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统调风电、光伏10%电量通过现货市场交易

来源:浙江省发展改革委发布时间:2024-12-04 16:41:25

近日,浙江省发展改革委 浙江能源监管办 省能源局关于印发《2025年浙江省电力市场化交易方案》的通知。

通知提到,统调风电、光伏自愿参与中长期市场绿电交易,10%电量通过现货市场交易,90%电量(暂定)分配政府授权合约,执行政府定价;非统调风电、光伏自愿参与中长期市场绿电交易,其中分布式以聚合方式参与。

交易价格:

(一)交易价格根据参与方式分为直接交易价格和代理购电价格。

(二)直接交易价格由交易双方通过中长期、现货市场形成。中长期市场执行“基准价+上下浮动”市场价格机制,煤电交易价格上下浮动范围不超过20%。现货市场在出清价格上限、下限的基础上,实施二级限价机制。

(三)代理购电价格中,电能量价格按照年度、月度、现货参考价确定。其中,M月代理购电价格=(70%×年度市场交易参考价+20%×M月月度市场交易参考价+10%×M-2月现货市场交易参考价)×(1+上浮系数),上浮系数参照零售套餐封顶价格条款最大上浮系数,参考价均由电力交易平台公布,其他价格按照国家相关价格政策执行。

全文见下:

省发展改革委 浙江能源监管办 省能源局关于印发《2025年浙江省电力市场化交易方案》的通知

各设区市发展改革委、宁波市能源局,省电力公司、省能源集团、各中央发电集团浙江分公司,浙江电力交易中心,各有关发电企业、售电企业和电力用户:

根据国家关于全国统一电力市场的工作部署和我省电力市场体系建设有关工作要求,现将《2025年浙江省电力市场化交易方案》印发给你们,请各地、各单位遵照执行。

附件:2025年浙江省电力市场化交易方案

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国家能源局浙江监管办公室 浙江省能源局

2024年11月26日

2025年浙江省电力市场化交易方案

为进一步深化电力体制改革,加快构建“中长期+现货”的省级电力市场体系,根据《关于进一步深化燃煤发电上网电价市场化改革的通知》(发改价格〔2021〕1439号)《浙江省统筹推进能源绿色低碳发展和保供稳价工作三年行动方案》(浙政办发〔2022〕60号)《浙江电力现货市场规则》(浙监能市场〔2024〕4 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交易规模

2025年电力市场化交易规模根据全省工商业用户年度总用电量确定。其中,原则上中长期交易电量占比不低于90%,其余电量通过现货市场交易。

二、市场主体参与市场交易方式

(一)电力用户

1.全省工商业用户全部参与市场化交易,交易方式分为直接参与和间接参与。

2. 直接参与包括参与电力批发交易(直接向发电企业购电)和参与电力零售交易(直接向售电公司购电)。所有工商业用户均可参与电力零售交易,35千伏及以上用户可选择参与电力批发交易。

3. 间接参与即由电网企业代理购电。暂无法直接参与市场交易的工商业用户可由电网企业代理间接参与市场交易。

(二)发电企业

为满足全省工商业用户市场内购电需求,确保市场供需平衡,省内外各类电源参与市场方式如下:

表1 省内外各类电源参与市场交易方式

(三)售电公司

1.在电力交易中心完成市场注册公示并取得交易资格的售电公司可参与市场交易。被取消交易资格或列入信用黑名单的售电公司不得参与市场交易。

2.省内开展增量配电业务改革试点的增量配网企业,在浙江电力交易中心完成售电公司注册后,可参与市场交易。

三、交易价格

(一)交易价格根据参与方式分为直接交易价格和代理购电价格。

(二)直接交易价格由交易双方通过中长期、现货市场形成。中长期市场执行“基准价+上下浮动”市场价格机制,煤电交易价格上下浮动范围不超过20%。现货市场在出清价格上限、下限的基础上,实施二级限价机制。

(三)代理购电价格中,电能量价格按照年度、月度、现货参考价确定。其中,M月代理购电价格=(70%×年度市场交易参考价+20%×M月月度市场交易参考价+10%×M-2月现货市场交易参考价)×(1+上浮系数),上浮系数参照零售套餐封顶价格条款最大上浮系数,参考价均由电力交易平台公布,其他价格按照国家相关价格政策执行。

四、交易组织

(一)注册绑定

市场主体需按照相关要求在浙江电力交易平台(https://zjpx.com.cn)完成注册。浙江电力交易中心汇总市场主体注册情况,向省发展改革委、省能源局和浙江能源监管办公室备案,并及时向社会公布。

