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来宾:对光伏、风电等新能源项目实施环评审批与污染物总量指标“脱钩”管理

来源:来宾市生态环境局发布时间:2024-03-07 13:33:15

3月4日,来宾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印发《来宾市优化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服务壮大实体经济若干措施》的通知,通知指出,优化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改革。同一市辖区或县(市、区)编制的等级公路、城市道路、光伏发电、陆上风力发电、生活垃圾转运站、污水处理厂等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可予以“打捆”环评审批。对公路、铁路、水利水电、光伏发电、陆上风力发电、新能源工业等项目,实施环评审批与污染物总量指标“脱钩”管理。

局机关各科(室)、局属二层单位,各派出机构: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二中全会和全国、全区生态环境保护大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服务构建新发展格局,持续推进环评领域“放管服”改革,根据《关于进一步优化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意见》(环环评〔2023〕52号)、《广西壮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生态环境服务壮大实体经济推动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桂环发〔2023〕28号)文件精神,我局制定了《来宾市优化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服务壮大实体经济若干措施》,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落实相关工作。

附件:来宾市优化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服务壮大实体经济若干措施

                                               来宾市生态环境局

                                                2024年3月4日

(此件公开发布)

来宾市优化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服务壮大

实体经济若干措施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广西重大方略要求,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优化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意见》(环环评〔2023〕52号)、《广西壮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生态环境服务壮大实体经济推动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桂环发〔2023〕28号)文件精神,坚持政策为大、项目为王、环境为本、创新为要、质量为根,大力服务壮大实体经济,协同推进经济高质量发展和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特制定如下措施。

一、加强区域环境准入引导

(一)强化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指导作用。从源头上预防环境污染,从布局上降低环境风险。持续推进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在政策制定、环境准入、园区管理、资源开发、产业布局等方面的应用。依托“三线一单”数据共享及应用平台智能研判系统,加强成果共享共用,优化项目选址选线,发挥“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在促进高质量发展、高水平保护等方面的底线约束和决策支撑作用,不断提升生态环境治理效能。

(二)加强生态环境服务指导前移。建立重大项目服务台账,主动开展前期服务,提前梳理项目难点,明确环评编制重点和报批要求,强化建设项目环评要素保障。对涉及生态保护红线和相关法定保护区的输气管线、公路、铁路、输变电等项目,指导督促优化调整选线、主动避让;确实无法避让的,指导项目依法依规采用其他减缓措施。

(三)加强产业绿色化低碳化发展指导。指导企业采用先进技术、工艺和设备,实施清洁生产技术改造。指导工业园区开展规划环评及其跟踪评价,构建循环产业体系,严控“两高”项目盲目发展。

二、推进环评审批提速增效

(四)做好重大项目环境要素服务保障。加强对重大建设项目环境可行性精准预判方面的指导,在项目招商引资和前期谋划阶段提前介入,选择成熟可靠的防治污染设施和生态保护措施,降低生态环境风险隐患和项目投资风险,建立主要污染物管理台账,指导调剂环境要素来源。

(五)优化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服务。推行建设项目环评清单管理服务,建立项目环评管理台账及环评帮扶需求清单,定期开展调度、梳理项目环评类别、审批层级等问题,指导帮助加快推进项目环评文件编制、审批,合力推动项目尽快落地。

(六)开辟重点项目环评审批“绿色通道”。为重大基础设施、民生工程和重大产业布局项目开辟环评审批“绿色通道”,通过技术评审后的环评文件可以同步开展行政审批程序,加快技术评审,压缩审批时间,提高审批效率,将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审批办理时间压缩至3个工作日(报告表2个工作日,不含法定公示时间)。

(七)积极探索推行“容缺受理、限期审批”。列入自治区统筹推进重大项目、“双百双新”项目、政策性开发性金融工具项目,选址符合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要求的,申请人提交限时补齐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申请的承诺书,审批机关可容缺受理、限期审批。

(八)产业园区规划环评与项目环评联动。符合园区规划环评结论及审查意见的入园建设项目,政策规划符合性分析、选址的环境合理性和可行性论证、环境现状监测和环境质量现状评价结果可引用规划环评中的有效数据和相关内容(区域环境质量呈下降趋势或项目新增特征污染物的除外)、依托的产业园区基础设施已经稳定运行的,项目环评可行性分析可适当简化。

三、强化生态环境领域“放管服”

(九)优化生态环境行政事项办理服务。积极配合自治区生态环境厅推进生态环境领域“一站式服务”,探索“一窗通办”“全区(自治区)通办”“一网通办”,持续推动办事流程再优化、办事服务再提速、办事企业和群众满意度再提升。

(十)优化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改革。同一市辖区或县(市、区)编制的等级公路、城市道路、光伏发电、陆上风力发电、生活垃圾转运站、污水处理厂等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可予以“打捆”环评审批。对公路、铁路、水利水电、光伏发电、陆上风力发电、新能源工业等项目,实施环评审批与污染物总量指标“脱钩”管理。

