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建立健全“绿电直连”价格形成机制、交易规则和准入条件

来源:江西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发布时间:2025-11-25 08:36:38

近日,江西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等六部门印发关于推动江西省制造业绿色低碳发展实施意见的通知。《通知》指出:加快建立数字化能碳管理体系,鼓励各地对照《工业企业和园区数字化能碳管理中心建设指南》,推动企业、园区开展能碳管理中心建设或对现有能源管理中心实施改造,实现能耗和碳排放的精准化计量、精细化管控、智能化决策和可视化呈现。

持续推进“江西绿色制造服务行”,培育一批专业化的服务机构,鼓励采用合同管理和托管服务等方式,进一步提升园区绿色制造服务能力。支持各地聚焦重点产业、重点企业开展公益性节能降碳诊断服务,围绕绿色化改造、能源资源高效利用、碳排放和碳足迹管理等领域,提出绿色化改造建议,强化诊断结果应用。

发展壮大新能源产业,提升光伏、锂电产业能级,推动氢能产业高质量发展,加强能源产供储销体系建设,推进非化石能源安全可靠有序替代化石能源,拓展清洁低碳氢在冶金、石化化工等行业规模化应用。协调电力用户、电网、发电企业以及其他相关方共同探索“绿电直连”模式,根据国家统一部署,建立健全“绿电直连”的价格形成机制、交易规则和准入条件,更好满足制造业应用绿色能源的需求。指导企业做好绿电绿证交易。

原文如下:

江西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等六部门印发关于推动江西省制造业绿色低碳发展实施意见的通知

各设区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发展改革委、科技局、生态环境局、市场监管局,人民银行省内各市分行,赣江新区经济发展局、创新发展局、生态环境局、市场监管局:

现将《关于推动江西省制造业绿色低碳发展的实施意见》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江西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江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江西省科学技术厅

江西省生态环境厅

江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中国人民银行江西省分行

2025年11月11日

关于推动江西省制造业绿色低碳发展的实施意见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江西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推动制造业绿色低碳发展的部署,积极稳妥推进工业领域碳达峰,加快完善绿色制造和服务体系,根据《制造业绿色低碳发展行动方案(2025-2027年)》(国办发〔2025〕21号)《关于加快推动制造业绿色化发展的指导意见》(工信部联节〔2024〕26号),结合江西省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意见。

一、引导区域绿色低碳转型。坚持全省一盘棋,综合考虑各地产业特点、资源禀赋、环境承载力、绿色发展基础等因素,开展全省区域制造业绿色发展评价,动态调整评价体系,将评价结果纳入全省工业高质量发展考核,靶向提升各地制造业绿色化水平。实施绿色园区低碳提质升级行动,遴选支持一批园区开展建设,从基础设施、能源资源利用、产业发展、生态环境、碳排放和碳足迹管理等方面,探索全省园区绿色低碳转型路径。(责任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牵头,省发展改革委、省生态环境厅等相关部门配合;各设区市有关部门、赣江新区有关单位均为责任单位,下同)

二、提升产业集群设备能效水平。实施工业设备更新行动,支持一批产业集群企业规模化技术改造试点建设,引导县、区内中小微企业积极融入产业链群链主企业、龙头骨干企业的产业链供应链,围绕降低能耗和碳排放强度,实施以设备更新为主要抓手的小快准技术改造。重点推广应用高效电动机、变压器、工业锅炉、除尘器、电焊机、空气压缩机、通风机、潜水电泵等主要用能设备,提升产业链群能效水平。(责任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三、研发绿色低碳技术装备。实施制造业绿色低碳转型科技攻关行动,鼓励企业、高校、研究机构结合产业绿色转型需求,开展关键共性技术研发,推动一批绿色低碳技术装备列入国家推广目录。对获得省科技项目立项的,按政策规定给予支持。(责任单位:省科技厅牵头,省工业和信息化厅配合)

