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3000万!该省对实施光伏等绿色低碳制造企业用能激励的市(州)给予奖励

来源:四川经济和信息化厅发布时间:2024-10-14 16:04:44

近日,四川经济和信息化厅印发《落实省政府〈关于推动经济持续回升向好的若干政策措施〉工业领域有关政策的工作细则》(以下简称《细则》)的通知。

《细则》指出,实施绿色低碳制造业企业用能激励。2024年10月1日至2025年3月31日期间,鼓励市(州)加大绿色低碳优势产业用能支持,对符合条件的市(州),省级财政按照市(州)实际支出资金的35%给予支持,单个最高不超过3000万元。

1.支持范围。对2024年10月1日至2025年3月31日期间,实施光伏、锂电等绿色低碳制造业企业用能激励的市(州)给予奖励。

2.支持对象。给予符合条件的市(州)激励,由市(州)按政策激励企业。

3.支持方式和标准。采取以奖代补方式,按照市(州)实际支出资金的35%给予支持,单个市(州)最高不超过3000万元。

4.支持时间节点。政策期内采取“先预拨、后清算”的方式进行支持。

5.基本条件。申报市(州)已实施光伏、锂电等绿色低碳制造业企业用能激励,相关企业产能利用率达到60%(含)以上,月度用电量1000万度(含)以上(企业在同一市(州)有多个基地的,用电量合并计算)且相关企业近3年未发生重大安全、环保事故。

6.申报流程。2024年10月31日前,经济和信息化厅会同财政厅采取打捆预拨的方式,资金预拨至光伏、锂电等绿色低碳优势产业较为集中的相关市(州)。预拨资金由属地市(州)审核把关,按照市(州)实际需要支出资金的35%予以同步支持,报经济和信息化厅开展备案及复核,并于2025年4月15日前开展最终清算。


原文如下:

关于印发《落实省政府〈关于推动经济持续回升向好的若干政策措施〉工业领域有关政策的工作细则》的通知

川经信财资〔2024〕182号

各市(州)经济和信息化局:

现将《落实省政府〈关于推动经济持续回升向好的若干政策措施〉工业领域有关政策的工作细则》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厅

2024年10月10日

落实省政府《关于推动经济持续回升向好的若干政策措施》工业领域有关政策的工作细则

为贯彻落实中央政治局会议和全省经济运行工作推进会议、省政府第35次常务会议和全省工业稳增长视频会议精神,加快落实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推动经济持续回升向好的若干政策措施》(川办规〔2024〕3号)要求,进一步明确工业领域有关政策措施支持范围、支持对象、支持标准、支持方式等内容,管好用好政策资金,特制定本工作细则。

一、政策措施及兑现流程

(一)实施绿色低碳制造业企业用能激励。2024年10月1日至2025年3月31日期间,鼓励市(州)加大绿色低碳优势产业用能支持,对符合条件的市(州),省级财政按照市(州)实际支出资金的35%给予支持,单个最高不超过3000万元。

1.支持范围。对2024年10月1日至2025年3月31日期间,实施光伏、锂电等绿色低碳制造业企业用能激励的市(州)给予奖励。

2.支持对象。给予符合条件的市(州)激励,由市(州)按政策激励企业。

3.支持方式和标准。采取以奖代补方式,按照市(州)实际支出资金的35%给予支持,单个市(州)最高不超过3000万元。

4.支持时间节点。政策期内采取“先预拨、后清算”的方式进行支持。

5.基本条件。申报市(州)已实施光伏、锂电等绿色低碳制造业企业用能激励,相关企业产能利用率达到60%(含)以上,月度用电量1000万度(含)以上(企业在同一市(州)有多个基地的,用电量合并计算)且相关企业近3年未发生重大安全、环保事故。

6.申报流程。2024年10月31日前,经济和信息化厅会同财政厅采取打捆预拨的方式,资金预拨至光伏、锂电等绿色低碳优势产业较为集中的相关市(州)。预拨资金由属地市(州)审核把关,按照市(州)实际需要支出资金的35%予以同步支持,报经济和信息化厅开展备案及复核,并于2025年4月15日前开展最终清算。

