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31日,*ST沐邦(SH:603398)发布公告,公司近日从控股股东江西沐邦新能源控股有限公司处获悉,根据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出具的《执行裁定书》,因沐邦新能源控股未履行(2025)沪0115民初56612号民事判决书确定的义务,依法裁定拍卖、变卖被执行人江西沐邦新能源控股有限公司持有的*ST沐邦共计2,363,264股股票(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54%)。
公告指出,本次司法拍卖源于子公司内蒙古豪安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与诚泰融资租赁(上海)有限公司之间的融资租赁合同纠纷。该案经上海浦东法院审理,并出具(2025)沪0115民初56612号民事判决书。因沐邦新能源控股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经诚泰租赁申请,上海浦东法院裁定强制执行,并裁定拍卖沐邦新能源控股持有的公司股票以清偿债务。
公告显示,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沐邦新能源控股持有*ST沐邦股份69,723,61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16.08%,均为无限售流通股。其中65,483,006股(占沐邦新能源控股所持公司股份的93.92%)处于质押状态;沐邦新能源控股所持公司股份已全部被司法冻结及轮候冻结。
*ST沐邦表示,若本次拍卖最终成交,沐邦新能源控股持股数量将减少至67,360,352股,持股比例将降至15.53%,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仍为公司控股股东,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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