准备好了吗?——新能源增量项目参与机制电价竞价策略分析

来源:能源及电力市场研究发布时间:2025-02-25 08:45:03

前言

三峡集团电力市场研究中心积极开展国内外电价研究、全电源品种成本分析、电力市场模型与交易策略研究、绿电、绿证、碳市场研究等,密切关注电力行业重点、热点及难点问题,发布专业研究成果、专著论文与政策建议。本期电力市场研究中心分析了新能源全面入市背景下增量项目参与竞价的策略思路,供分享学习,欢迎交流讨论!

2025年1月27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联合印发《关于深化新能源上网电价市场化改革 促进新能源高质量发展的通知》(发改价格〔2025〕136号,以下简称“136号文”)。136号文提出,按照价格市场形成、责任公平承担、区分存量增量、政策统筹协调的总体思路,推动新能源上网电量全面进入电力市场,建立新能源可持续发展价格结算机制。对存量项目,纳入机制的电量、电价等与现行政策妥善衔接;对增量项目,纳入机制的电量规模由各地按国家要求合理确定,机制电价通过市场化竞价方式确定。

与存量项目衔接现有政策明确机制电量、电价不同,增量项目的机制电量、电价受市场环境和自身竞价策略影响将各有差异。因此,制定合理的竞价策略对新能源增量项目至关重要。如何在新的政策环境下抢占先机,实现效益最大化,成为众多增量项目关注的焦点。本文将结合案例,为您详细解析136号文背景下增量项目参与竞价的策略思路。

成本与市场化电价,谁才是准绳

在新能源市场化改革的背景下,制定竞价策略的核心在于平衡收益与风险。理论上,如果能够准确预测未来多年的市场化电价,企业的最优竞价策略为依据市场化电价报价,如机制价格高于市场化电价,可享受机制电价;如机制电价低于市场化电价,可以接受市场化电价。

然而现实情况是,市场化电价受供需关系、新能源成本变化等多重因素影响,具有高度不确定性,且存在长期下行的风险。因此,企业在制定竞价策略时,不仅需要考虑当前的市场价格和机制电价,还需对未来电价走势进行预判,在收益与风险之间找到最佳平衡点。本章将分析不同成本和电价的场景下,如何确定竞价策略。

(一)市场化价格小于等于成本:新能源大省的光伏项目如何报价

随着各地新能源装机的逐步增长,光伏大发时段电价快速下降,2024年,山西、甘肃的光伏结算均价分别降低至每千瓦时0.198元,每千瓦时0.184元,已低于当前光伏项目的平均度电成本。预计随着现货市场范围全覆盖和各区域光伏占比的进一步增加,这一现象可能扩展至其他省份。

在此情况下,地方政府存在减少或暂停光伏招标的可能性,但如果地方政府仍开展了光伏项目的招标,发电企业需按照项目所处环节谨慎开展决策。

一是项目已开工建设,不得不在未来12个月内并网投产,并参与市场化交易。在此背景下,项目的成本已变成沉没成本,发电企业应按照市场化交易均价申报(如果竞价下限高于该类型电源市场化均价,则按照下限申报)。理由是此时只要机制电价高于市场化均价,则发电企业的收益就大于未中标的收益。因此,预计在光伏市场化价格小于度电成本的地区,增量项目第一年的竞价将较为激烈。

二是项目仍处于资源获取或投资决策阶段,尚有回旋余地,可考虑暂缓投资,观望机制价格的竞价结果。如果机制价格低于度电成本,则无论是否参与机制竞价,项目的收益均无法覆盖成本。如果机制价格高于度电成本,且最终中标价格与成本价相近,虽然机制内电量的收益能够覆盖成本,但机制外电量的收益将低于成本,最终无法回收成本。

因此,项目在机制电价略高于度电成本的情况下,才能回收成本。即假设项目市场交易价格恰巧为同类项目的平均水平,则为实现全电量均价≥度电成本,需要:

全电量均价=(机制电量*机制电价+机制外电量*市场电价)/全电量≥度电成本

机制电价≥(度电成本*全电量-机制外电量*市场电价)/机制电量

(二)市场化价格大于成本:求稳定还是搏收益

该场景的应用较为广泛,但策略制定也最为复杂。

如果发电企业投产当年按成本申报,且申报的电量规模较大,可能错过享受市场价的机会;

如果不参与竞价或申报的电量规模较小,则难以防控市场化电价不断下行的风险;

如果暂缓竞价,即待市场价降低后申报,可以享受前几年的市场高价,但是与后投产的项目相比存在成本劣势,难以保证后续申报一定中标。

因此,该情景需要统筹考虑成本变化曲线与市场价格变化曲线,在收益和风险间寻求平衡。

假如变化曲线如上图所示,可分为以下4种情况进行讨论

情景一:投产当年按照成本报价,中标价等于成本价,但低于当年市场均价,5年内平均电价为0.24元/kWh;

情景二:投产当年按照略高于成本报价,中标价高于成本价,但低于当年市场均价,5年内平均电价为0.25元/kWh;

情景三:投产当年按照略高于成本价申报,未中标;投产次年按照成本报价,中标,则5年内平均电价为

(0.27+0.24+0.24+0.24+0.24)/5=0.246元/kWh;

情景四:投产当年按照略高于成本价申报,未中标;投产次年按照成本报价,仍未中标,则5年内平均电价为

(0.27+0.26+0.24+0.22+0.2)/5=0.238元/kWh;

结合上述案例,可以给出以下建议:

1、投产当年按照成本价报价,存在中标价等于成本价,无法享受当年市场价格,但整体较为稳定,适合保守型风险偏好的企业。

2、投产当年略高于成本报价,如果中标则可以享受更高的机制价格,如果未中标,可以在市场价格下降后,成本未发生明显下降前再行申报,适合平衡型风险偏好的企业。

节点、资源与交易

决胜市场的核心要素

根据136号文提出的新能源可持续发展价格结算机制,市场交易均价低于或高于机制电价的部分,由电网企业按规定开展差价结算,但自身交易价格与市场交易均价的差,仍需要自己承担。

各场站机制电量结算价格 = 自身市场交易价格 + 机制电价 - 同类项目均价

其中,自身市场交易价格可从以下几方面进行提升。

(一)选址看节点

我国大多地区电力现货市场采用节点电价定价机制,受网架结构、输电能力、负荷分布等因素影响,同一时刻下,不同节点的节点电价可能大不相同。

以广东电力市场某时刻的节点电价为例。上图为广东电力市场某时刻节点电价分布,此时平均电价约426元/MWh,但各节点电价从205元/MWh到541元/MWh不等,有18%的电站与市场交易均价的差异超过25元/MWh。

运行情况相近的情况下,位于负荷中心附近高价节点的机组相较于其他低价节点机组将具备更强的盈利能力,而且考虑负荷分布、网架结构均难以在短时间内予以调整,节点优势带来的盈利能力在项目生命周期内可能长期存在。

(二)资源看曲线

现货市场环境下,市场交易均价取发电侧实时市场同类项目加权平均价格确定,而不同项目的资源特性存在差异,假如有A、B、C三座电站某月分时平均出力曲线如图所示,则其分时加权价格分别为422元/MWh、416元/MWh、430元/MWh,即场站C由于出力取消和电价曲线更加匹配,能够达到更高水平的收益。

因此,发电企业应在项目投资之前,进行充分的测风测光工作,预估项目投建后的出力曲线,并且根据当地现货市场价格,评估出力曲线价值,选择与价格曲线拟合性更强的资源特性。可以综合考虑储能配置后优化出力曲线带来的收益与储能投资增加的成本,合理制定配储策略。