(二)零售交易

零售用户与售电公司签订零售合同,应选择市场价格联动、固定价格或比例分成套餐(含封顶价格条款)。为确保零售交易价格在合理区间,零售套餐封顶价格条款最大上浮系数0.6%。零售合同参见《浙江电力零售市场实施细则》。

(三)批发交易

电力中长期交易按《浙江电力中长期交易实施细则》执行,电力现货交易按《浙江电力现货电能量市场交易实施细则》《浙江电力现货市场运行方案》执行。

(四)合同签订

市场主体应根据浙江能源监管办2025年批发合同示范文本、《浙江电力零售市场实施细则》中2025年零售合同示范文本在浙江电力交易平台签订各类电力批发、零售交易电子合同。各类批发、零售交易合同文本以2025年合同示范文本为准,往年已签订多年期合同的,双方可参照2025年度市场电价水平重新议价签约。批发交易年度合同期限自2025年1月1日0时至2025年12月31日24时。

(五)市场结算

各市场主体分别与电网企业进行电费结算。售电公司应向电力交易机构提交履约保函或者履约保险等履约保障凭证,履约保障凭证金额不低于该售电公司批发交易总电量乘以0.8分/千瓦时,其他要求具体见《浙江电力市场管理实施细则》。零售交易、批发交易结算事宜按《浙江电力零售市场实施细则》《浙江电力市场结算实施细则》执行。

五、煤电价格联动机制

煤电价格联动机制包括年度和月度煤电价格联动。

(一)年度煤电价格联动

年度煤电价格联动是指年度交易前,市场主体应根据煤炭价格合理测算、协商议价形成年度交易价格,推动煤电电价真实反映煤炭价格成本。

(二)月度煤电价格联动

月度煤电价格联动是指省内煤电电价以月度为周期按煤炭价格进行联动。按月实施月度煤电价格联动,市场主体应根据煤炭价格合理测算、协商议价形成月度交易价格。当电厂月度实际交易价格超出P月度时,通过交易电量限值实施考核。

六、中长期交易电量限值

省统调燃煤电厂中长期交易电量限值以全省平均交易小时数为基数,综合考虑绿色、保供、稳价、项目等情况设置,交易电量限值=基数小时数对应电量+月度交易电量限值。

七、保障措施

(一)发挥市场统筹功能。充分利用市场机制和价格信号,统筹能源绿色、保供和稳价,统筹中长期和现货市场发展,统筹计划放开和市场推进,加快培育售电主体,丰富完善交易品种,不断优化市场设计,营造良好的电力市场环境。

(二)加强交易组织协同。省发展改革委、省能源局和浙江能源监管办按照职责分工,积极组织协调电网企业、发电企业和各市场主体开展市场化交易,增强电力交易中心和电力调度中心等作为市场运营机构的职责定位,充分发挥电力市场管理委员会的作用,构建有序的电力交易格局,杜绝扰乱交易秩序行为。

(三)确保信息公开透明。电网企业应做好代理购电相关信息公开、电费结算等工作,原则上每月月底前3日主动公示代理购电用户电价水平及构成、上月全电力市场损益清算结果等信息。电力交易机构应于每月月初3日前公布上月市场交易平均价格等相关价格情况。

(四)完善交易监管体系。电网企业、电力交易机构要按月开展交易、结算、分摊分享费用等统计分析,对于前期市场运行中存在的问题,应当持续监测并做好记录、评估,提出优化建议;各部门要进一步加强对电力市场成员的监管,及时查处电力市场交易各环节信息公开不准确、结算不及时、合谋交易、行使市场力等违法违规行为。

八、其它

(一)本方案未尽事宜按照《浙江电力现货市场规则》(浙监能市场〔2024〕4号)及相关配套实施细则、《浙江电力现货市场运行方案》、《省发展改革委关于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电网企业代理购电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的通知》(浙发改价格〔2021〕406号)等文件执行。

(二)省统调煤电执行两部制价格机制,容量电价按照国家和我省政策执行,电量电价通过市场化方式形成,灵敏反映电力市场供需、燃料成本变化等情况。

(三)执行中如遇有关问题和情况,请根据实际及时向省发展改革委、省能源局和浙江能源监管办报告,或与浙江电力交易中心联系。联系电话:省能源局,0571-87058255;浙江能源监管办,0571-51102738;浙江电力交易中心,0571-51216666。

责任编辑:zhouzhenkun
索比光伏网&碳索光伏版权声明:

本站标注来源为“索比光伏网”、“碳索光伏"、"索比咨询”的内容,均属www.solarbe.com合法享有版权或已获授权的内容。未经书面许可,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以转载、复制、传播等方式使用。

经授权使用者,请严格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在显著位置标注来源,未经允许不得修改内容。违规者将依据《著作权法》追究法律责任,本站保留进一步追偿权利。谢谢支持与配合!

