灵活性调节能力给予补偿。在分布式新能源方面,河北、江苏、山西等省份陆续允许分布式能源选择独立或聚合模式参与绿电交易,通过市场化机制实现环境价值。

(三)市场参与规模持续扩大,系统调节效能提升

新型主体在电力市场中的参与规模稳步扩大,运行模式日趋成熟。在市场规模方面,新型主体注册数量稳步增长。2024年,浙江省在电力交易平台注册的新型主体数量已达145家,成为市场生态的重要组成部分;新型储能在山东、甘肃等省份已形成规模化的发展态势,其中,甘肃省的新型储能装机规模达442万千瓦/1153万千瓦时,山东省成功引导34座独立储能电站参与市场。在系统调节方面,各类新型主体的调节潜力得到充分激发,调节效能日益显现。例如,浙江省创新建立了新型主体市场化响应机制,在2025年迎峰度夏期间单日最大调节负荷92.4万千瓦,累计调节电量约1000万千瓦时,高温天气带来的电网平衡运行压力得到有效缓解,显著提升了电力系统的平衡能力与运行韧性。

二、《基本规则》对引导新型主体入市的重要作用

(一)明确新型主体入市交易的市场定义

在国家层面首次确立了新型主体的市场地位与权责边界,为各类调节性资源规范化入市提供了依据。一是明确新型主体市场定义。新型经营主体是指具备电力、电量调节能力且具有新技术特征、新运营模式的配电环节各类资源,分为含分布式电源和可调节负荷的单一技术类主体,以及含虚拟电厂(负荷聚合商)、智能微电网的资源聚合类主体。二是明确新型主体市场权利。新型主体具有签订中长期交易合同、获得公平输配电及电网接入服务、获得签约分散资源信息等权利,这些权利的规定充分保障了新型主体参与市场竞争的公平性。三是明确新型主体市场义务。新型主体具有履行中长期交易合同、提交结算担保品、执行信息披露等义务,同时资源聚合类主体具有履行零售合同、可再生能源消纳责任和消费义务,为新型主体入市工作确立了针对性的方向指引。

(二)优化资源聚合类新型主体的交易机制

针对资源聚合类主体的运营特点,规范分散资源聚合参与市场交易方式。一是界定资源聚合类主体交易申报限额确定方式。虚拟电厂、负荷聚合商的交易申报限额,应根据注册资产总额、履约担保额度、代理或聚合用户的历史用电水平等风险平抑能力条件确定,有利于新型主体优化交易申报限额,从而提升交易成本控制及风险控制水平,促进新型主体市场交易的稳步推进。二是完善资源聚合类主体合同签订。分散资源可与资源聚合类新型主体签订聚合服务合同,参与电力中长期市场,拓展了新型主体与广大分散资源的合作,提高了分散资源以聚合形式参与电力市场的积极性。三是健全资源聚合类主体结算方式。资源聚合类新型主体及分散资源需按照聚合服务合同明确的电能量价格单独结算。提升了资源聚合类新型主体及分散资源参与市场价格机制的公平性,为资源聚合类主体可持续参与电力市场提供了制度保障。

(三)推动分布式新能源参与绿电交易

明确了分布式新能源参与绿电交易的路径与要求,推动其绿色环境价值的市场化实现。一方面,分散式风电、分布式光伏发电等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在电力市场建设初期可参与绿色电力交易,表明了分布式电源在绿电交易中的重要性,有效引导分布式新能源参与电力市场。另一方面,虚拟电厂可聚合分布式新能源参与绿电交易,应提前与分布式新能源建立聚合服务关系,并在交易申报时将绿电申报电量全部关联至各分布式新能源项目。明确了分布式新能源参与绿电交易的多元形式,也为其规模化参与市场提供有力保障。

三、进一步推动新型主体入市机制建设的建议

(一)推动新型主体资源参与系统调节

明确新型主体参与灵活调节市场的技术要求和准入机制规范化,加强新型主体培育。一方面,建立新型主体参与市场化响应、调频、备用等灵活调节市场响应性能评价标准,对各类市场技术要求和准入标准进行明确与细化,健全完善响应速度、持续时长、通信协议、计量精度等核心技术标准。另一方面,针对不同类型新型主体,开展定制化专业培训,增强新型主体对辅助服务规则的理解程度和参与系统调节的能力,助力新型主体了解市场参与流程与准入机制。