(三)终端看交易

136号文提出,对纳入可持续发展价格结算机制的电量,初期不再开展其他形式的差价结算。按照差价结算指中长期差价结算、日前差价结算来理解,纳入机制的电量初期不得参与中长期市场和日前市场。

例如,A电站6月发电量100万千瓦时,机制电量为50万千瓦时,则该部分电量不参与中长期和日前市场。

换句话说,如果参与机制竞价,在初期阶段,发电企业的双边议价能力、交易能力、客户资源将仅能提高机制外电量的收入,机制内电量的价格仅靠节点负荷和资源特性决定。如果发电企业评估自身的双边议价能力、交易能力、客户资源带来可带来较高的收益增量,可选择暂不参与机制竞价。

但发电企业同时需要认识到,“初期”意味着存在取消的可能,随着我国电力市场逐步成熟,各新能源企业交易能力的逐步提高,中长期、日前、实时价格的结构性差异逐步缩小,机制电量不参与中长期和日前交易的约束将放开。到时,如果发电企业的双边议价能力、交易能力、客户资源能够超过市场平均水平,则机制内电量既可以获得机制电价的保障,又可享受自身交易水平高于市场交易均价带来的收益。

结语

随着136号文的落地,新能源项目彻底告别“固定电价”时代,正式迈入市场化竞价的新阶段。这一变革既是挑战,更是机遇——电价由市场决定,但胜负由策略和实力书写。从成本与市场价格的博弈,到节点选址、资源特性优化、交易能力的全方位比拼,增量项目的收益不再仅取决于“发多少电”,更在于“如何精准定价”“如何抢占优势节点”“如何用好每一度电的价值”。

在此背景下,企业若仍固守传统粗放模式,一味低价抢占资源,恐将面临收益难以覆盖成本的困境;而若能科学选址、灵活报价、动态调整策略,则有望在节点电价差异中挖掘超额收益,在资源曲线与价格曲线的拟合中锁定优势。

未来,随着电力市场成熟度提升,机制电量的约束或将逐步放开,交易能力强的企业将迎来“机制电价保底+市场溢价增收”的双重红利。竞价策略的制定,不仅是数字游戏,更是对市场趋势的前瞻洞察、对资源禀赋的深度整合、对风险收益的精密权衡。

面对136号文掀起的“电价革命”,新能源企业唯有以精细化成本核算为盾,以差异化节点布局为矛,以灵活交易能力为翼,方能在市场化浪潮中“电”定乾坤,抢占高质量发展先机。

现在,是时候回答这个问题了:你,准备好参与增量竞价了吗?

能源及电力市场研究公众号为中国三峡集团直属机构电力市场研究中心工作交流平台,重点开展能源及电力市场政策研究,理国内外电力市场资讯,开展电力市场及电价机制研究等,供分享学习.

责任编辑:zhouzhenkun
索比光伏网&碳索光伏版权声明:

本站标注来源为“索比光伏网”、“碳索光伏"、"索比咨询”的内容,均属www.solarbe.com合法享有版权或已获授权的内容。未经书面许可,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以转载、复制、传播等方式使用。

经授权使用者,请严格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在显著位置标注来源,未经允许不得修改内容。违规者将依据《著作权法》追究法律责任,本站保留进一步追偿权利。谢谢支持与配合!

推荐新闻
多方聚力:从蓝图到启航,零碳智能航运按下“加速键”来源:天合富家 发布时间:2026-09-30 09:17:05

9月29日,2026国际新能源博览会在常州开幕,三大智能航运项目集中签约,构建“船、港、货、能”全要素闭环。天合富家联合开洋船舶等主体,推动电动智能船舶批量建造与零碳航线商业化运营,标志着常州内河航运绿色升级全面启动。