(二)支持缓解工业企业融资难。2024年10月1日至2025年3月31日期间,对市县依法合规设立稳增长应急转贷资金池的,省级财政按一定比例对资金池给予资金占用成本补助。

1.支持范围。对2024年10月1日至2025年3月31日期间,已设立和新设立应急转贷资金池的市(州)和相关县(市、区),按工业企业应急转贷业务新发生额的一定比例给予占用成本补助。

2.支持对象。直接给予符合条件的应急转贷资金池运营管理法人单位。

3.支持方式和标准。对政策期内累计发生应急转贷业务5笔(含)以上的,采取以奖代补方式给予业务补助,补助标准为:单笔应急转贷业务金额×(同期1年期LPR÷360天)×单笔业务应急转贷天数。

4.支持时间节点。政策期结束后一次性安排资金。

5.基本条件。应急转贷资金池须由省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牵头成立,应急转贷业务开展对象须为工业企业。

6.申报流程。2025年4月15日前,各相关市(州)经济和信息化局以正式文件的形式向经济和信息化厅申报应急转贷资金。

(三)实施工业重大项目竣工投产激励。对2024年10月1日至2025年3月31日期间,按期新建成投产且新增生产规模2000万元以上的省级重点工业项目(需纳入省500个重点工业和技术改造项目清单),省级财政按核定项目设备(含软件)投资的5%给予激励,单个项目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支持重点产业建圈强链,促进重点企业智能化改造数字化转型发展。其中:较备案核准时限提前2个月以上竣工投产的项目,最高补助标准提高至1500万元。

1.支持范围。2024年10月1日至2025年3月31日期间,按期新建成投产且新增生产规模2000万元以上的省级重点工业项目(需纳入省500个重点工业和技术改造项目清单)。

2.支持对象。直接给予符合条件的工业项目承担企业。

3.支持方式和标准。采取项目补助的方式,对符合条件的省级重点工业和技术改造竣工项目,按核定项目设备(含软件)投资的5%给予激励,单个项目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其中:较备案核准时限提前2个月及以上竣工投产的项目,最高补助标准提高至1500万元。

4.支持时间节点。按照成熟一个、审核一个、先报先得、小批量多频次安排下达资金。

5.基本条件。申报项目需取得备案(核准)、环保、安全和节能等前期审批手续,提供项目专项竣工审计报告,项目单位近3年未发生重大安全、环保事故。

6.申报流程。按照“即申快享”“简审快批”的原则进行。经济和信息化厅全面掌握项目进展情况,于2024年10月31日前将首批资金采取打捆预拨方式至相关项目所在市(州),项目单位自主申报,属地市(州)审核把关,报经济和信息化厅开展备案及复核。按程序安排资金直达项目单位,并于2025年4月15日前开展最终清算。

(四)实施工业企业生产增长激励。对2024年10月1日至2025年3月31日期间,2024年生产规模50亿元以上,2024年1至9月生产规模保持正增长,生产规模比上年同期增长10%—20%、20%以上的工业企业,省级财政分别给予500万元、1000万元激励;年生产规模50亿元以上,生产规模在2024年1至9月基础上由负转正的工业企业,省级财政给予300万元激励。对年生产规模1亿元以上,生产规模比上年同期增长10%—20%、20%以上的专精特新中小工业企业,省级财政分别给予30万元、50万元激励。

1.支持范围。2024年10月1日至2025年3月31日期间,生产规模50亿元以上工业企业、1亿元以上的专精特新中小工业企业实施工业生产增长激励。

2.支持对象。直接给予符合条件的工业企业。

3.支持方式和标准。采取以奖代补方式,通过“免申即享”的方法,对符合条件的企业在2024年10月1日至2025年3月31日期间生产规模增长情况实施激励。

(1)2024年生产规模50亿元以上且1—9月保持正增长的工业企业,政策期内生产规模同比增长10%(含)—20%、20%(含)以上的,省级财政分别给予500万元、1000万元激励。

同比增长率按“2024年1—12月”和“2025年1—3月”两个时段计算,且均需达到10%(含)以上。两个时段增长率均超过20%(含)以上的,给予1000万元激励;其中一个时段增长率未达到20%(含)以上的,给予500万元激励。

