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电直连遭遇落地难题

来源:中国能源报发布时间:2025-09-10 15:56:12

尽管绿电直连模式被广泛看好,但当前在实际落地中,仍面临专线建设主体不明确、集中式与分布式适用范围界定模糊等问题。

图片

在全球碳中和浪潮推动下,绿电直连作为新能源消纳的创新模式,正成为企业降低碳足迹的重要选择。

“然而,当前绿电直连在政策与经济层面仍面临较大风险,电价责任如何划分、负荷资源如何对接,以及欧盟认证等环节均存在不确定性,多数企业仍处于观望状态。”在日前召开的“电力低碳保供研讨会”上,有业内专家直言,唯有让企业切实看到绿电直连带来的盈利前景,才能有效推动其积极参与。目前,该领域尚未出现“一窝蜂”式的投入,诸多问题有待通过实践逐步厘清,其中成本分摊与定价机制是当前争议的焦点。

开辟新能源发展新路径

绿电直连是指风电、太阳能发电、生物质发电等新能源不直接接入公共电网,而通过与用户直接连接的电力线路向单一用户供电,供应的电量可以清晰物理溯源。今年5月,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联合印发《关于有序推动绿电直连发展有关事项的通知》(发改能源〔2025〕650号),首次从国家层面明确“绿电直连”模式的制度框架。这标志着我国新能源消纳机制迎来重大突破,新政策为破解绿电溯源难题、激发新能源消费市场活力提供了“专属通道”。

绿电直连的推进既是外部压力的倒逼,也是内部需求的驱动。

当前,国际碳关税立法加速演进,美国、欧盟等发达国家和地区通过单边碳壁垒重塑贸易规则。欧盟《碳边境调节机制》(CBAM)于2023年5月正式实施,美国《清洁竞争法案》采用“相对碳排放量”标准。自2027年起,出口至欧盟的动力电池必须持有“电池护照”,提供包含制造商、材料成分、碳足迹等12项关键信息;韩国、法国、意大利等国家对光伏产品碳足迹提出要求;美国对含碳量超过基准线的进口产品征收碳费,征收范围涵盖化石燃料、石化产品、铝、玻璃等领域。基于国际碳足迹法规的强制要求及国际贸易新规的推动,碳足迹已成为企业出海的必答题。

从国内看,随着新能源跃升式发展,消纳压力递增,在远距离输送的同时,通过绿电直连等模式创新,拓展新能源应用场景,挖掘就近就地消纳潜力,可有效提升新能源利用效率。

国家电投经研院战情所所长裴善鹏指出,当前,以“风光”为代表的新能源发展模式正面临上网电价下行、收益不确定性增加等挑战。在“风光”发电量大发时段,山东等地已多次出现负电价现象,而像阿拉善这样新能源资源富集的地区,也面临“卖电难”的消纳困境。在此背景下,绿电直连通过就地消纳和“变卖电为卖绿”的创新模式,为新能源拓宽发展路径,提升了项目的经济性与环境价值。

成本分摊是博弈焦点

尽管绿电直连模式被广泛看好,但当前在实际落地中,仍面临专线建设主体不明确、集中式与分布式适用范围界定模糊等问题。尤其根据“650号文”要求,该类项目需缴纳输配电费、系统运行费、政策性交叉补贴、政府性基金及附加等费用。然而,绿电直连自发自用部分是否应当承担公共电网相关费用?合理的费用边界应如何界定?这些争议都是当前政策和市场博弈的焦点。

对此,裴善鹏提出两种定价思路:一是全额缴纳输配电价、政府性基金及附加等费用;另一种则建议在调节资源丰富(如水电充裕)或新能源资源富集(如西北地区)的区域,参考自备电厂模式进行定价,采取一种更精细化的成本分摊方式,而不是简单地全额缴纳,以降低绿电直连项目的度电成本。

如果将电网类比为四通八达的高速公路,常规用户类似普通司机,高速行驶需同时支付“通行费”(电费)和“养路费”(输配电费、基金附加等)。参考自备电厂模式的绿电直连项目则像拥有私家小路(自发电)的司机,不用交“通行费”,但随时可能开上高速(从电网取电),必须为连接和随时使用高速备用的权利缴纳“接口维护费”(系统备用费)。同时,也要承担社会义务,缴纳 “税收”(政府性基金及附加)和弥补自发自用导致的“补贴缺口”(交叉补贴)。

