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河北证监局和深圳证监局网站6月6日消息显示,东旭集团、东旭蓝天(已退市)、东旭光电(已退市)分别收到相关监管部门行政处罚决定书,据统计,相关责任主体总计被罚约17亿元。河北证监局行政处罚决定书
〔2025〕1号显示,经河北证监局查明,东旭集团在债券市场披露的信息存在虚假记载、发行公司债券存在欺诈发行;李兆廷及东旭集团组织、指使东旭光电从事信息披露违法、欺诈发行股票行为;李兆廷及东旭集团组织、指使
6月6日,东旭蓝天称,其收到河北证监局和深圳证监局的行政处罚决定书。经河北证监局查明,东旭集团在债券市场披露的信息存在虚假记载、发行公司债券存在欺诈发行;李兆廷及东旭集团组织、指使东旭光电从事信息
披露违法、欺诈发行股票行为;李兆廷及东旭集团组织、指使东旭蓝天从事信息披露违法行为。河北证监局决定对东旭集团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约5.8亿元罚款。对李兆廷给予警告,并处以约5.9亿元罚款。同时,对
年至2020年发生金额分别为61.89亿元、19.34亿元、1.23亿元,分别占公司当期年度报告记载净资产的42.47%、14.30%、1.01%。2018年至2022年年末,东旭蓝天被东旭集团占用
证监局2024年7月的责令整改书显示,东旭集团非经营性占用ST旭蓝资金高达77.96亿元,占公司2023年净资产的70.23%。截至 2025年1月整改期限届满,仍有75.27亿元未归还,直接
公司退市风险进一步加剧,投资者需高度警惕。75亿资金占用未整改 退市风险迫在眉睫公告显示,ST旭蓝因控股股东东旭集团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问题,自2025年1月6日起被深交所实施停牌。截至2025年
中表示,自2024年7月5日收到中国证监会的责令改正决定后,公司一直积极督促控股股东东旭集团及其关联方筹措资金还款。然而,东旭集团自身债务问题严重,资金链紧张,导致还款进展缓慢。市场分析指出,东旭集团
同样大幅增加,增幅为55.84%至154.79%。同时,公司预计营业收入将在1亿元至1.3亿元之间,较上年同期的1.49亿元有所下降。公告还指出,ST旭蓝目前面临着控股股东东旭集团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的
问题。截至目前,东旭集团尚未偿还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共计75.27亿元,存放在东旭集团财务公司的资金本息合计28.91亿元,目前也无法正常提取。这一问题无疑给公司的经营带来了极大的压力。更为严重的是
1月6日,ST旭蓝发布公告称,公司于2024年7月5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监管局《关于对东旭蓝天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东旭集团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的决定》(〔2024〕154号),责令
天眼查法律诉讼信息显示,近日,东旭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新增2条被执行人信息,执行标的合计7.4亿余元,两起案件被执行人还包括东旭集团有限公司、郑州旭飞光电科技有限公司等,执行法院均为河北省石家庄市
中级人民法院。东旭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1992年12月,法定代表人为郭轩,注册资本约56.3亿元,由东旭集团有限公司、石家庄宝石电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上海辉懋企业管理有限公司等共同持股。天眼风险信息显示,该公司现存多条被执行人、股权冻结、限制消费令信息。
等。据公开资料显示,该公司由ST旭蓝间接控股。据悉,9月6日,ST旭蓝发布公告,公司于2024年7月5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监管局《关于对东旭蓝天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东旭集团有限公司采取责令
,公司于2024年7月5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监管局《关于对东旭蓝天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东旭集团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的决定》(〔2024〕154 号),责令要求公司非经营占用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