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4日,阳光电源(SZ:300274)发布公告,公司控股子公司阳光新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与上海晶坪电力有限公司、江西日昇绿能科技有限公司、聚信弘源(江苏)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签订了合伙协议,各方共同投资设立泰州光坪日昇晶新能源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泰州能源基金认缴出资总额1,001万元,阳光新能源作为有限合伙人以自有资金认缴出资额150万元,出资占比14.9850%。
阳光电源表示,泰州能源基金拟以股权投资为主要方式直接或间接投资户用分布式光伏项目,被投资项目通过经营性租赁取得光伏发电设备并通过委托第三方运营管理等方式开展业务经营。阳光新能源参与本次投资,有利于公司提高家庭光伏资产周转效率,促进公司与合作方进一步深化合作,为公司家庭光伏业务持续健康发展提供有力支持。公司本次参与设立合伙企业的资金来源于阳光新能源自有资金,本次投资不影响公司正常的经营活动,对公司当期和未来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构成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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