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4日,*ST沐邦(SH:603398)发布公告,近日从控股股东江西沐邦新能源控股有限公司处获悉,根据广东省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法院于2025年11月24日出具的《执行裁定书》((2025)粤0307执18269号之一),因沐邦新能源控股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法院裁定:拍卖、变卖被执行人江西沐邦新能源控股有限公司持有的江西沐邦高科股份有限公司10,470,610股无限售流通股股票(占公司总股本的2.41%)以清偿债务,并以拍卖日前二十个交易日的平均收盘价作为起拍价。
公告显示,本次司法拍卖源于沐邦新能源控股与深圳智卓投资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之间的借款合同纠纷。该案经深圳龙岗法院主持调解,各方已于2025年5月23日达成《民事调解书》((2025)粤0307民初25722号),确认截至2025年5月21日,沐邦新能源控股及廖志远尚欠深圳智卓本金、利息及律师费合计人民币52,237,397.74元,并约定分期偿还。因沐邦新能源控股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经深圳智卓申请,深圳龙岗法院裁定强制执行,并裁定拍卖沐邦新能源控股持有的公司股票以清偿债务。
公告同时披露,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沐邦新能源控股持有公司股份69,723,61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16.08%,均为无限售流通股。其中65,483,006股,占沐邦新能源控股所持
公司股份的93.92%,处于被质押状态;沐邦新能源控股所持公司股份已全部被司法冻结及轮候冻结。若本次拍卖最终成交,沐邦新能源控股持股数量将减少至59,253,006股,持股比例将降至13.66%,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仍为公司控股股东,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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