(2)2024年生产规模50亿元以上且1—9月负增长的工业企业,政策期内生产规模增长率由负转正的,省级财政给予300万元激励。

同比增长率按“2024年1—12月”和“2025年1—3月”两个时段增长率计算,且两个时段增长率均为“正”增长的给予300万元激励,其中有一个时段为“负”增长的不予激励。

(3)2024年生产规模1亿元以上的专精特新中小工业企业,政策期内生产规模同比增长10%(含)—20%、20%(含)以上的,省级财政分别给予30万元、50万元激励。

同比增长率按“2024年1—12月”和“2025年1—3月”两个时段增长率计算,且均需达到10%(含)以上。两个时段增长率均超过20%(含)以上的,给予50万元激励;其中一个时段增长率未达到20%(含)以上的,给予30万元激励。

4.支持时间节点。政策期结束后一次性安排资金。

5.基本条件。申报企业需依法登记注册、依法纳税、依法经营,遵守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等方面的法律法规,近3年未发生重大质量、安全、环保事故。

6.申报流程。

(1)名单入库。2024年10月31日前,经济和信息化厅会同省统计局落实生产规模50亿元以上工业企业名单及2024年1—9月生产正、负增长企业名单;同步落实专精特新中小工业企业名单。

(2)下发市(州)基础名单。2024年11月15日前,经济和信息化厅下发各市(州)上述类型企业名单,并会同市(州)做好运行监测。

(3)市(州)上报达标企业名单。2025年4月15日前,各市(州)经济和信息化局会同市(州)统计局,将达标企业名单正式上报经济和信息化厅、省统计局。

(五)实施汽车企业转型升级激励。对2024年10月1日至2025年3月31日期间,乘用车和轻型商用车产量20000辆以上、重型商用车产量5000辆以上的燃油汽车生产企业,在前两年同期平均销售量基础上,对增量部分给予激励,单个企业最高不超过5000万元。其中:乘用车和轻型商用车每辆2000元;重型商用车每辆5000元。支持扩大新能源汽车产量,继续实施新能源汽车增产激励,推动汽车产业转型升级。

1.支持范围。2024年10月1日至2025年3月31日期间,燃油乘用车和燃油轻型商用车产量20000辆以上、燃油重型商用车产量5000辆以上,且对比前两年同期平均销售量有增量的汽车生产企业激励。

2.支持对象。直接给予符合条件的企业。

3.支持方式和标准。采取以奖代补方式,在企业达到产量标准的前提下,对在2024年10月1日至2025年3月31日期间销售量超过前两年同期(即2022年10月1日至2023年3月31日、2023年10月1日至2024年3月31日)平均销售量的增量部分,按照乘用车和轻型商用车每辆2000元、重型商用车每辆5000元标准予以一次性奖励,单个企业奖励最高不超过5000万元。

4.支持时间节点。政策期结束后一次性安排资金。

5.基本条件。在我省依法登记注册、纳税及经营,且具备相应整车生产准入条件的企业,同时企业近3年未发生重大安全、环保事故。

6.申报流程。

(1)材料准备。申报企业自行选择申报方向(燃油乘用车、燃油轻型商用车或燃油重型商用车),按照申报资料清单准备相关资料(包括真实合规性承诺书、企业申报表、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申报产品公告页、申报产品销售发票及汇总表等),在装订成册后向属地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提交申报材料。

(2)材料初审。申报材料由市县两级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逐级进行初审,初审通过后由市(州)经济和信息化局在2025年4月15日前以正式文件形式推荐上报经济和信息化厅。

(3)终审及拨付。经济和信息化厅组织专家对申报资料进行终审,终审通过后将按程序进行公示。公示期结束后,汽车企业转型升级激励资金将按程序直接一次性拨付至通过审核的申报企业。

(六)继续实施“转企升规”激励。对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期间,“转企升规”企业户数增加的市(州),省级财政给予激励。“个转企”户均标准为0.6万元,“小升规”工业、服务业、商贸业企业户均标准分别为8万元、4万元、2万元。