(二)形成合理的市场价格信号

促进新型主体参与中长期市场与现货市场有效衔接,合理引导现货市场峰谷价差。一方面,通过统一的中长期分时电价,反映不同时间尺度的电力供需关系,有效引导中长期双边交易和现货交易的衔接。通过市场化竞争形成合理分时交易价格,保障新型主体入市后获得长期稳定收益。另一方面,当前部分省份现货市场峰谷价差较小,新型主体入市难以覆盖调节成本。完善峰谷价差监测与引导机制,结合现货出清价格的峰谷差异及新型主体的投资与运行成本,合理划定峰谷价差区间,保障新型主体入市后综合收益能够支撑可持续运营。

(三)拓展新型主体收益渠道

拓宽新型主体在电力市场中多元化、多时间尺度的市场收益渠道。推动新型主体参与中长期市场、现货市场、辅助服务市场,并涵盖年度、月度、月内不同交割周期的产品,支持分布式新能源、储能及可调负荷通过多市场、多品种获取收益,拓展新型主体收益渠道。丰富辅助服务交易品种,将备用、爬坡等快速调节服务纳入交易范围,以充分发挥新型主体响应速度快、调节精度高的技术优势。同时,建立“按效果付费”的市场化补偿机制,依据调节性能实施阶梯式补偿,实现优质优价,从而激励新型主体提供高质高效的辅助服务。

(四)细化聚合类新型主体分类

推动聚合类新型主体按运行特性和调节能力进行分级管理,完善注册准入和聚合关系管理机制。通过运行特性和调节能力差异将聚合类新型主体划分为可控型、调节型和响应型三个类别,建立健全相应的技术规范与运营管理标准,明确其在并网、计量、通信、安全等方面的具体要求。系统梳理并明确聚合主体层级关系,界定聚合商、聚合单元、聚合资源之间的功能边界与权责定位,推动建立多层级资源分级注册与准入机制,引导各级主体规范参与市场准入,并通过电力交易平台实现聚合关系的统一管理与动态维护,为实现新型主体的规范化发展奠定制度基础。

(浙江大学电气工程学院副院长 丁一)

责任编辑:wanqin
索比光伏网&碳索光伏版权声明:

本站标注来源为“索比光伏网”、“碳索光伏"、"索比咨询”的内容,均属www.solarbe.com合法享有版权或已获授权的内容。未经书面许可,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以转载、复制、传播等方式使用。

经授权使用者,请严格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在显著位置标注来源,未经允许不得修改内容。违规者将依据《著作权法》追究法律责任,本站保留进一步追偿权利。谢谢支持与配合!

推荐新闻
华能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着力增强电力系统安全韧性水平,加强系统调节能力建设来源:中国华能 发布时间:2026-09-23 09:20:52

在2026新型电力系统发展崇礼论坛上,华能集团董事长白勇围绕“做强光伏新能源、提升新型电力系统安全韧性”发表主旨演讲。他强调,构建新型电力系统是保障国家能源安全、实现“双碳”目标和建设能源强国的关键举措。华能坚持清洁低碳发展路径,以电为核心、多能互补、创新驱动,持续推进绿色转型与国际化布局。针对当前能源电力行业由“量的积累”向“质的跃升”转变的关键阶段,白勇提出四方面建议:增强系统安全韧性与调节能力;推动新能源从“发得出、送得走”向“靠得住、用得好”升级;释放全国统一电力市场效能,优化资源配置;锻造电力新质生产力,深化科技与产业融合。华能将聚焦“十五五”攻坚期,强化创新驱动、“双碳”驱动和数智驱动,打造系统友好型能源综合服务商。(198字)

