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来宾:对光伏、风电等新能源项目实施环评审批与污染物总量指标“脱钩”管理

来源:来宾市生态环境局发布时间:2024-03-07 13:33:15

3月4日,来宾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印发《来宾市优化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服务壮大实体经济若干措施》的通知,通知指出,优化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改革。同一市辖区或县(市、区)编制的等级公路、城市道路、光伏发电、陆上风力发电、生活垃圾转运站、污水处理厂等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可予以“打捆”环评审批。对公路、铁路、水利水电、光伏发电、陆上风力发电、新能源工业等项目,实施环评审批与污染物总量指标“脱钩”管理。

局机关各科(室)、局属二层单位,各派出机构: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二中全会和全国、全区生态环境保护大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服务构建新发展格局,持续推进环评领域“放管服”改革,根据《关于进一步优化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意见》(环环评〔2023〕52号)、《广西壮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生态环境服务壮大实体经济推动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桂环发〔2023〕28号)文件精神,我局制定了《来宾市优化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服务壮大实体经济若干措施》,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落实相关工作。

附件:来宾市优化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服务壮大实体经济若干措施

                                               来宾市生态环境局

                                                2024年3月4日

(此件公开发布)

来宾市优化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服务壮大

实体经济若干措施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广西重大方略要求,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优化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意见》(环环评〔2023〕52号)、《广西壮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生态环境服务壮大实体经济推动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桂环发〔2023〕28号)文件精神,坚持政策为大、项目为王、环境为本、创新为要、质量为根,大力服务壮大实体经济,协同推进经济高质量发展和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特制定如下措施。

一、加强区域环境准入引导

(一)强化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指导作用。从源头上预防环境污染,从布局上降低环境风险。持续推进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在政策制定、环境准入、园区管理、资源开发、产业布局等方面的应用。依托“三线一单”数据共享及应用平台智能研判系统,加强成果共享共用,优化项目选址选线,发挥“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在促进高质量发展、高水平保护等方面的底线约束和决策支撑作用,不断提升生态环境治理效能。

(二)加强生态环境服务指导前移。建立重大项目服务台账,主动开展前期服务,提前梳理项目难点,明确环评编制重点和报批要求,强化建设项目环评要素保障。对涉及生态保护红线和相关法定保护区的输气管线、公路、铁路、输变电等项目,指导督促优化调整选线、主动避让;确实无法避让的,指导项目依法依规采用其他减缓措施。

(三)加强产业绿色化低碳化发展指导。指导企业采用先进技术、工艺和设备,实施清洁生产技术改造。指导工业园区开展规划环评及其跟踪评价,构建循环产业体系,严控“两高”项目盲目发展。

二、推进环评审批提速增效

(四)做好重大项目环境要素服务保障。加强对重大建设项目环境可行性精准预判方面的指导,在项目招商引资和前期谋划阶段提前介入,选择成熟可靠的防治污染设施和生态保护措施,降低生态环境风险隐患和项目投资风险,建立主要污染物管理台账,指导调剂环境要素来源。

(五)优化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服务。推行建设项目环评清单管理服务,建立项目环评管理台账及环评帮扶需求清单,定期开展调度、梳理项目环评类别、审批层级等问题,指导帮助加快推进项目环评文件编制、审批,合力推动项目尽快落地。

(六)开辟重点项目环评审批“绿色通道”。为重大基础设施、民生工程和重大产业布局项目开辟环评审批“绿色通道”,通过技术评审后的环评文件可以同步开展行政审批程序,加快技术评审,压缩审批时间,提高审批效率,将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审批办理时间压缩至3个工作日(报告表2个工作日,不含法定公示时间)。

(七)积极探索推行“容缺受理、限期审批”。列入自治区统筹推进重大项目、“双百双新”项目、政策性开发性金融工具项目,选址符合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要求的,申请人提交限时补齐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申请的承诺书,审批机关可容缺受理、限期审批。

