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2日,甘肃省工信厅印发《甘肃省虚拟电厂建设与运营管理实施方案》,作为全国首个省级层面囊括全交易品种的虚拟电厂专项政策,在高质量助推虚拟电厂在甘快速发展具有重要意义。《方案》立足我省电力市场建设特点,明确了在“中长期+现货+辅助服务+需求响应”完整市场交易体系下虚拟电厂运营商交易运营相关要求。《方案》提到要按照“先试点、再推广”的原则,优先选取易接入、可调节能力强、市场潜力较好、技术成熟度高的区域、园区、企业实施可调节资源接入改造。
原文如下:
甘工信发〔2024〕252号
各市(州)工信局、兰州新区经发局,国网甘肃省电力公司、甘肃电力交易中心有限公司、各发电企业、各售电企业:
依据《国家发展改革委 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电力负荷管理办法(2023年版)>的通知》(发改运行规〔2023〕1261号)、《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印发<电力需求侧管理办法(2023年版)>的通知》(发改运行规〔2023〕1283号)等文件精神,按照《甘肃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印发<甘肃省电力负荷管理实施细则>和<甘肃省电力需求侧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甘工信发〔2024〕138号)工作要求,为加快建设新型电力系统,强化电力保供,充分挖掘电力需求侧灵活调节资源,引导虚拟电厂规范化发展,结合甘肃电力市场运行实际,省工信厅组织编制了《甘肃省虚拟电厂建设与运营管理实施方案(试行)》,现予以印发,请各有关单位贯彻落实。
甘肃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24年11月12日
附件:
《甘肃省虚拟电厂建设与运营管理实施方案》
责任编辑:周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