中国电力工程顾问集团华东电力设计院智慧能源室主任谢胤喆同样认为,绿电直连项目需承担的费用应分开看待,对于交叉补贴和政府性基金及附加,两者都是社会普遍义务,如果针对自发自用部分进行减免,相关成本会转嫁到其他消费者,造成不公平现象。“对于输配电价,并网型绿电直连项目仍需要电网提供备用,应按照需量缴纳基本电费,但自发自用部分电量按照原来的方式全部征收输配电价也不合理,各省可以根据对产业的促进和电价的承受能力进行磋商,确定征收比例。对于系统运行费,大部分是需要承担的,对于自配储能的项目可以探索采用一定折扣,但不能全免。辅助服务费用目前由发电主体按发电量分摊,因此绿电直连项目的余电上网部分也应参与分摊。”

体制机制有待进一步完善

值得注意的是,对于企业用户而言,绿电直连并不意味着降电价。

“费用叠加之后的价格可能是上升的。对用户而言,除出口产品碳约束有直连刚需外,不一定需要选择绿电直连模式,通过绿电绿证交易获得绿色权益,来满足可再生能源配额等要求可能更划算。”自然资源保护协会能源转型项目高级主管黄辉指出,绿电直连项目属于重资产,投资回收期较长,投资者更看重用户用电负荷的稳定性和可持续性。地方政策需进一步明确电源项目转为其他用途或市场化并网消纳条件,确保电源投资资产可持续运行和合理回报。

绿电直连已由国家层面完成顶层设计和框架规范,而各省在具体实施细则上存在差异。谢胤喆举例,云南重点支持绿色铝、硅光伏、新能源电池等新建项目,河北优先支持算力、钢铁、水泥等行业企业;云南要求负荷距离电源汇集站原则上不超过50公里,青海绿电直连实施方案则没有距离限制。目前看,绿电直连项目面临投资成本、电价空间、交易风险等挑战,更适合有碳排放刚性约束的企业去做,从而在欧盟碳关税方面获得一定的溢价空间。

裴善鹏认为,布局绿电直连需重点考虑两大因素:其一,在“风光”资源富集区域推进此类项目,投资运营成本相对较低,经济压力较小;其二,接入柔性负荷较高的用户,其生产流程可灵活适配风光出力特性,降低配储需求,并通过优化用电时段进一步提升项目整体收益。在适配产业选择方面,建议优先选择电解铝、储能电池制造等兼具迫切绿电需求和“柔性负荷”的领域开展试点。

此外,对于东部地区大量出口导向型中小企业而言,绿电需求明确但难以单独承担点对点直连项目,“一个园区拉多根专线”既不经济也不现实。裴善鹏建议,将园区内企业计量关口统一上移,由园区作为整体用户购买绿电,再配电至区内企业。当前绿电直连明确“点对点”形式,实现规模化“点对多”应用仍待关键机制与模式的进一步突破。


索比光伏网 https://news.solarbe.com/202509/10/50008235.html
责任编辑:周末
索比光伏网&碳索光伏版权声明:

本站标注来源为“索比光伏网”、“碳索光伏"、"索比咨询”的内容,均属www.solarbe.com合法享有版权或已获授权的内容。未经书面许可,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以转载、复制、传播等方式使用。

经授权使用者,请严格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在显著位置标注来源,未经允许不得修改内容。违规者将依据《著作权法》追究法律责任,本站保留进一步追偿权利。谢谢支持与配合!

推荐新闻
2026年山东绿电直连新政深度解读:红区配储可并网 分布式光伏消纳迎新路径来源:索比光伏网 发布时间:2026-07-16 11:45:13

本文深度解读山东省于2026年7月8日出台的《关于加强和规范绿电直连发展的通知》,该政策是国家绿电直连688号文后首个省级落地细则。针对山东作为全国光伏装机第一大省所面临的分布式光伏消纳难、电网红区扩容受限等现实问题,新政明确:在电网无开放容量区域,满足配储、全自发自用及四项安全技术指标前提下,可新建分布式光伏;将源网荷储一体化项目与绿电产业园纳入统一管理,打通多用户绿电直供路径。政策提出四大关键导向:红区破局激活存量屋顶资源;拓展海上油气田、港口、算力中心等新型应用场景;设定60%自用率、20%上网比例等硬性约束,强制配置储能;明确配套储能不得独立入市,聚焦源荷匹配与自用提升。

