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河北省发布《关于建立零碳工厂零碳工业园区培育库的通知》。主要内容概要如下:
申报范围范围方面:围绕我省主导产业,聚焦钢铁、建材、石化化工、食品医药、 电子信息、轻工等重点行业。
推荐程序及数量方面:由市级工信部门择优向省厅推荐,零碳工厂不超过30家,零碳工业园区不超过3个。
鼓励政策方面:充分利用现有政策措施,对入库培育单位在绿色低碳改造、大规模设备更新以及“两重”“两新”项目申报中予以支持。
具备条件的培育单位优先推荐申报国家零碳工厂、 国家零碳工业园区、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等。
有条件的地方可结合实际在财政资金奖励、工业技改补助、绿色金融、人才引育等方面对入库培育单位加大支持力度。
申报时限:请各市级工信部门于2025年8月15日前将推荐名单及培育对象基本情况表报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节能与综合利用处)。
原文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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