四、支持绿色低碳改造提升。以传统产业深度绿色转型为重点,实施“千项技改、万企升级”行动,推动产品结构、用能结构、原料结构优化调整和工艺流程再造。完成重点行业和领域新一轮改造升级,支持企业围绕绿色设计、节能降碳、节水和废水循环利用、资源综合利用等方向,实施全流程系统化技术改造,提升绿色制造水平。(责任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五、培育绿色制造标杆。完善绿色制造体系,发挥绿色工厂在制造业绿色低碳转型中的导向作用,形成规范化、长效化培育机制。发布绿色制造先进经验和典型案例,宣传推广绿色低碳转型成效,指导企业对标提升。实施绿色工厂分级管理,培育行业绿色制造标杆,分领域打造绿色制造领军力量。支持企业、园区争创国家级能效领跑者、水效领跑者、绿色园区。(责任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六、推进数字化和绿色化深度融合。深化实施制造业数字化转型行动,发挥数字技术在提高资源效率、环境效益、管理效能等方面的赋能作用,加速生产方式数字化绿色化协同转型。推广“新一代信息技术+绿色低碳”典型应用场景,加强数字技术在绿色制造领域的应用,提高全要素生产率。加快建立数字化能碳管理体系,鼓励各地对照《工业企业和园区数字化能碳管理中心建设指南》,推动企业、园区开展能碳管理中心建设或对现有能源管理中心实施改造,实现能耗和碳排放的精准化计量、精细化管控、智能化决策和可视化呈现。(责任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牵头,省发展改革委、省生态环境厅配合)

七、加强用能和碳排放管理。完善全省重点用能和碳排放企业名单,推动企业设置碳排放管理岗位、配备碳排放监测设备与计量器具,指导企业落实碳排放报告、能源计量管理等制度。加强全省“两高”项目管控,完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办法,强化新上项目对碳排放双控目标影响的分析评估。核查重点行业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报告,指导纳入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的排放单位开展交易和配额清缴。积极争取“两新”等政策资金,支持节能降碳项目建设。(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生态环境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八、建立产品碳足迹管理体系。出台全省产品碳足迹管理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鼓励企业、行业协会、科研机构及相关单位制定产品碳足迹团体标准,推动一批标准上升为行业或国家标准。开展产品碳足迹因子研究,建设省级产品碳足迹综合服务平台。严格执行国家产品碳标识认证制度,稳步推进宜春市锂电池国家产品碳足迹标识认证试点建设。支持牵头制定产品碳足迹标准的相关单位按程序申报“江西省省长质量奖和专利奖”。(责任单位:省生态环境厅牵头,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市场监管局配合)

九、推动工业资源循环利用。支持各地完善资源循环利用机制,健全再生资源回收体系,探索“工业互联网+再生资源回收”模式。推进国家级工业资源综合利用基地、大宗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示范基地建设,鼓励建材企业扩大工业固废应用规模,引导废钢铁、废有色金属、废塑料等再生资源利用企业向精深加工方向发展。完善新能源汽车废旧动力电池回收利用体系,畅通废旧锂电池回收利用渠道。落实资源综合利用企业税收优惠政策,支持资源综合利用产业发展,培育一批再生资源综合利用行业规范条件公告企业。(责任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发展改革委、省商务厅、省市场监管局、国家税务总局江西省税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完善绿色制造服务体系。锚定构建“一园区一机构”的稳定服务模式,完善制造业绿色低碳转型常态化服务体系。持续推进“江西绿色制造服务行”,培育一批专业化的服务机构,鼓励采用合同管理和托管服务等方式,进一步提升园区绿色制造服务能力。支持各地聚焦重点产业、重点企业开展公益性节能降碳诊断服务,围绕绿色化改造、能源资源高效利用、碳排放和碳足迹管理等领域,提出绿色化改造建议,强化诊断结果应用。(责任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十一、扩大绿色能源供给。发展壮大新能源产业,提升光伏、锂电产业能级,推动氢能产业高质量发展,加强能源产供储销体系建设,推进非化石能源安全可靠有序替代化石能源,拓展清洁低碳氢在冶金、石化化工等行业规模化应用。协调电力用户、电网、发电企业以及其他相关方共同探索“绿电直连”模式,根据国家统一部署,建立健全“绿电直连”的价格形成机制、交易规则和准入条件,更好满足制造业应用绿色能源的需求。指导企业做好绿电绿证交易。(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能源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二、强化政策金融支持保障。建立完善绿色项目库,引导金融机构加强线上线下银企对接,按照市场化、法治化原则对入库项目提供绿色信贷支持,为建材、钢铁、石化、有色金属等产业绿色化改造提供融资服务。鼓励各地开展“绿色+高端制造”等绿色金融创新试点,推广“节水贷”“生态信贷通”“绿色工厂贷”等多样化信贷产品。探索开展企业“碳资产”评估,支持银行机构创新并推广“碳资产”抵质押贷款产品,为制造业具有显著碳减排效应的项目提供优惠利率贷款。(责任单位:中国人民银行江西省分行牵头,江西金融监管局、省生态环境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配合)