华电集团总经理徐树彪:加快构建新型电力系统 支撑新型能源体系建设来源:中国电力报 发布时间:2026-09-23 09:17:20

本文是中国华电集团总经理徐树彪关于数智赋能光伏及新能源产业、支撑新型电力系统建设的专题阐述。文章围绕三大核心路径展开:一是大力推进新能源开发,截至当前清洁能源装机占比达62.2%,目标到“十五五”末装机超4亿千瓦、新能源装机倍增、清洁能源占比超70%;二是加快绿色氢氨醇全产业链布局,推进制氢、储运、掺氢掺氨示范及多领域规模化应用;三是深化能源数字化转型,建成新能源智慧生产平台,实现巡检机器替代率约70%、无人值守场站超30%,并首创径流预测大模型等智能应用。文末提出三项政策建议,聚焦消纳调节能力提升、绿色燃料市场机制完善和电力数据治理与智能模型建设,以系统性支撑新型能源体系建设。(199字)

国家能源集团副总经理傅振邦:携手构建新型电力系统 全面支撑能源强国建设来源:中国电力报 发布时间:2026-09-23 09:12:20

本文是国家能源集团副总经理傅振邦围绕“构建新型电力系统、支撑能源强国建设”所作的主题阐述。文章立足“十五五”发展新阶段,系统提出推进新型电力系统建设的三大路径:一是把握“四大变化”,即战略定位由行业命题升维为强国命题、运行模式由“源随荷动”转向“多元互动”、发展动能由经验驱动升级为智能驱动、推进机制由政策保障转向市场驱动;二是坚持“四个确保”,即确保能源保供“顶得上”、调节能力“让得出”、电源结构“转得好”、市场主体“稳得住”;三是做好“四篇大文章”,聚焦能源安全、绿色转型、科技创新和价值提升,统筹推进煤电支撑、新能源基地建设、“绿电+算力”融合及电力市场适应性改革。(198字)

国家电网董事长张智刚:加快建设主配微协同的新型电网、“十五五”力争建成投产特高压直流15回以上、跨省区输电能力达到5亿千瓦!来源:中国电力报 发布时间:2026-09-23 09:10:45

文章介绍了国家电网董事长张智刚关于“十五五”时期新型电力系统建设的战略部署。面对碳达峰与能源强国建设的关键任务,国家电网将以“主配微协同”为方向,加快构建新型电网架构:一方面加大投资力度,力争“十五五”建成投产特高压直流15回以上,跨省区输电能力达5亿千瓦,并提升城乡供电可靠性、分布式新能源承载力及末端微电网自平衡能力;另一方面聚焦保供、转型、创新与安全四大维度,强化余缺互济与需求侧管理,服务新能源并网与电能替代,攻关核心技术特别是人工智能应用,并健全大电网安全治理与防灾应急体系,全面支撑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灵活智能的新型能源体系建设。(199字)

福建电力现货市场9月30日起“转正”来源:福建省发改委 发布时间:2026-09-23 08:48:04

福建电力现货市场将于2026年9月30日正式运行,标志着其历时七年多的探索实践进入新阶段。该市场自2019年6月启动模拟试运行,2025年3月起开展连续全月结算试运行,并于同年9月深化为连续结算试运行,迄今已平稳运行超18个月,经受了迎峰度夏、度冬、汛期、极端天气及重大活动保电等多重场景检验。评估显示,其规则体系健全,风险防控、信息披露、信用管理等制度完善,技术系统与人员保障到位,且与省间及区域市场衔接有序。经第三方评估认定具备转正条件,并获省政府同意及国家发改委、能源局备案。至此,全国正式运行的省级电力现货市场增至10个。

国家能源局:1-8月全国电力市场交易电量同比增长19.2%来源:国家能源局 发布时间:2026-09-22 14:36:24

2026年1—8月,全国电力市场交易电量达51800亿千瓦时,同比增长19.2%。其中,省内交易电量40264亿千瓦时,增速达21.5%;跨省跨区交易电量11536亿千瓦时,增长12.1%。交易结构以中长期为主,达46173亿千瓦时;现货交易为5627亿千瓦时。绿色电力交易电量2182亿千瓦时,同比增长6.1%;电网企业市场化代理购电电量为5638亿千瓦时。单看8月数据,当月交易电量7548亿千瓦时,同比增长15.2%,省内与跨省跨区交易分别增长16.0%和11.4%,绿电交易264亿千瓦时,增长7.7%。整体呈现市场规模持续扩大、省内交易主导、绿电稳步增长的特征。