推荐新闻
中节能太阳能:2026年1-10月新增超1.3GW光伏运营项目来源:中节能太阳能 发布时间:2026-11-04 15:36:38

中节能太阳能于2026年11月4日发布公告,披露公司2026年1至10月在光伏与储能领域的建设及运营进展。期内,公司新增并网光伏运营项目容量达1311.24兆瓦,新开工光伏项目650兆瓦,新获备案光伏项目1074.94兆瓦;同时新增独立储能项目备案容量4320兆瓦(功率)/12287兆瓦时(能量),规模显著。发电方面,截至2026年10月底,公司当年累计完成发电量83.94亿千瓦时,同比增长17.6%,且已略超2025年全年发电总量(多出0.25亿千瓦时,增幅0.3%)。公告整体反映了公司在新能源项目开发、并网投产及实际发电效能方面的持续扩张与稳步提升。

总投资3.5亿元!浙江100MW光伏项目公示来源:衢州市生态环境局 发布时间:2026-11-04 09:23:58

浙江衢州市衢江区拟建新华衢州衢江后溪100兆瓦渔光(农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总投资3.5亿元,由衢州智高新能源有限公司建设。项目选址于后溪镇赤山口村、张村村、山塘村及菖蒲垄村,采用“光伏+渔业/农业”复合利用模式,新建交流侧装机容量100兆瓦的光伏电站及一座110千伏升压站。场区共布置32个光伏方阵,使用166,694块720Wp高效单晶组件,通过优化串并联设计接入组串式逆变器与箱式变压器。项目计划2026年10月开工,2028年12月建成投运,总工期26个月。目前环评文件已由衢州市生态环境局衢江分局受理并公示。

实力见真章!爱旭ABC率先通过两项光伏国家强制性标准认证来源:爱旭股份 发布时间:2026-11-04 09:19:44

爱旭ABC 66版型组件率先通过两项光伏国家强制性标准(GB 47739-2026、GB 47740-2026)认证,涵盖电气安全、机械可靠性及铭牌标识全维度严苛要求。双面率高达85%,显著优于TOPCon,兼具高温稳定、抗隐裂、低BOS成本等优势,为集中式电站提供高可靠性与全周期收益保障。

浙江70MW光伏项目环评受理公示来源:温州市生态环境局文成分局 发布时间:2026-11-02 09:34:08

本文介绍了浙江温州文成县拟建的70MW光伏发电项目环评受理公示信息。项目由文成县浙新绿能光伏发电有限公司投资建设,选址于玉壶、周壤和大峃镇,占地约118.5万平方米,主要租用茶园、果园等园地。总投资2.9亿元,设计交流侧装机容量69.92MW,直流侧为77.00966MWp,全部采用655Wp单晶硅双面双玻N型Topcon组件,共117572块,划分为21个光伏子方阵;每组串28块组件串联,26–29串并联接入一台460kW组串式逆变器。项目计划2027年3月开工,同年12月建成,总工期9个月。

湖南启动机制竞价:风电、光伏竞价上下限0.23-0.35元/度来源: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发布时间:2026-10-30 08:59:06

湖南省发改委于2026年10月发布通知,启动2026年度新能源机制电价竞价工作,面向2025年6月至2027年12月期间全容量投产、尚未纳入机制电价的风电与光伏项目(含代理分布式光伏的聚合商),排除大型工商业分布式及就近消纳项目。本次共安排22.86亿千瓦时机制电量,其中风电11.9亿千瓦时、光伏10.96亿千瓦时,按两类项目分别组织竞价与出清。竞价价格区间为0.23–0.35元/千瓦时,执行期为10年;申报充足率不得低于125%,未达标则相应缩减总规模;单个项目机制电量占比上限分别为风电及集中式光伏60%、分布式光伏70%。此外,明确履约保函计算方式及边际出清规则等配套要求。(199字)

国内首批双证!TCL中环通过光伏两项强制性国家标准认证来源:TCL中环 发布时间:2026-10-29 09:27:02

TCL中环斩获GB47739-2026《光伏组件安全要求》与GB47740-2026《光伏组件铭牌标识要求》两项强制性国标首批认证,成为行业合规标杆。两项标准2027年6月1日实施,严控安全底线与信息可信,重塑行业准入门槛。