各级工信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加强统筹谋划,强化重大问题研究和政策协同,巩固提升工作合力,推动实施意见落实落地。要发挥舆论导向作用,运用媒体平台,全方位、多角度宣传制造业绿色低碳发展有关政策,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制造业绿色低碳发展的浓厚氛围。


索比光伏网 https://news.solarbe.com/202511/25/50013310.html
责任编辑:周末
索比光伏网&碳索光伏版权声明:

本站标注来源为“索比光伏网”、“碳索光伏"、"索比咨询”的内容,均属www.solarbe.com合法享有版权或已获授权的内容。未经书面许可,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以转载、复制、传播等方式使用。

经授权使用者,请严格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在显著位置标注来源,未经允许不得修改内容。违规者将依据《著作权法》追究法律责任,本站保留进一步追偿权利。谢谢支持与配合!

推荐新闻
山东:新能源就近消纳项目费用标准明确来源:山东省发改委 发布时间:2026-07-31 06:07:25

山东省发改委、能源局于2026年7月发布通知,明确新能源就近消纳项目的费用标准与电价政策,旨在落实国家关于促进风电、光伏等新能源就地开发和高效利用的要求。文件界定适用项目为绿电直连、源网荷储一体化、绿电产业园等通过新能源专线供电的系统,要求其新能源年自发自用电量占比不低于总可用发电量的60%、总用电量的30%(2030年起提升至35%)。政策坚持“谁受益、谁负担”原则,规定项目需按容量缴纳输配电费,并区分用网电量与自发自用电量承担相应费用;其中,用网电量承担上网电价、系统运行费等,自发自用电量仅缴纳政府性基金及附加。同时,对存量项目设置过渡期,允许容量备份项目选择原有两部制计费方式。

一文读懂:源网荷储、新型电网、微电网、虚拟电厂、绿电直连、算电协同的关联关系、落地场景和实操要点来源:建投管家 发布时间:2026-07-29 10:56:52

本文深度解析“源网荷储、新型电网、微电网、虚拟电厂、绿电直连、算电协同”六大核心概念的层级关系与落地逻辑,厘清谁是顶层理念、谁是硬件底座、谁是数字工具、谁是交易模式,揭示新型电力系统建设的完整认知框架与实操路径。

福建:暂不支持离网型绿电直连项目来源:福建省发改委 发布时间:2026-07-28 08:31:26

福建省发改委于7月24日发布通知,明确有序推进绿电直连项目建设。政策重点支持未接入公共电网的风电、太阳能、生物质等新能源开展并网型绿电直连,但除科技攻关试点外,暂不支持离网型项目。适用对象包括新增负荷配套新能源项目,以及有降碳刚性需求的出口型外向企业、零碳园区和高耗能园区等存量负荷主体。绿电直连分为单一用户专线直供和多用户共用专线两种模式,禁止向居民和农业用电延伸,优先面向国家级或省级零碳园区及高耗能产业园。项目须由独立法人主体实施,可采用电源与负荷合资、园区管委会或单一投资方等形式;配套储能须与负荷投产节奏同步,并落实整体规划、同步投产原则,分期建设需匹配负荷增长,同时制定内部调节与应急保供预案并备案。(199字)