山东:分布式集中汇流多用户绿电直连!来源:山东省能源局 发布时间:2026-07-09 08:46:46

本文介绍了山东省于2026年6月发布的《关于加强和规范绿电直连发展的通知》,旨在系统推进新能源就地就近消纳。文件以“放得更活、用得更好、管得更准”为原则,提出优化管理方式、加大政策支持、规范实施程序三方面共11项举措。重点支持分布式光伏通过集中汇流参与多用户绿电直连,拓展算力设施、海上油气田、沿海港口及工业园区等典型场景应用;明确源荷匹配比例、跨市项目协调机制、直连线路投资主体及价格结算规则;强化项目全周期管理,涵盖储备申报、分类评审、安全评估、兜底协议签订及动态考核退出机制,确保绿电直连规范、安全、可持续发展。(198字)

国家能源局60号文解读:离网光伏、绿电直连项目可申请绿证,非公共电网全打通来源:索比光伏网 发布时间:2026-07-07 11:17:58

本文解读国家能源局《关于组织推进非公共电网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绿证核发的通知》(国能综通资质〔2026〕60号),指出该文件首次将离网光伏、工商业屋顶自发自用光伏、绿电直连等不接入公共电网的可再生能源项目纳入绿证核发体系。此前因缺乏电网计量数据,此类项目无法获得绿证认证;60号文明确其发电量可申请绿证,其中上网电量对应可交易绿证,自发自用电量对应不可交易绿证,分别用于市场交易和绿色电力消费证明。该政策与同期发布的《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责任权重制度实施办法》(第42号令)形成配套——后者自2026年8月起对重点用能企业实施强制性绿电消费考核,并以绿证为唯一核算依据。文章进一步梳理了绿证申领的八步流程、三类适用主体、两类绿证用途差异及企业实操需关注的九项关键事项。

内蒙古自治区能源局关于呼和浩特市和林格尔绿电园区增量配电网配电区域划分的公示来源:内蒙古能源局 发布时间:2026-07-01 10:03:40

内蒙古自治区能源局于2026年6月26日公示呼和浩特市和林格尔绿电园区增量配电网的配电区域划分方案。该配电区域位于呼和浩特市和林新区,涵盖云谷片区全部区域及乳业片区部分区域,地理边界明确:北至云谷1路,南至盛乐北街,东至呼北高速,西至云谷纵1西路和云谷纵86路,总面积约73.15平方公里。划分严格依据园区总体规划,确保地块完整、边界清晰,避免与现有电网交叉供电或重复建设,符合国家《增量配电业务配电区域划分实施办法》(发改能源规〔2024〕317号)相关规定。该方案由呼和浩特市发改委编制,公示期为2026年6月26日至7月27日,社会公众可在此期间以书面形式反馈意见。

总规模334.8MW! 山东新增两个绿电直连项目来源:山东省能源局 发布时间:2026-06-29 09:12:26

山东省能源局近日批复同意两个绿电直连项目实施方案,标志着山东新增总装机规模达334.8MW的绿电直连工程正式进入实施阶段。其中,山东时代新能源电池基地项目位于兖州区,由山东时代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负责负荷侧,时代绿色能源有限公司投资建设风电、光伏(合计18.6万千瓦)、储能及直连线路,计划2027年10月全面投产;山东恒信集团可降解塑料一体化项目位于邹城市,由恒信集团与上海电气新能源合资成立的公司负责电源侧建设,含风电13万千瓦、光伏1.88万千瓦,拟于2026年10月开工、2028年12月投产。此前,东营时代新能源基地项目已于2025年12月31日获批,成为全省首个绿电直连项目。

吉林省首批10个省级零碳园区建设名单公布来源:吉林省发展改革委 发布时间:2026-06-24 18:27:29

吉林省于2026年6月18日公布首批10个省级零碳园区建设名单,均由现有产业园区内的“园中园”构成,建设周期为2026至2030年。此举系落实《吉林省省级零碳园区建设方案》的具体行动,旨在到2030年建成约10个省级零碳园区。通知明确要求属地市级发改、工信、能源等部门加强统筹指导,压实园区建设主体责任,重点优化能源供给结构、强化能耗管理、推广绿色低碳技术,并探索以企业为主体的建管运一体化模式。同时强调在资金、要素、技术、金融及绿电直供(如绿电直连、新能源就近接入增量配电网)等方面给予支持,并建立跟踪调度与验收评估机制,确保建设实效。建成后将总结推广典型经验。