山东:在沿海工业园区、海上生产平台等推广风电、光伏、核电来源: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发布时间:2026-10-29 09:10:22

《现代海洋产业发展行动计划(2026–2028年)》是山东省为加快建设现代海洋产业体系、打造海洋经济发展高地而制定的三年行动纲领。文件明确以智能化、绿色化、融合化为方向,聚焦海洋渔业、海洋化工、海洋交通运输、海洋文旅等传统产业提质升级,船舶海工装备、海洋药物、海水淡化、海洋新能源等新兴产业培育壮大,以及深海开发、海洋空天信息等未来产业创新突破,并同步强化现代航运服务、海洋金融、科技服务等服务业能级。计划提出到2028年海洋产业增加值突破9600亿元,推动形成结构更优、韧性更强、竞争力更高的现代海洋产业体系。其中,在沿海工业园区、海上生产平台等场景推广风电、光伏、核电等清洁能源,是落实绿色化转型的重要举措之一。(198字)

新疆:推动光伏治沙、风电与农牧业融合场景建设来源: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6-10-29 08:57:30

本文介绍了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政府印发的《加快场景培育和开放 推动新场景大规模应用实施方案(2026—2028年)》,旨在依托本地资源禀赋与区位优势,系统推进多领域创新应用场景建设。方案聚焦清洁能源、数字经济、人工智能、全空间无人体系、生物技术等新赛道,其中清洁能源领域重点提出依托北疆、东疆大型新能源基地及南疆“沙戈荒”基地,推动光伏治沙、风电与农牧业融合,发展虚拟电厂、源网荷储一体化、绿电直连等新型应用模式;同时拓展煤层气开发、碳捕集利用、氢能交通融合及清洁能源就地消纳等场景。方案还统筹产业转型、社会治理、民生服务等领域,构建覆盖制造业、交通物流、智慧农业、应急管理、智慧城市等30余类应用场景体系,并强化政策支持、机制保障与开放协同,目标是到2028年建成全国独具特色的场景创新区域。(199字)

全国最大海上光伏项目并网发电突破百万千瓦来源:科技日报 发布时间:2026-10-28 09:27:42

全国最大海上光伏项目——中核田湾200万千瓦滩涂光伏示范项目,近期并网发电容量突破100万千瓦。该项目位于江苏连云港田湾核电站温排水海域,创新采用“核电+新能源”多能互补模式,依托现有核电基础设施实现协同发展。作为清洁能源基地的重要组成部分,该项目与田湾核电站共同构成总装机容量超1000万千瓦的综合能源系统。全部建成投产后,预计年均生产绿色电力约22亿千瓦时,显著提升区域能源供应的清洁化与稳定性。

光伏出海再出圈!中国光伏板走红婚礼清单来源:索比光伏网 发布时间:2026-10-27 09:31:45

本文聚焦中国光伏产品在尼日利亚的快速普及现象。受当地电网供电不稳定、燃油价格持续上涨等因素驱动,高性价比的中国光伏板、逆变器和储能电池正大规模替代传统柴油发电机,成为拉各斯阿拉巴国际市场的新主力商品,相关商户数量十年间激增至200余家。数据显示,尼日利亚分布式光伏装机规模已超国家电网实际供电能力,今年新增装机量更达此前两年之和。光伏应用深度融入日常生活——不仅进入婚礼礼品清单,还改变了家庭能源使用习惯。尽管前期投入成本仍构成部分家庭的安装障碍,但分步建设等灵活方案正逐步降低门槛。地缘冲突加剧油价波动,进一步加速了光伏从“备选”向“刚需”的转变,凸显中国制造在西非能源转型中的关键作用。(198字)

国家发改委:能源保供长期合同管理办法正式印发 明确电力保供规定来源:国家发改委 发布时间:2026-10-26 09:47:16

国家发改委于10月23日印发《能源保供中长期合同管理办法(试行)》,自2026年12月1日起施行。《办法》将电煤、电力、天然气三类保供中长期合同纳入统一制度框架,明确其定义、适用范围及“企业主责、政府监管、分级负责”的责任体系。针对电力保供合同,特别规定其须明确电力曲线、价格机制等要素,覆盖年度至月内多日等多周期,并强调跨省跨区送电价格应在国家能源战略指导下,按“利益共享、风险共担”原则协商确定;大型风光基地送电项目核准前须先行形成价格机制。《办法》共六章45条,围绕市场化与法治化、安全底线与民生优先等原则,系统规范合同签订、履行、变更、监管及法律责任,旨在提升能源供需稳定性、制度化水平和履约效能,切实保障能源安全、稳定、可靠、有效供给。(199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