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9日,联泓新科(SZ:003022)发布公告,公司于今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终止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并撤回申请文件的议案》,同意公司终止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事项,并主动向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申请撤回相关文件。
根据联泓新科于2022年发布的《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显示,公司本次拟向不超过35名(含本数)特定投资者发行不超过267,113,600股(含本数)A股普通股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202,000万元(含本数),用于新能源材料和生物可降解材料一体化项目。
募投项目由联泓新科控股子公司联泓格润(山东)新材料有限公司新建,建设地点位于山东省滕州市鲁南高科技化工园区,建设内容包括130万吨/年DMTO装置(甲醇制烯烃装置)、20万吨/年EVA装置(乙烯-醋酸乙烯共聚物装置)、30万吨/年PO装置(环氧丙烷装置)、5万吨/年PPC装置(聚碳酸亚丙酯装置)、配套的公用工程及辅助生产设施等。
对于本次终止定增的原因,联泓新科在公告中指出,自公司披露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以来,公司董事会、管理层及中介机构一直积极推进各项工作。现综合考虑当前资本市场环境等因素,经相关各方充分沟通、审慎分析后,公司决定终止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并主动向深交所申请撤回相关申请文件。
联泓新科表示,公司决定终止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并主动撤回申请文件事项,是综合考虑当前资本市场环境等因素,经相关各方充分沟通、审慎分析后作出的决策。目前公司经营稳健,项目建设按计划有序推进,财务状况良好。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终止后,公司将合理利用自有及自筹资金,保障本次募投项目“新能源材料和生物可降解材料一体化项目”顺利实施。终止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不会对公司造成重大不利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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