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光伏保障收购降至293小时,分布式全额收购

来源: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时间:2025-01-02 07:39:29

12月31日,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2025年陕西电网发电企业优先发电量计划的通知》,其中分布式、领跑者、扶贫等光伏项目全额收购,常规光伏项目则部分收购,其他全部进入电力市场化交易。

根据文件,非统调水电、分布式新能源、光伏领跑者项目、光伏扶贫项目、生物质项目及未入市的资源综合利用项目等非市场化机组原则上全额安排优先发电量计划,用于保障居民、农业用电和线损电量采购。其中,光伏项目全年利用小时数按1181小时考虑。

集中式风光发电(包括平价、低价和自愿放弃补贴的集中式新能源项目)、统调水电等市场化机组按照省内居民、农业用电采购需求安排优先发电计划,剩余部分进入市场参与市场化交易。

根据2025年陕西电网统调市场化发电企业优先发电量计划表来看,常规光伏项目规模总计超17GW,各项目保障收购小时数为293小时。需要指出的是,此前陕西省光伏保障收购小时数约在350小时左右,2025年光伏优先发电量则下降近60小时。

原文见下: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2025年陕西电网发电企业优先发电量计划的通知

国网陕西省电力有限公司、陕西电力交易中心有限公司、各有关发电企业:

为持续贯彻落实国家电力体制改革精神,深入推进电力市场化建设,确保2025年陕西电网安全稳定运行和电力可靠供应,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深化燃煤发电上网电价市场化改革的通知》(发改价格〔2021〕1439号)等文件要求,我委综合考虑陕西电网发电装机、网架结构、运行负荷等实际因素,按照“燃煤发电上网电量全部进入市场,有序推进水电及新能源发电上网电量进入市场”工作思路,编制了2025年优先发电量计划。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安排原则

(一)优先发电量计划安排原则

在确保陕西电网安全稳定运行的前提下,统筹兼顾清洁能源消纳、内需和外送、计划和市场等要求,根据2025年居民(含执行居民电价的学校、社会福利机构、社区服务中心等公益性事业用户,下同)、农业分月用电量(含线损电量,下同)预测以及陕西电网外购计划情况,确定省内分月优先发电量计划。

非统调水电、分布式新能源、光伏领跑者项目、光伏扶贫项目、生物质项目及未入市的资源综合利用项目等非市场化机组原则上全额安排优先发电量计划,用于保障居民、农业用电和线损电量采购。依据政策变化调整,适时推进上述电源参与市场交易。自愿入市的发电企业优先发电合同应通过合同交易等方式合理调整。

集中式风光发电(包括平价、低价和自愿放弃补贴的集中式新能源项目)、统调水电等市场化机组按照省内居民、农业用电采购需求安排优先发电计划,剩余部分进入市场参与市场化交易。

燃煤发电上网电量全部进入市场参与市场化交易,不安排优先发电量计划。

(二)价格执行原则

发电机组的优先发电量执行政府定价。

(三)偏差处理机制

因用电预测偏差、省间联络线偏差、省内发电不确定性等原因造成的优先发电计划执行差额,按照电力中长期及现货市场相关规则处理。

二、总体安排

(一)优先发电需求预测

2025年,预计陕西电网全口径用电量2760亿千瓦时,其中居民、农业用电量(含线损电量)580.2亿千瓦时。考虑煤改电用户电采暖需求电量34.5亿千瓦时纳入市场化交易,以及跨省区外购电量66.8亿千瓦时后,省内机组优先发电量需求为478.9亿千瓦时(上网电量,下同)。

(二)非市场化机组发电量预测

预测非统调水电、分布式新能源、光伏领跑者项目、光伏扶贫项目、生物质项目及未入市的资源综合利用项目等非市场化机组及新并网机组调试期电量全年发电量合计359亿千瓦时,其中:非统调水电53.9亿千瓦时,分散式风电40.1亿千瓦时,分布式、领跑者、扶贫光伏150.9亿千瓦时,生物质项目及综合利用项目108.6亿千瓦时,预留新并网机组调试期电量5.5亿千瓦时。以上电量全部用于保障居民、农业用电。其中,风电项目的全年利用小时数按1821小时考虑,光伏项目全年利用小时数按1181小时考虑。

(三)市场化机组优先发电量计划安排

非市场化机组发电量及调试电量全额保障居民、农业用电后,仍有119.9亿千瓦时电量需要安排市场化机组优先发电量予以保障:一是对2024年12月20日前已在陕西电力交易平台注册的9个水电项目、185个集中式风电项目(包括平价、低价和自愿放弃补贴的集中式项目)和231个集中式光伏项目(包括平价、低价和自愿放弃补贴的集中式项目)分别下达优先发电量计划13.9、44.2、50.3亿千瓦时,合计108.4亿千瓦时。二是对2024年12月21日及以后进入商业运营的市场化风电、光伏发电机组,分别预留优先发电量7亿千瓦时、4.5亿千瓦时。

按照《发电机组进入及退出商业运营办法》(国能发监管规〔2023〕48号)有关规定,新投发电机组调试运行期不予安排优先发电量计划,自进入商业运营时间点起,按照同类型发电机组分月优先发电量计划折算相应的发电利用小时数,作为该发电机组的优先发电量计划。陕西电力交易中心有限公司应及时在陕西电力交易平台增补新投发电机组优先发电量计划合同,并按季度向我委报备。

三、有关要求

1.陕西电力交易中心有限公司要严格按照本通知要求安排优先发电量计划,结合市场化交易情况,按月汇总各发电企业各类合同信息,编制月度交易计划并发布。

2.国网陕西省电力有限公司调控中心要兼顾电网安全可靠运行和关中地区电煤消费控制要求,在月度交易计划的基础上编制各发电企业月度发电计划。按照“三公”调度原则,统筹安排发电企业机组运行方式,依法依规落实电力市场交易结果,保障电网安全、稳定和优质、经济运行。月度发电计划应在月前报我委审核同意后予以执行,每月底公布实际执行结果,并向市场主体说明实际执行与交易计划产生偏差的原因。

3.统调分布式新能源项目已按照全额收购原则安排了优先发电量计划(风电全年利用小时数1821小时、光伏全年利用小时数1181小时),其中自愿参与市场交易的,应首先通过合同交易等方式调整优先发电合同,优先发电合同减持部分等量参与市场化交易,参与市场化交易的电量比例可自主确定,但其持有的优先发电量合同对应利用小时数原则上不得低于同类型集中式市场化机组。

4.自愿参与市场化交易的公用资源综合利用机组原则上不安排优先发电量计划,自首笔市场化交易合同开始执行起,按市场化机组对待,执行与燃煤发电机组统一的市场规则,取消首笔市场化交易执行起始时间及后续优先发电计划安排。

5.结合2025年发用电预测及历年优先发电计划执行情况,预计个别月份的优先发电量可能超过当月居民、农业用电需求,在执行过程中,按月、按需将保障居民、农业用电之外的富余优先发电量通过市场化的方式向全体工商业用户分摊,具体情况依据《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2025年电力市场化交易有关事项的通知》(陕发改运行[2024]2056号)及相关交易规则开展富余优先发电电量认购交易。

6.各发电企业要按照优先发电量计划的总体安排,加强生产、维护和检修管理,严格服从调度管理,积极参与电网调峰。

执行过程中出现的重大问题请及时向我委报告。

附件:1.2025年陕西电网统调市场化发电企业优先发电量计划表(上网电量)

2.2025年陕西电网统调非市场化发电企业优先发电量计划表(上网电量)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4年1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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