(十一)积极开展园区同类项目环评“打捆”审批。工业园区防治污染设施配套完善,对同一类型建设项目可以“打捆”环评审批,需要编制报告表的同一区域同一类型建设项目在办理环评手续时,可打捆编制一个环评文件,由环评审批部门出具统一的环评批复,所有建设单位分别对照涉及各自项目环评文件及批复内容要求进行建设,承担主体责任。 

(十二)衔接排污许可探索推进“两证审批合一”。生产工艺相对单一、环境影响较小、建设周期短且按规定应当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农副食品加工业,食品制造业,酒、饮料制造业,纺织服装、服饰业,制鞋业,印刷业,通用设备制造业,专用设备制造业,加油、加气站,汽车、摩托车等修理与维护业,自来水生产和供应业,天然气锅炉等十二类建设项目,在企业自愿的原则下,可探索实施环评与排污许可“两证审批合一”,在项目开工建设前,接续办理环评与排污许可手续。建设过程中发生环评重大变动的,依法重新办理环评和排污许可证;不属于重大变动的,无需重新办理环评,排污前一次性变更排污许可证。


索比光伏网 https://news.solarbe.com/202403/07/376639.html
责任编辑:zhouzhenkun
索比光伏网&碳索光伏版权声明:

本站标注来源为“索比光伏网”、“碳索光伏"、"索比咨询”的内容,均属www.solarbe.com合法享有版权或已获授权的内容。未经书面许可,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以转载、复制、传播等方式使用。

经授权使用者,请严格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在显著位置标注来源,未经允许不得修改内容。违规者将依据《著作权法》追究法律责任,本站保留进一步追偿权利。谢谢支持与配合!

推荐新闻
云南省能源局关于2025—2026年第二批集中式新能源项目全容量并网时间确认公示来源:云南省能源局 发布时间:2026-08-31 16:21:42

云南省能源局于2026年8月28日发布公示,对2025—2026年第二批集中式新能源项目全容量并网时间予以确认。此次确认依据《云南省能源局关于优化新能源项目全容量并网事宜的通知》(云能源新能〔2026〕148号)等文件要求,面向申报在2025年6月1日及之后并网发电的项目开展。经该局会同相关部门审核,形成《云南省2025—2026年第二批集中式新能源项目全容量并网时间确认清单》并随文附件公布。公示期为2026年8月31日至9月4日,期间相关单位或个人可就公示内容提出书面异议,须提供事实依据、证明材料、有效联系方式,并按要求加盖公章或签署真实姓名及身份证信息。逾期反馈不予受理。

蝉联4A!苏美达能源再度荣膺中电联光伏电站运行指标对标省域标杆来源:苏美达能源 发布时间:2026-08-28 06:57:24

苏美达能源柳堡清能光伏电站蝉联中电联“AAAA级光伏电站”认证,彰显智慧运维与精益管理领先实力。其25MW电站年发电3800万度,依托四大智慧平台实现“监测—预警—运维—交易”全链路数智化。公司全球运维超6GW,获多项国际权威认证,树立存量时代光伏高效运营新标杆。

聚焦锂电池、光伏等行业 ,青海出台零碳工厂培育实施方案来源:青海日报 发布时间:2026-08-26 08:39:36

青海省出台《零碳工厂培育建设实施方案(试行)》,旨在依托本地清洁能源优势,系统推进工业领域绿色低碳转型。方案明确分三阶段实施:2026年起率先在锂电池、光伏、电子电器等重点行业试点;2028年拓展至钢铁、有色、化工、建材、纺织等高耗能行业;到2030年建成覆盖全行业的零碳工厂建设体系。围绕“科学算碳、源头减碳、过程脱碳、智能控碳”,提出七大重点任务,包括健全碳排放核算管理、发展绿电绿氢协同供能、优化工艺与原料、推广碳捕集与资源循环、开展产品碳足迹分析、构建零碳供应链、建设数字化能碳管理平台。同时规范碳抵销机制,严控“伪零碳”风险,并建立常态化信息披露制度,强化全过程监督。(199字)

新疆:下发1.59GW新能源项目清单!来源:智汇光伏 发布时间:2026-08-26 08:20:06

新疆自治区发改委与能源局近日印发第五批新能源就近消纳项目清单,共包含3个项目,总装机容量159万千瓦(其中风电89万千瓦、光伏70万千瓦),重点服务于煤化工、电解铝和纺织制造三大高载能及外向型产业。项目分别布局在昌吉州准东经济技术开发区和阿勒泰地区哈巴河县,采用“绿电直连”模式,建成后年均可消纳绿色电力约29.8亿千瓦时,相当于节约标准煤90万吨、减排二氧化碳241万吨。此举旨在推动传统优势产业节能降碳,促进清洁能源就地转化。此前,新疆已分批推进多处绿电直连示范项目,如哈密伊吾算力示范区和克拉玛依云计算园区项目。下一步,相关部门将强化统筹协调,加快项目核准、建设与电网接入,推动源网荷储协同建设,并持续完善政策体系,助力新疆将能源资源优势转化为产业与开放优势,服务国家“双碳”战略。(199字)