陕西绿电直连新政(陕发改能新能源〔2026〕801号)解读:全国首个省级多用户配套文件落地,分布式光伏迎新机遇来源:索比光伏网 发布时间:2026-06-23 23:13:59

2026年6月11日,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印发《关于进一步推动绿电直连项目开发建设的通知》(陕发改能新能源〔2026〕801号)。——"全国首个多用户绿电直连政策文件"。索比光伏网对801号文进行了系统梳理,综合政策原文、国家相关文件,形成这份深度报告,覆盖:从650号到688号再到801号的政策演进全链条、陕西在国家框架基础上做的五项关键细化、陕西率先落地背后的三重矛盾分析、企业和园区可重点关注的三类申报机会、申报时间表与实操避坑提示。

曲江签约零碳园区项目:光伏+储能+绿电直连,构建绿色能源体系来源:韶关曲江 发布时间:2026-06-22 10:10:24

曲江区与欣旺达签约共建韶关曲江零碳园区,首创“源网荷储云一体化”模式,布局分布式光伏、绿电直连、110kV变电站、重卡充电站、储能及能源管理平台,实现高比例绿电直供与碳排放深度削减,打造粤港澳大湾区枢纽节点标杆零碳园区。

中国华电×河北省:推动绿电直连、算电协同等合作来源:中国华电 发布时间:2026-06-18 15:03:34

6月15日,中国华电集团与河北省政府在廊坊举行会谈,双方围绕服务京津冀协同发展和雄安新区高质量建设,就深化央地合作达成共识。中国华电表示将全力支持河北新型能源强省建设,重点推进清洁能源开发、装备制造、电力消纳,并探索绿电直连、算电协同等能源与数字融合的新业态新模式,助力构建多元互补的能源产业格局。河北省政府强调正紧抓重大战略机遇,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欢迎华电等优质企业在新能源、新材料、高端装备制造等领域加大投资布局。此次会谈以廊坊经洽会为纽带,旨在推动务实合作向更广领域、更高层次迈进,共同服务“经济强省、美丽河北”发展目标。(198字)

内蒙古:绿电直连已批复63.21GW,已建成10.32GW!来源:内蒙古广播电视台官方客户端 发布时间:2026-06-18 14:54:41

本文介绍了内蒙古自治区在绿电直连领域的创新实践与阶段性成果。作为全国首个开展绿电直连试点的省份,内蒙古聚焦新能源规模化发展与就地消纳,构建了“风光储一体化、源网荷储协同”的特色模式。截至当前,全区已批复绿电直连及相关市场化项目152个,总装机达6321万千瓦;建成项目66个,装机1032万千瓦,年底还将新增274万千瓦。项目覆盖锂电池材料、电解铝、数据中心、零碳园区等多个高载能领域,并通过专线直供、跨盟市源荷配对、审批权限下放等机制优化,形成可复制推广的省级实操方案。其经验已被纳入国家新政,推动绿电直连由单用户向多用户共享升级。

陕西绿电直连:分布式光伏,可集中汇流开展多用户绿电直连来源:陕西省发改委 发布时间:2026-06-15 17:02:57

本文介绍了陕西省发改委于6月11日发布的《关于进一步推动绿电直连项目开发建设的通知》。该政策旨在规范和促进绿电直连项目建设,明确以“以荷定源”为原则,要求项目自发自用电量占比不低于60%(占总可用发电量)和30%(占总用电量),2030年前提升至35%;并网型项目年上网电量原则上不超总发电量的20%,消纳困难时段禁止反送电。政策支持三类负荷侧主体(新增负荷、压减煤/气自备电厂的存量负荷、有降碳刚性需求的出口型企业)开展单用户或多用户绿电直连,并鼓励分布式光伏通过集中汇流方式接入。电源侧允许在建、新建及符合条件的存量新能源项目(含已并网项目)经变更手续后转为绿电直连配套电源,试点涵盖零碳园区接入、重点新建项目配套等四类模式。项目须电源与负荷同步投产,原则上2029年底前建成,由市级部门初审后于7月31日前统一申报。(199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