浙江省两部门:关于推动绿电直连发展有关事项的通知来源:浙江发改委 发布时间:2026-07-27 12:12:26

浙江省发改委与省能源局联合印发《关于推动绿电直连发展有关事项的通知》,旨在落实国家绿电直连政策,结合本省分布式能源资源和制造业优势,构建规范化绿电专线直供体系。文件明确并网与离网两类实施模式,覆盖新增负荷、出口降碳企业、自备电厂改造及新能源消纳受阻四大应用场景,并支持分布式光伏集中汇流参与直供。政策设定60%自发自用、20%余电上网的刚性消纳比例,划定220千伏接入的安全评估红线;实行市级联审建设计划、省级备案的分级管理,鼓励民间资本多元合资建设;要求项目整体入市交易,禁止电网代理购电;建立月度电量监控、年度运行评估及“5年累计3年不达标即退出”的闭环监管机制,以提升新能源就地消纳能力,助力制造与外贸企业降低绿色用能成本、应对国际碳壁垒。(199字)

山西省能源局:推动绿电直连项目有序建设实施方案来源:山西省能源局 发布时间:2026-07-27 12:10:13

山西省能源局近日印发《推动绿电直连项目有序建设实施方案》,旨在加快能源绿色低碳转型。方案创新性允许开展多用户、园区型绿电直连试点,构建涵盖单一用户、多用户及零碳园区的立体化绿电消纳体系。依据并网与离网两类路径,重点面向新增负荷、自备电厂替代、出口企业及零碳园区四大场景。实行省级统筹清单管理、市级组织评审落地的分级机制,并设定60%自发自用、余电上网不超20%的刚性比例要求。配套建立虚拟电厂聚合参与市场、全关口双向计量等技术机制,明确清单动态清退与项目分级退出规则,同步发布标准化方案编制大纲,通过专线直连模式提升风光资源就地消纳能力,支撑高耗能和外贸产业降碳增效。(198字)

山东省能源局:山东省有序推动绿电直连发展实施方案来源:山东省能源局 发布时间:2026-07-27 12:06:52

山东省发改委、省能源局联合国家能源局山东监管办印发《山东省有序推动绿电直连发展实施方案》,旨在落实国家绿电直连顶层政策。方案明确绿电直连适用于新增负荷、自备电厂改造、出口制造企业及并网受阻新能源四类场景,实行县域为主布局原则,跨县域项目需专题论证。设定“60%自发自用、余电上网不超过20%”的刚性指标,并要求新能源利用率不低于全省平均水平。审批采用企业申报、市级初审、省级第三方评审三级机制;管理上实行同步投产、年度指标清算、不达标三年退出的闭环规则。配套提供用地、环评、电网接入等全要素支撑清单,通过专线直供模式提升省内风光就地消纳能力,支持出口及高耗能企业应对国际碳壁垒、降低绿色用能成本。(198字)

内蒙古能源局:内蒙古自治区单一电力用户绿电直连项目开发建设实施方案(试行)来源:内蒙古能源局 发布时间:2026-07-27 12:04:35

内蒙古自治区能源局近日印发《单一电力用户绿电直连项目开发建设实施方案(试行)》,旨在依托本地丰富的风光资源,推动新能源就地消纳与产业绿色转型。方案聚焦绿氢、电解铝、和林格尔算力集群、出口企业、自备电厂及零碳园区六大重点产业,明确专线直连建设路径;针对普通项目与氢基项目实行差异化的余电上网管理,并允许跨盟市合作开发。技术层面要求220/330千伏接入须开展专项评估,机制上推行十年以上长期购电协议,建立分级申报、预审批复及负荷不足时有序退出的闭环管理体系,并配套标准化申报模板。该方案通过风光电源点与用户“点对点”直供模式,降低高载能及新兴绿色产业用能成本,提升绿电可追溯性,支撑区域低碳产业集群发展。(199字)

