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7日,*ST聆达(SZ:300125)发布公告,公司近日通过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获悉,公司及其法定代表人王明圣先生、全资子公司金寨嘉悦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及其法定代表人刘恩禄先生被限制消费。
公告指出,本次限制消费措施系公司与海尔融资租赁股份有限公司的融资租赁合同纠纷(涉案金额约人民币1,169万元)经法院判决后,因未完全履行付款义务所致。目前公司正积极协调资金安排推进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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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7日,*ST聆达(SZ:300125)发布公告,公司近日通过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获悉,公司及其法定代表人王明圣先生、全资子公司金寨嘉悦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及其法定代表人刘恩禄先生被限制消费。
公告指出,本次限制消费措施系公司与海尔融资租赁股份有限公司的融资租赁合同纠纷(涉案金额约人民币1,169万元)经法院判决后,因未完全履行付款义务所致。目前公司正积极协调资金安排推进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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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此同时,2025年亿晶光电原控股股东所持公司全部股票被司法拍卖,公司处于无控股股东及无实际控制人的状态,上述事项对亿晶光电信用状况及融资能力造成较大不利影响,导致资金流动性趋紧,并对公司产供销等经营活动产生显著制约。面对2026年复杂严峻的行业环境及公司当前面临的阶段性挑战,亿晶光电表示将坚定信心,积极与各方保持密切沟通,全力推进脱困自救工作。
1月9日,*ST聆达发布公告,近日管理人已将重整转增股票由管理人证券账户分别过户至重整投资人金寨金微半导体材料有限公司、浙江众凌科技有限公司指定的证券账户。过户完成后,金微半导体持有公司股份112,75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6.99%,为公司第一大股东。*ST聆达表示,本次控制权变更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经营。本次控制权变更完成后,重整投资人将持续完善上市公司经营与管理,进一步增强上市公司业务竞争力。
公告指出,深交所将在收到公司申请后十五个交易日内,做出是否同意公司股票交易撤销因被法院裁定受理重整而触及的退市风险警示的决定,最终撤销情况以深交所审核意见为准,届时公司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1月5日,*ST天龙发布关于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公告。若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出现上述情形之一的,公司股票将被终止上市。
1月5日,国晟科技发布公告,公司收到控股股东国晟能源通知,获悉其所持有本公司的部分股份被质押及解除质押,本次质押股数合计为179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2.72%;本次解除质押股数为150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2.28%。根据公告,国晟能源持有国晟科技股份108,295,827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6.49%。本次质押和解质押后,国晟能源累计质押股份数量为86,500,000股,占其持股数量的比例为79.87%。
12月31日,*ST聆达发布公告,公司及子公司金寨嘉悦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分别收到六安市中级人民法院送达的皖15破1号之一、皖15破2号之一《民事裁定书》,法院裁定终结公司及下属子公司金寨嘉悦重整程序。*ST聆达表示,在重整程序中,公司通过引入重整投资人、实施出资人权益调整等方式,有效化解了公司债务危机,避免破产清算,最大限度保障了全体债权人的合法权益。
12月30日,*ST聆达发布公告,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子公司金寨嘉悦重整计划已执行完毕。*ST聆达表示,在重整程序中,公司通过引入重整投资人、实施出资人权益调整等方式,有效化解了公司债务危机,避免破产清算,最大限度保障了全体债权人的合法权益。*ST聆达进一步表示,重整计划执行完毕预计将对公司2025年度的财务状况产生积极影响,具体影响金额以经审计的2025年度财务报表数据为准。
12月30日,*ST聆达发布公告,公司子公司金寨嘉悦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重整管理人根据《金寨嘉悦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重整计划》,拟对金寨嘉悦名下一批闲置设备进行公开处置。通用设备资产包:起拍价为人民币4,692,790.00元,竞买保证金为人民币469,279.00元。*ST聆达表示,本次资产拍卖通过处置低效、闲置资产,有利于公司盘活存量资产、回笼资金。所得款项在扣除相关处置费用后,将用于清偿债务及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
12月30日,双良节能发布公告,公司近日收到公司控股股东双良集团的通知,获悉双良集团将其所持有的公司部分股份进行了质押,本次质押股数为70,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3.74%,质押融资资金用途为为所投股权资产交割提供反向担保。
12月29日,*ST沐邦发布公告,公司近日获悉控股股东江西沐邦新能源控股有限公司持有的69,723,616股公司股份被江西省南昌市中级人民法院司法冻结,占其所持股份比例为100%,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16.08%,冻结原因为司法冻结。根据公告,沐邦新能源控股为保障预重整程序顺利进行,在预重整期间向法院提出财产保全申请,南昌中院出具《民事裁定书》依法裁定冻结江西沐邦新能源控股有限公司持有的江西沐邦高科股份有限公司股票。
12月26日,*ST聆达发布公告,全资子公司格尔木神光新能源有限公司于近日收到青海省西宁市城西区人民法院下发的《民事判决书》,一审判决公司子公司偿还借款本息、罚息、复利等合计约1.89亿元。公告显示,*ST聆达子公司格尔木神光与国家开发银行青海省分行发生借款合同纠纷,单笔涉案金额约18,957万元。*ST聆达表示,本次判决为一审判决,尚未生效。公司及子公司格尔木神光将根据判决情况,在法定期限内审慎研究决定是否提起上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