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4日,国家能源局网站发布:对十四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第7263号建议的答复,国能建电力[202445号;以及对十四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第7312号建议的答复,国能建电力[2024]38号。
7263号答复:
新疆是我国重要的综合能源基地,煤炭、风光等资源丰富。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高度重视以沙漠、戈壁、荒漠地区为重点的大型风电光伏基地建设,已于2023年5月复函确认了新疆天山北麓新能源基地,目前基地已开工建设。2023年12月新疆自治区报来南疆塔克拉玛干沙漠基地实施方案,国家发展改革委正开展专家评估和场址核查等工作。下一步,我们将指导地方和企业按照国家要求,统筹新能源开发与生态治理,按照“三位一体”要求,衔接新能源、支撑性电源和外送通道规模布局、建设时序,高质量推进以沙漠、戈壁、荒漠地区为重点的大型风电光伏基地建设。
国家能源局高度重视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电力发展工作,不断加大对电力规划建设的支持力度。目前,新疆电网内部已形成750千伏电网“四环网、两延伸”的主网架结构,北至阿勒泰,西至伊犁,南达和田,向东经哈密通过750千伏哈密~敦煌、烟墩~沙州双通道实现新疆与西北电网联网。“疆电外送”通道已建成哈密南~郑州(第一通道)、准东~皖南(第二通道)两回特高压直流工程。为进一步增强“疆电外送”能力,我们在国家“十四五”电力发展规划中,将哈密至重庆特高压直流工程(第三通道)列为开工建设重点输电工程,目前已核准开工。在国家“十四五”电力发展规划中期滚动调整中,将疆电(南疆)送电川渝工程(第四通道)列为提前储备项目,目前正加快推进可行性研究等前期工作。
我们正组织开展“十五五”电力发展规划研究,将结合新疆清洁基地开发建设情况、全国电力流优化发展布局、受端电力市场空间、电网安全稳定运行、技术经济性可行性等因素,统筹研究论证“疆电外送”第五通道、策勒县750千伏变电站规划建设等事项,支撑新疆清洁能源开发外送。
7312号答复:
一、关于将塔克拉玛干沙漠纳入国家近期重点开发的大型风电光伏基地
南疆地区风光资源丰富,在南疆地区按照国家有关要求推动以沙漠、戈壁、荒漠为重点的大型风电光伏基地建设,对保障我国能源安全,支撑我国能源清洁低碳转型具有重要意义。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积极支持新疆新能源基地建设,已于2023年5月复函确认了新疆天山北麓新能源基地,涉及新能源总规模1000万千瓦,目前基地已开工建设。2023年12月新疆自治区报来南疆塔克拉玛干沙漠基地实施方案,国家发展改革委正开展专家评估和场址核查的工作,后续将积极研究支持。
二、关于推动疆电(南疆)送电至川渝工程尽早核准并开工,再以南疆为起点新增2—3回特高压直流线路纳入国家电力规划
国家能源局高度重视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电力发展工作,不断加大对电力规划建设的支持力度。目前,新疆电网内部已形成750千伏电网“四环网、两延伸”的主网架结构,北至阿勒泰,西至伊犁,南达和田,向东经哈密通过750千伏哈密~敦煌、烟墩~沙州双通道实现新疆与西北电网联网。“疆电外送”通道已建成哈密南~郑州(第一通道)、准东~皖南(第二通道)两回特高压直流工程。为进一步增强“疆电外送”能力,我们在国家“十四五”电力发展规划中,将哈密至重庆特高压直流工程(第三通道)列为开工建设重点输电工程,目前已核准开工。在国家“十四五”电力发展规划中期滚动调整中,将疆电(南疆)送电川渝工程(第四通道)列为提前储备项目,目前正加快推进可行性研究等前期工作。
我们正组织开展“十五五”电力发展规划研究,将结合新疆清洁能源基地开发建设情况、全国电力流优化发展布局、受端电力市场空间、技术经济性可行性等因素,统筹研究论证“疆电外送”后续通道规划布局,支撑新疆清洁能源开发外送。
三、关于支持南疆抽水蓄能等调节工程建设,并在新能源利用率指标上予以倾斜
抽水蓄能是电力系统重要的绿色低碳清洁灵活调节电源,其开发建设应适应新时期新型能源体系规划建设、新型电力系统建设和新能源大规模跃升发展的需要,统筹好项目布局、资源条件、技术经济性,以及本地区电价承受能力,科学规划、有序建设。目前,国家能源局正在开展全国抽水蓄能项目布局优化调整工作,将统筹支持南疆地区充分考虑生态环境约束、建设条件等,合理布局抽水蓄能电站,促进新能源高质量发展。
为持续优化新能源消纳工作,2024年国家能源局印发《关于做好新能源消纳工作 保障新能源高质量发展的通知》,提出科学优化新能源利用率目标,明确要科学确定各地新能源利用率目标,优化新能源利用率目标管理方式,强化新能源利用率目标执行。下一步,我们将指导省级能源主管部门做好政策落地实施。
责任编辑:周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