吉林省两部门:吉林省绿电直连项目开发建设实施方案(试行)来源:吉林省能源局 发布时间:2026-07-27 12:02:32

吉林省发改委与省能源局联合印发《绿电直连项目开发建设实施方案(试行)》,旨在落实国家新能源消纳政策,推动风光资源就地高效利用。方案聚焦省内重点产业,划定绿氢、钢铁、算力、汽车制造、出口企业、自备电厂改造及零碳园区等四类适用负荷,优先支持其开展风光专线直供。创新设计分阶段差异化余电上网限额,允许经专题论证后跨市布局;明确由负荷方牵头、多方合资建设的开发模式,并实行“一年批复有效期”和“负荷达标后方可启动配套新能源建设”的刚性管控机制。同时规范整体入市、分表计量、项目到期退出及电源转公网等全流程管理,配套标准化申报模板,系统构建源荷直连新机制,助力高端制造与绿色氢能产业低碳发展。(198字)

河北省发改委:关于下达河北省2026年第一批绿电直连项目的通知来源:河北省发改委 发布时间:2026-07-27 11:59:55

河北省发改委近日下达2026年第一批绿电直连项目清单,共8个项目,配套新能源装机容量达143.644万千瓦,覆盖石家庄、承德、张家口、保定、沧州、定州六地市。项目面向钢铁、矿业、氢能、化工及算力数据中心等多元高载能与新兴产业,含7个并网型和1个离网型示范项目。通知明确建设时限:全部项目须在批复后3年内建成投运,涉及存量负荷的须1年内开工;强调源荷同步规划、电网优化接入服务,并建立季度进展报送与全周期安全监管机制。冀北地区项目在电力现货市场连续运行前不得向公网反送电。此举旨在打造绿电直连示范样板,促进省内风光资源就近消纳,支撑产业绿色低碳转型。

广西省两部门:广西推动绿电直连发展实施方案来源:广西能源局 发布时间:2026-07-27 11:55:13

广西近日印发《推动绿电直连发展实施方案》,旨在落实国家绿电直连政策,结合本地钢铁、有色、新能源电池、出口加工等重点产业及边境海岛地理特点,系统推进绿电直供。方案明确并网与离网两类实施路径,聚焦新增负荷接入、自备电厂改造、出口型企业用能、并网受限新能源项目四大应用场景。在技术标准上,设定50公里直连线路距离、220千伏电压等级接入上限及差异化余电上网管理要求;在管理机制上,优化存量源网荷储项目转为直连的申报流程,构建地市初审、自治区第三方评审、动态监测整改和有序退出的全周期管理体系;同时配套绿色金融支持措施,通过专线直供模式高效利用区内风光资源,助力企业应对碳关税压力,加快工业绿色低碳转型。(198字)

上海发改委:上海市绿电直连有序发展工作方案来源:上海发改委 发布时间:2026-07-27 11:50:54

上海市发改委近日印发《上海市绿电直连有序发展工作方案》,是国内首个同步规范单用户与多用户两类绿电直连模式的省级政策。方案紧扣国家绿电直连部署,立足上海工业、产业园区、算力中心及氢能产业实际,划定多元化适用场景,并明确并网与离网两种运营路径。目标到2030年实现绿电直连装机规模达50万千瓦。方案创新建立园区多用户联合直连机制,统一源荷配比、220千伏接入标准及小时级绿电溯源要求;实施区级初审、市级评审入库、限期开工、指标考核与逾期清退的全周期闭环管理;细化内部分摊、聚合参与现货市场、差异化缴费及产权运维等操作规则。通过专线直供,提升本地风光消纳能力,支持出口制造、零碳园区和算力企业降低碳排放、增强绿色国际竞争力。(199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