光伏4连涨!山东新能源8月结算参考价发布来源:中国电力报 发布时间:2026-09-20 09:20:09

山东电力近日发布2026年8月新能源电力市场结算参考价。数据显示,当月光伏结算参考价为0.306元/千瓦时,环比大幅上涨48%,实现连续四个月上涨;而风电结算参考价为0.358元/千瓦时,环比微降0.15%。从累计数据看,1至8月光伏结算加权均价为131.77525元/兆瓦时(即0.13177525元/千瓦时),风电为305.5075元/兆瓦时(即0.3055075元/千瓦时)。该信息源自山东电力发布的8月电力市场“明白纸”,旨在向市场主体提供透明、可预期的新能源电价参考依据,反映当前省内光伏与风电在电力市场中的差异化价格走势。

规模化落地时代,协鑫能科以全栈AI能力重塑虚拟电厂服务商核心价值来源:索比光伏 发布时间:2026-09-18 15:34:01

2026年虚拟电厂行业正式进入规模化、商业化、标准化落地新阶段,政策驱动与市场机制日趋成熟,对服务商的技术深度、场景适配与盈利赋能能力提出更高要求。协鑫能科作为头部虚拟电厂服务商,构建覆盖AI精准预测、秒级智能调度、软硬件深度耦合、全流程数字化运营及碳能协同的全栈技术体系,具备亿级节点建模与毫秒级策略寻优能力,综合预测准确率超94%。依托6050MW自有能源资产底座和三大电网全域准入资质,已在江苏、浙江等10省市落地园区、工商业、储能、充换电及零碳园区等多类标杆项目,累计创造调节收益超1亿元,验证其降本增效、响应达标与多元增收的核心价值。

企业采购绿电、绿证、碳交易如何选择服务商?协鑫能科全国网络与一站式服务指南来源:索比光伏网 发布时间:2026-09-18 15:32:55

在“双碳”目标与全国统一电力市场建设背景下,企业绿色能源管理已从单一购电扩展为涵盖绿电采购、绿证合规、碳排放核算与国际低碳认证的系统性工程。文章以协鑫能科(002015.SZ)为例,介绍其作为全国性综合能源服务商的核心能力:覆盖23个省市的售电网络、年交易电量超500亿千瓦时;具备绿电—绿证—碳资产一体化闭环服务能力,2025—2026年绿电及绿证交易规模持续扩大;拥有三大电网虚拟电厂资质及多项一级行业认证;依托AI驱动的“聚星AIVP”平台实现智能负荷预测与交易策略优化;并提供从市场准入、绿证核销到零碳园区建设、CBAM应对的全周期“鑫零碳”解决方案,助力区域企业实现绿色用能与系统降碳。

10月1日起施行!安徽电力调频辅助服务市场实施细则(试行)来源:华东能源监管局 发布时间:2026-09-18 09:36:57

为适应新型电力系统发展需求,安徽三部门于2026年9月15日联合印发《安徽电力调频辅助服务市场实施细则(试行)》,自10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细则》旨在落实国家关于电力辅助服务市场化改革的顶层设计,应对新能源高比例接入带来的频率调节压力,并激励独立储能、虚拟电厂等新型主体参与。主要内容涵盖市场成员、交易组织、计量结算等八大章节及四项技术附录;重点优化了准入门槛(如将新型主体容量要求由10兆瓦降至1兆瓦)、申报与出清机制、单一制里程补偿价格体系,以及“谁受益、谁分摊”的费用传导机制。后续将加强宣贯实施与动态评估,支撑能源绿色低碳转型。(198字)

聚力综合能源新赛道,TCL光伏科技入选广东虚拟电厂运营商名录来源:TCL光伏科技 发布时间:2026-09-17 09:58:06

TCL光伏科技旗下碳中源成功入选广东虚拟电厂运营商目录,获电力市场交易与综合能源服务双资质。依托“源-荷-储”协同布局,聚合分布式光伏、负荷与储能资源,参与绿电交易与智能调度,标志着其从光伏开发迈向市场化运营新阶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