1.支持范围。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期间,对有“个转企”和新增“小升规”工业企业的市(州)给予激励。

2.支持对象。给予有“个转企”和新增“小升规”工业企业的市(州)激励。

3.支持方式和标准。采取以奖代补方式,通过“免申即享”的方法,根据各地“小升规”工业企业入库户数,按照“户均标准8万元”对各市(州)经济和信息化局给予激励。根据省市场监管局核定“个转企”户数,按照“户均标准0.6万元”,对市(州)给予激励。

4.支持时间节点。政策期结束后一次性安排资金。

5.基本条件。经省统计局、省市场监管局核定。‌

6.申报流程。无需市(州)申报。期间,根据省统计局核定的“小升规”工业企业户数、省市场监管局核定的“个转企”户数,由经济和信息化厅、省市场监管局会同财政厅据实安排资金。

二、加强资金管理和政策服务

(一)抓好企业和项目服务。

各级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要把坚持落实政策与优化服务结合起来,加快建设“企业之家”服务体系和重大工业项目全生命周期管理服务机制,建立本地重点企业培育库和重点项目库,并适时动态调整。要分级开展“纾困解难大走访”活动,确保规上工业企业全覆盖,“清单制+责任制”帮助企业解决经营困难、增产稳岗。深入开展升规稳规帮扶,推动建立升规后企业“友好监管”机制。突出“六个一批”,围绕紧盯“圈”“链”关键环节,有针对性地开展强链补链,狠抓重点项目竣工达产。

(二)严把项目资金申报关口。

各级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要切实履行属地管理责任,积极组织项目申报,落实专人负责、专人管理、专人审核,严格执行项目申报审核等相关要求,对资金分配有关基础数据的真实性、项目安排的合法合规性、资金使用的有效性承担主体责任。各级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相关工作人员要切实做好项目申报、推荐、现场核实等组织工作,不得弄虚作假、玩忽职守、敷衍塞责。

(三)推动惠企政策直达快享。

各级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要突出简申快批、直达快享,突出问题导向、政策找人,精确“画像”目标对象,创新政策措施,优化兑现方式。要周密制定工作预案,细化落实举措,精心组织对接“先预拨、后清算”“即申快享”“报账式”等新的政策兑现方式,提升兑现效率,切实增强企业当期获得感。

(四)规范资金安排使用。

各级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要围绕激励引导的政策方向规范使用资金,不得用于平衡本级财政预算及偿还债务,不得用于补助部门(单位)人员经费和工作经费,不得用于企事业单位发放工资、奖金及各项津补贴等工资性支出,严禁用于建设政府性楼堂馆所等明令禁止用途。激励下达到市(州)的资金,各市(州)经济和信息化局应及时会同财政部门提出资金分配方案,细化落实到末端,资金直达项目单位,不得再次切块分配至县(市、区)。激励下达到企业的资金,各市(州)经济和信息化局应会同财政部门及时一次性拨付到企业,不得截留、挪用涉企惠企资金。

(五)落实资金全流程管理。

各级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要按照本细则具体要求开展资金申报、项目评审评价等相关工作,严格执行《工业类专项资金项目严格实施全流程管理监督的暂行办法》(川经信财资〔2024〕108号),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推荐、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要求,落实管理主体“三级责任”,建立廉政防范三级“背书”机制,按节点逐项签字把关,确保廉政风险责任可监督可追溯。用好信息化手段进行精细管理,及时在“四川省工业项目(资金)管理平台”开展线上监管,完成项目入库、申报、评审、监管、存档等全过程管理,提升项目管理资金精细化、透明化水平。

(六)强化资金绩效管理。

各市(州)经济和信息化局负责激励资金的绩效管理,负责编制资金预算绩效目标和开展全过程绩效管理,及时分析监控结果及问题原因,督促指导实施单位及时整改发现的问题,确保绩效目标如期按质保量完成。经济和信息化厅、财政厅适时组织对激励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专项督导和绩效评价,督导和评价结果作为下一年度专项资金安排的重要依据。

