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甘肃省发改委发布《关于优化调整工商业等用户峰谷分时电价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适用范围为全体工商业电力用户(国家有专门规定的电气化铁路牵引用电除外)和农业生产电力用户(农业排灌用电除外)。
此次调整,将峰谷分时电价政策的原高峰、平段、低谷各8小时调整为高峰7小时、平段11小时、低谷6小时。
具体划分情况如下:
高峰时段:6∶00-8∶00、18∶00-23∶00;
平时段:23∶00-6∶00(次日)、8∶00-10∶00、16∶00-18∶00;
低谷时段:10∶00-16∶00
文件提出,峰谷价差比例原则上不低于3∶1。2024年峰谷电价浮动比例保持不变,2025年及以后峰谷电价浮动比例另行明确。
该政策于8月1日起执行。
责任编辑:泡泡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