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 月 5 日,中利集团(002309.SZ)发布公告称,其全资子公司苏州腾晖光伏技术有限公司在与汉寿中晖太阳能发电有限公司、常熟宏丰光伏电站开发有限公司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中,经江苏省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决胜诉,获赔工程款、违约金等合计 7534.25 万元。
根据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的《民事判决书》【(2024) 苏 05 民初 1478 号】,腾晖光伏作为原告,因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于 2024 年 12 月 10 日立案。法院经审理后作出判决:被告一汉寿中晖太阳能发电有限公司需向腾晖光伏支付工程款、欠款及违约金共计人民币 7534.25 万元,并支付逾期付款违约金 (以 750.00 万元为基数,自 2021 年 3 月 19 日起计至实际清偿日) 及逾期付款利息损失 (以 572.77 万元为基数,自 2024 年 12 月 10 日起计至实际清偿日);被告二常熟宏丰光伏电站开发有限公司对上述债务承担连带责任;案件受理费 44.84 万元,由腾晖光伏承担 8.97 万元,被告一承担 35.87 万元。
该判决仍处于上诉期内,是否进入执行阶段尚存不确定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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