2027年起大型工商业光伏不纳入!海南新能源机制差价结算细则批复来源:海南省发改委 发布时间:2026-09-30 09:06:48

本文介绍了海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于2026年9月批复的《海南省增量新能源项目可持续发展价格结算机制竞价实施细则(2026年V1.0版)》核心内容。该细则自印发之日起实施,适用于2025年6月1日后投产且未纳入既有机制的风电、光伏等增量新能源项目。明确自2027年1月1日起,新投产的大型工商业分布式光伏项目不再纳入电价竞价主体范围;此前已明确电价的光热项目及竞争性配置的海上风电项目亦不参与。细则规定了竞价组织方式、主体登记、申报与出清规则,并建立严格履约约束:未投产项目若实际并网时间较申报时间延迟超6个月,将作废竞价结果并取消三年内参竞资格。同时配套差价结算机制,强化信用管理与并网保障,旨在通过市场化竞价科学确定机制电价,引导新能源健康有序发展。

信义能源:新能源光伏REIT申报获深交所受理来源:财中社 发布时间:2026-09-29 05:28:20

信义能源与控股公司信义光能联合宣布,其拟分拆旗下新能源光伏基础设施资产并发行公募REITs的申请已于2026年9月24日获深交所正式受理。该REITs由国泰海通证券资管担任基金管理人,拟设立“信义能源新能源基金”,作为封闭式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在中国境内公开发行,预计募资约16.2亿元。基金底层资产为信义能源持有的、适用上网电价政策的太阳能发电场项目(即“目标项目”)。若上市成功,相关目标实体将不再纳入信义能源合并报表范围,实现资产经济价值的快速变现;同时,信义能源集团将转为向基金提供运营及管理服务,并持续获取经常性服务费收入。本次分拆需遵守港交所《第15项应用指引》相关规定,相关申请将适时提交。

固德威成立新能源公司 含电力电子元器件销售业务来源:企查查 发布时间:2026-09-29 05:14:25

文章报道了固德威(股票代码:688390)通过其全资子公司江苏昱德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新设立江苏昱晟德新能源有限公司的工商动态。该公司于近期完成注册,法定代表人为毛银华,注册资本2000万元,主营业务涵盖光伏设备及元器件销售、电力电子元器件销售、互联网数据服务、物联网应用服务以及金属制品销售等多元化领域。此举标志着固德威在新能源产业链上下游的进一步布局,尤其强化了其在电力电子核心部件等关键环节的市场参与能力。新公司作为固德威体系内企业,体现了集团拓展综合能源服务与数字化技术应用的战略延伸。

大唐发电在江西成立新能源公司,含太阳能发电业务来源:企查查 发布时间:2026-09-29 05:09:30

近日,大唐发电在江西省抚州市东乡区设立全资子公司——大唐(抚州市东乡区)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约8324万元,法定代表人为郑茂。该公司聚焦新能源领域,主营业务涵盖发电、输电及供(配)电业务,并重点开展太阳能发电与风力发电的技术服务。作为大唐发电间接全资控股的企业,其成立标志着大唐发电进一步拓展区域新能源布局,强化在江西地区的清洁能源投资与运营能力。此举契合国家“双碳”战略导向,旨在推动可再生能源项目落地与技术应用,提升电力系统绿色低碳水平。

安泰新能源亮相 Solar & Storage Live UK 2026,聚焦英国市场来源:安泰新能源 发布时间:2026-09-28 09:44:19

安泰新能源亮相Solar & Storage Live UK 2026,展出来自屋顶到地面的全场景光伏支架解决方案。ALTRA-ROOF系列获英国MCS权威认证,精准适配英式建筑;ALTIMA-GROUND系列兼顾经济性与稳定性。值成立20周年,安泰深化本地化布局,以技术创新助力英欧能源转型。