(八)产业园区规划环评与项目环评联动。符合园区规划环评结论及审查意见的入园建设项目,政策规划符合性分析、选址的环境合理性和可行性论证、环境现状监测和环境质量现状评价结果可引用规划环评中的有效数据和相关内容(区域环境质量呈下降趋势或项目新增特征污染物的除外)、依托的产业园区基础设施已经稳定运行的,项目环评可行性分析可适当简化。

三、强化生态环境领域“放管服”

(九)优化生态环境行政事项办理服务。积极配合自治区生态环境厅推进生态环境领域“一站式服务”,探索“一窗通办”“全区(自治区)通办”“一网通办”,持续推动办事流程再优化、办事服务再提速、办事企业和群众满意度再提升。

(十)优化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改革。同一市辖区或县(市、区)编制的等级公路、城市道路、光伏发电、陆上风力发电、生活垃圾转运站、污水处理厂等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可予以“打捆”环评审批。对公路、铁路、水利水电、光伏发电、陆上风力发电、新能源工业等项目,实施环评审批与污染物总量指标“脱钩”管理。

(十一)积极开展园区同类项目环评“打捆”审批。工业园区防治污染设施配套完善,对同一类型建设项目可以“打捆”环评审批,需要编制报告表的同一区域同一类型建设项目在办理环评手续时,可打捆编制一个环评文件,由环评审批部门出具统一的环评批复,所有建设单位分别对照涉及各自项目环评文件及批复内容要求进行建设,承担主体责任。 

(十二)衔接排污许可探索推进“两证审批合一”。生产工艺相对单一、环境影响较小、建设周期短且按规定应当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农副食品加工业,食品制造业,酒、饮料制造业,纺织服装、服饰业,制鞋业,印刷业,通用设备制造业,专用设备制造业,加油、加气站,汽车、摩托车等修理与维护业,自来水生产和供应业,天然气锅炉等十二类建设项目,在企业自愿的原则下,可探索实施环评与排污许可“两证审批合一”,在项目开工建设前,接续办理环评与排污许可手续。建设过程中发生环评重大变动的,依法重新办理环评和排污许可证;不属于重大变动的,无需重新办理环评,排污前一次性变更排污许可证。


索比光伏网 https://news.solarbe.com/202403/07/376639.html
责任编辑:zhouzhenkun
索比光伏网&碳索光伏版权声明:

本站标注来源为“索比光伏网”、“碳索光伏"、"索比咨询”的内容,均属www.solarbe.com合法享有版权或已获授权的内容。未经书面许可,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以转载、复制、传播等方式使用。

经授权使用者,请严格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在显著位置标注来源,未经允许不得修改内容。违规者将依据《著作权法》追究法律责任,本站保留进一步追偿权利。谢谢支持与配合!

推荐新闻
贵州荔波县公布新能源(光伏、风电、储能)项目土地流转意见来源:荔波县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6-04-24 10:15:12

日前,荔波县政府印发荔波县新能源项目土地流转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通知按照分类补偿指导标准。原文如下:荔府办〔2026〕4号荔波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荔波县新能源项目土地流转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各民族乡(镇)人民政府、玉屏街道办事处,县直相关部门:《荔波县新能源项目土地流转工作指导意见》已经县人民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湖南:2026年,力争新能源装机新增5GW来源:湖南发改 发布时间:2026-04-20 14:42:23

4月14日下午,湖南省委副书记、省长毛伟明主持召开省能源委员会第六次全体会议。即:力争到2030年,省内能源综合生产能力达5160万吨标煤,外电入湘规模达3000万千瓦,打造承西启东、连南接北的区域能源交换枢纽;今年力争能源综合生产能力超4700万吨标煤,新能源装机规模达4500万千瓦。毛伟明指出,坚持上下联动、部门协同、政企同心,确保新型能源体系建设各项任务落地见效。会议还审议通过了《湖南省新型能源体系建设“十五五”规划》。

江苏:分布式光伏电站监管数据设计规范等31项江苏省地方标准即将实施来源: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时间:2026-04-15 09:43:05

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批准发布分布式光伏电站监管数据设计规范等31项江苏省地方标准的公告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批准发布《分布式光伏电站监管数据设计规范》等31项江苏省地方标准,现予以公告。