(七)加大政策宣传引导。

各级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要坚持线上线下解读相结合,切实加强政策宣传解读,确保企业第一时间知悉熟悉政策内容。要结合服务企业和项目,做政策快递员,把政策送上门。各地要设立咨询服务热线,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做好政策答疑,并开通投诉举报监督渠道。要及时总结工作中的经验做法,及时报告稳增长和政策落实中的成效、经验和存在问题。



索比光伏网 https://news.solarbe.com/202410/14/383008.html
责任编辑:yishuyu01
索比光伏网&碳索光伏版权声明:

本站标注来源为“索比光伏网”、“碳索光伏"、"索比咨询”的内容,均属www.solarbe.com合法享有版权或已获授权的内容。未经书面许可,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以转载、复制、传播等方式使用。

经授权使用者,请严格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在显著位置标注来源,未经允许不得修改内容。违规者将依据《著作权法》追究法律责任,本站保留进一步追偿权利。谢谢支持与配合!

推荐新闻
高纪凡作为全国两会唯一代表亮相央视重磅系列片《总书记关心的事丨生态优先 绿色低碳的新答卷》!来源:天合光能 发布时间:2026-03-05 09:03:20

2026年全国两会已在北京拉开帷幕,央视正式推出重磅系列片《总书记关心的事丨生态优先绿色低碳的新答卷》,全国人大代表、光伏科学与技术全国重点实验室主任、天合光能董事长高纪凡是中国新能源产业发展的见证者,他作为全国两会唯一代表亮相该篇报道,在接受采访时高纪凡自豪地说,中国的新能源产业可以说经历了一个从小到大、从弱变强的过程。

伊拉克启动1GW太阳能电站项目来源:光伏情报处 发布时间:2026-03-05 08:48:34

伊拉克已在巴士拉地区启动一座大型1GW太阳能电站项目的建设工作,这标志着该国向可再生能源转型迈出重要一步。电站全面投运后,预计可为伊拉克南部约35万户家庭提供充足的清洁电力。伊拉克长期面临电力短缺问题,能源供应高度依赖进口,此次项目的落地被视作该国能源发展的重要突破。伊拉克政府制定了2030年实现12GW太阳能装机容量的目标,目前已在全国范围内筛选出140余个未来太阳能项目的潜在选址。

山东分布式光伏市场化转型的首月观察来源:中国电力新闻网 发布时间:2026-03-03 10:17:20

在首月结算中,分布式光伏项目参与市场交易,结算电价表现出差异化特征。分布式光伏结算电价的差异化,标志着山东省分布式光伏彻底告别固定电价保障时代,进入以市场化供需定价为核心的新阶段。这要求未来在分布式光伏项目设计中,需将储能配置比例与市场电价波动规律进行精细化匹配。灵活调整运营策略,分布式光伏业主需培养敏锐的市场洞察力,对现货与中长期电价进行研判,制定差异化的市场经营预案。

IRENA最新报告:越南已成为中国以外全球最具竞争力的光伏制造中心来源:TaiyangNews 发布时间:2026-03-03 06:36:33

国际可再生能源署在最新报告中指出,尽管中国仍是全球光伏供应链的领导者,但越南已成为中国以外制造价格最低的地区,其生产成本甚至可与中国本土相媲美。报告显示,2025年越南生产的TOPCon组件总成本为0.180美元/W,预计到2030年将进一步降至0.171美元/W。越南的竞争优势主要得益于优惠的政府政策、低廉的劳动力成本和电力资费。IRENA分析指出,电力消耗和银浆用量是光伏制造的主要成本驱动因素。

一太阳能公司光伏玻璃相关生产线拆除的公告来源:河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发布时间:2026-02-26 09:37:10

2月24日河北省工信厅发布了关于河北金宏阳太阳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相关生产线拆除的公告,通知显示河北金宏阳太阳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用于1800t/d一窑三线电子级玻璃和汽车玻璃原片及光伏背板玻璃基片特种玻璃生产线项目产能置换的2条600t/d超白玻璃生产线和1条600t/d在线镀膜浮法玻璃生产线已全部拆除到位,不具备恢复生产能力。现予以公告,欢迎社会公众进行监督。联系电话:0311-87800817河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2026年2月24日