130GW!9大千万千瓦级新能源基地“开跑”来源:智汇光伏 发布时间:2026-09-28 09:22:31

本文介绍了2026年(“十五五”开局之年)我国加快推进的9个千万千瓦级新能源大基地建设进展,总规模约130GW。这些基地分布于内蒙古、西藏、青海、甘肃、四川等地,涵盖“沙戈荒”地区、高原及沙漠地带,以“风光火储一体化”或“水风光一体化”为主要开发模式。文中按项目阶段分类梳理:华能库布齐基地已开工建设;大唐藏东南、华电柴达木、中广核阿拉善及呼伦贝尔等基地进入招标或前期研究阶段;大唐蒙电入苏配套电源、国家能源集团甘肃巴丹吉林基地已获国家能源局批复;三峡集团阿坝州光伏治沙基地尚处规划设计阶段。各基地普遍配套特高压外送通道(如藏粤直流、陇电入川、蒙电入苏等),旨在支撑区域电力保供、促进清洁能源跨省消纳,并助力“双碳”目标实现。

甘肃11GW新能源基地项目获批来源:龙源电力 发布时间:2026-09-28 09:15:23

国家能源集团旗下龙源电力获批建设甘肃巴丹吉林沙漠1100万千瓦新能源基地项目,总装机含风电430万千瓦、光伏670万千瓦,是国家“沙戈荒”大型风光基地重点项目及“陇电入川”±800千伏特高压直流工程的关键配套电源。项目位于酒泉市金塔县与张掖市高台县,规划配置400万千瓦调峰火电、140万千瓦/560万千瓦时储能系统及20万千瓦光热发电,以提升调节能力并支撑跨省区电力外送消纳。为强化项目开发主体权责,龙源电力于2026年6月完成对国能巴丹吉林(甘肃)能源开发投资有限公司剩余49%股权的收购,实现对其100%控股,从而全面承接该基地开发权。此举标志着项目进入依法合规建设实施阶段。

风光统一出清!北京启动2027年机制电价竞价工作来源: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发布时间:2026-09-28 09:10:37

北京市发改委于2026年9月发布通知,正式启动2027年新能源增量项目机制电价竞价工作。本次竞价覆盖集中式与分布式光伏、风电等各类新能源项目,实行“统一申报、统一出清”,不按项目类型区分。竞价主体为2025年6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期间全容量并网、未纳入过机制电价且自愿参与的项目,包括法人企业及自然人户用光伏业主。总机制电量规模为8.5亿千瓦时,申报电价上限为0.3598元/千瓦时(含税),执行期为12年。竞价采用价格优先的边际出清方式,按申报价由低到高排序直至满足总量;若报价相同,则按比例分配剩余电量。申报、审核、出清及结果公示等环节均通过指定平台规范开展,并要求签订差价结算协议。(199字)

10亿!三峡成立新公司!来源:能源日参 发布时间:2026-09-28 09:04:24

2026年9月16日,三峡集团青海能源投资有限公司在青海省西宁市城西区正式成立,注册资本10亿元人民币。该公司由三峡集团主导设立,法定代表人为王清伟,主营业务聚焦风力发电、光伏发电及储能技术服务,旨在加强三峡集团在青海清洁能源领域的布局与协同。股权结构显示,中国三峡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认缴出资3.4亿元,持股34%;中国长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与长江三峡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各认缴3.3亿元,持股比例均为33%。三方共同出资构成公司全部注册资本,体现了三峡集团内部资源整合与多主体协同推进新能源发展的战略安排。

华能国际新设3家分支机构来源:华能国际公告 发布时间:2026-09-28 08:56:02

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于2026年9月22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新设三家分支机构的议案。根据决议,公司拟设立甘肃新能源分公司、滇东分公司和燃料分公司,旨在优化区域布局、拓展新能源业务及强化燃料供应链管理。各分公司名称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最终核准为准。董事会同时授权公司管理层及被授权人士具体负责分公司的设立工作,包括负责人委派、财务安排、登记注册及其他相关事宜。本次决策严格履行法定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规定,体现了公司在能源结构转型与专业化运营方面的战略部署。(198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