山西阳城县风电、光伏发电项目监督管理工作的意见(试行)发布!来源:阳城县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6-04-14 17:49:23

4月8日,阳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发布关于阳城县风电、光伏发电项目监督管理工作的意见(试行),文件指出,本意见适用于全县行政区域内集中式风电、光伏发电项目和分散式风电项目从规划设计到竣工验收、新能源电站(发电侧)运维等全过程监督管理,重点强化野外动火作业和森林防火相关责任落实。

国家能源局王宏志:实施非化石能源十年倍增行动 坚持风光水核等多能并举来源:国家能源局 发布时间:2026-04-14 09:44:38

近日,国家能源局党组书记、局长王宏志发表题为《以新型能源体系支撑能源强国建设》的署名文章。夯实化石能源稳产增产基础,优化建设煤炭五大供应保障基地,推动重点盆地、重点海域油气产能接续。实施非化石能源十年倍增行动,坚持风光水核等多能并举,推动风电、光伏发电更大规模平稳发展。布局发展绿色氢氨醇,扩大非化石能源非电利用规模,推动2030年非化石能源占能源消费总量比重达到25%。

广东中山市分布式光伏发电开发建设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发布来源:中山市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6-04-09 17:26:24

附件:中山市分布式光伏发电开发建设管理办法中山市发展和改革局2026年4月8日

2026年2月全国新能源并网消纳情况:光伏90.8%、风电91.5%来源:国家能源局 发布时间:2026-04-03 14:40:03

根据《国家能源局关于2021年风电、光伏发电开发建设有关事项的通知》,为引导新能源理性投资、有序建设,现将2026年2月各省级区域新能源并网消纳情况公布如下。

甘肃省“新能源+”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来源:甘肃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6-04-01 16:58:51

3月31日,甘肃人民政府印发《甘肃省“新能源+”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推动新能源与相关产业融合互促、双向赋能。根据通知,到2030年,建成一批具有典型性、代表性的“新能源+”项目,集成融合成为新能源发展的重要方式,新能源装机规模达到1.6亿千瓦,全省新增用电量需求主要由新增新能源发电满足,新能源利用率保持在合理水平,全国重要的新能源及新能源装备制造基地基本建成。

中山市坦洲镇曾国宁等22户居民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备案的复函来源:中山市发展和改革局 发布时间:2026-04-01 09:10:09

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中山供电局:报来《中山供电局关于中山市坦洲镇曾国宁等22户居民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备案的函》及有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就项目备案事项函复如下:一、为进一步推进我市分布式光伏发电应用,同意备案你局报来的坦洲镇曾国宁等22户居民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本次备案的坦洲镇曾国宁等22户居民住宅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装机容量576.4千瓦,纳入我市2026年度分布式光伏发电新增建设规模。

涉分布式光伏(含配储)、风电等!山东省促进虚拟电厂高质量发展方案发布来源:山东省能源局 发布时间:2026-03-30 11:43:59

3月27日,山东省能源局关于印发《山东省促进虚拟电厂高质量发展方案》的通知,通知指出,优化虚拟电厂类型和定位:1.明确资源聚合类型。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山东省能源局中共山东省委金融委员会办公室山东省科学技术厅山东省财政厅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国家能源局山东监管办公室2026年3月26日山东省促进虚拟电厂高质量发展方案当前,我省新能源装机规模持续扩大,电力系统调节压力日益凸显。

攀枝花发布光伏发电规划 打造西南清洁能源基地与山地光伏示范标杆来源:攀枝花市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6-03-24 10:18:57

据攀枝花市人民政府消息,为落实国家“双碳”战略,攀枝花市正式发布《攀枝花市光伏发电资源普查及基地规划报告》,计划依托其优越的太阳能资源,打造国家重要清洁能源基地与西南山地光伏开发示范标杆。综合效益显著,助力区域发展规划实施预计将带动约250亿元投资,创造大量就业岗位,并推动产业转型。该规划为山地光伏开发提供了可复制的经验,未来将拓展更多“光伏+”融合模式,深化区域能源合作,全力助力“双碳”目标实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