以色列发布农光互补标准,支持300MW光储项目来源:TaiyangNews 发布时间:2026-02-26 09:12:51

以色列政府已批准一项国家农光互补计划,为大规模农光项目的开发建立了明确的监管、设计和许可标准。政府还通过了一项提议,允许EnlightRenewableEnergy在加沙边境附近推进300MW的农光互补及储能项目。以色列批准了一项国家农光互补计划,以扩大与活跃农业相结合的太阳能发电项目规模。2025年,以色列还发布了另一项计划,推动2030年前在该国的运动场所屋顶安装600MW的太阳能组件。

33GW组件+21GW电池!2025美国光伏进口数据公布(附图表)来源:PV光圈见闻 发布时间:2026-02-25 14:22:30

SolarPowerWorld对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的进口数据进行了审查,发现2025年美国进口了33GW的太阳能组件以及21GW的太阳电池。2024年,柬埔寨以4.5GW的进口量排名第四,而2025年其仅出口了3.3MW的组件。有两个国家在2025年初并未向美国出口太阳能组件,但到12月已成为主要供应国,它们是埃塞俄比亚和菲律宾。电池方面,2025年,大部分进口的太阳电池来自印度尼西亚和老挝。美国拥有约50GW的硅组件组装产能,但本土电池制造产量却不足5GW,因此仍需大量进口电池。

美国将决定是否对来自印度、印度尼西亚和老挝的太阳能电池板征收反补贴关税来源:路透社 发布时间:2026-02-24 10:54:46

2月23日,美国商务部将于周一公布一项初步决定,即是否对从印度、老挝和印度尼西亚进口的太阳能电池和太阳能电池板征收反补贴关税。该公告是该机构在未来几周内提起的两起贸易诉讼中的第一项,该诉讼由代表美国部分小型太阳能制造业的集团提起。该组织于7月提交的请愿书指控中国企业将生产业务从获得美国关税的国家转移至印度尼西亚和老挝,并指责总部位于印度的制造商向美国倾销廉价商品。

特斯拉放大招!自研光伏板上线,能救下滑的电动车业务吗?来源:国际能源小数据 发布时间:2026-02-10 08:52:43

特斯拉此时加码太阳能业务,背后是汽车主业的压力。财报显示,2025年特斯拉全年营收、汽车交付量和毛利润均出现下滑,这也是公司首次遭遇全年营收下跌。不过特斯拉只公布了储能业务的相关数据,并未披露太阳能光伏装机容量,外界很难判断太阳能业务在能源板块中的具体分量。黑斯廷斯表示,特斯拉是目前唯一能同时生产电动汽车、充电桩、储能设备、安装硬件、太阳能光伏面板,以及配套智能控制系统的厂商。

50%本土生产! 土耳其沙特20亿砸向2GW 光伏来源:PV光圈见闻 发布时间:2026-02-10 08:50:22

土耳其和沙特阿拉伯两国政府签署了一项5GW可再生能源协议,旨在在土耳其境内开发项目。此外,首期太阳能电站将采用50%的本土制造部件,以推动土耳其本土太阳能制造业的发展。该协议将推动土耳其可再生能源的增长,助力土耳其实现到2035年太阳能光伏和风电装机容量达120GW的目标。据土耳其输电系统运营商TEIAS的数据显示,仅在2025年,土耳其就新增了4.5GW太阳能光伏装机容量,累计运营容量近25GW。

进口18.2GW,装机仅4.5GW?GSC报告提示非洲光伏装机及进口数据存在巨大错配来源:TaiyangNews 发布时间:2026-02-09 10:10:22

2025年非洲年太阳能装机容量达到4.5GW,创下新高,GSC预计还会有进一步增长。报告显示,2024年非洲光伏装机数据已修正为2.93GW。然而,GSC重点指出了光伏产品进口量与实际部署量之间的巨大“错配”。2025年,非洲进口了18.2GW的太阳能组件,但预计2026年至2027年两年的公用事业规模装机总量仅为14.3GW。GSC预测,如果金融、规划和监管能与市场现实相一致,在该报告的中等预测情景下,到2029年非洲光伏装机量有望超过33GW。

新闻排行榜
本周
本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