赣发改价管512号解读|江西增量新能源机制电价竞价细则修订 工商业光伏保留资格与规则全梳理来源:索比光伏网 发布时间:2026-08-25 14:18:12

赣发改价管〔2026〕512号江西省增量新能源机制电价竞价细则修订版解读,工商业分布式光伏保留竞价资格,详解60%边际入选门槛、取消履约保函、四可并网要求、延期处罚规则,附申报策略与省际对比,完整版报告扫码获取。

1~2亿投资对应10MW指标,甘肃兰州新能源指标配置办法征求意见来源:兰州市发改委 发布时间:2026-08-25 09:16:30

兰州市发改委于2026年8月21日发布通知,就《兰州市新能源建设指标配置办法》公开征求社会对公平竞争影响的意见。该办法拟规范本地新能源项目(如光伏、风电)建设指标的分配规则,其中提及“1~2亿元投资对应10MW指标”作为参考配置标准。征求意见依据《反垄断法》《公平竞争审查条例》及市场监管总局第99号令等法规,重点评估文件是否存在排除、限制市场竞争的内容。公众可在8月21日至27日期间,通过电子邮件、邮寄信函或电话等方式反馈意见,相关材料需注明“征求意见反馈”。此举旨在确保新能源指标配置机制合法合规、公平透明,强化事前政策审查程序。(199字)

甘肃:支持民营企业直接参与电力市场交易 优化绿电消纳和市场交易机制来源:兰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发布时间:2026-08-25 08:53:26

本文介绍了甘肃省发布的《民营经济助力护航行动方案》,旨在深入贯彻“两个毫不动摇”,系统性破解民营企业发展的痛点难点,推动其高质量发展。方案设定了到2030年的量化目标,包括民营经济占GDP比重超45%、科技型与高新技术企业中民企占比分别达90%和80%、营商环境全国一流等。全文围绕七大行动展开:优化公平竞争与政务服务环境;培育壮大市场主体并推动招商引资与出海拓展;强化产业创新,支持民企参与重大科技攻关、技术改造及未来产业布局;加强融资、用地、用能、人才等要素保障,特别提出支持民企直接参与电力市场交易、优化绿电消纳机制;激发民间投资活力,扩大项目推介与政策资金支持;实施法治护航,规范执法、清理欠款、强化产权保护。方案强调统筹协调与制度落实,力求全面提升民营经济支撑力与竞争力。(199字)

关于公开征求《兰州市新能源建设指标配置办法》公平竞争影响意见的公告来源:兰州市发改委 发布时间:2026-08-24 16:48:12

本文是兰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的关于公开征求《兰州市新能源建设指标配置办法》公平竞争影响意见的公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公平竞争审查条例》及市场监管总局第99号令等规定,该公告旨在对拟出台的新能源指标配置办法开展公平竞争审查,广泛听取社会公众意见。公告明确,如认为该办法存在排除、限制市场竞争的内容,相关单位或个人可在2026年8月21日至27日期间,通过电子邮件、邮寄信函等方式向市发改委能源科提交书面反馈意见,并注明“征求意见反馈”字样。公告同时提供了具体联系方式、地址及负责人信息,体现了政策制定过程的公开性与程序规范性。(198字)

87GW新能源项目指标分配情况!来源:智汇光伏 发布时间:2026-08-24 08:00:41

2026年上半年,内蒙古、山西、云南等15个省份共下达87.073GW省级新能源项目指标,涵盖风电(49.2GW)、光伏(35.9GW)和风光互补(1.97GW)三类。这些指标分配给165家(或联合体)企业,其中21家企业获超1GW,合计62GW(占总量71%);10家企业获超2GW,合计47GW(占54%)。中广核以超8GW居首,主要布局于蒙、晋、滇三省;五大电力央企合计获26.7GW(占比30%),仍为投资主力;国家能源集团与三峡集团获配规模明显偏低(分别为2.7GW和1.5GW),较往年同期下滑;贵州、蒙西、云南等地能源集团则依托属地优势集中获取项目;宝丰集团、晶科科技等民企则凭借产业协同获得可观指标。整体呈现央企主导、地方国企崛起、民企差异化参与的格局。

海博思创等投资成立新能源科技新公司涉风电太阳能储能来源:企查查 发布时间:2026-08-21 08:47:46

近日,滨州博创棣滨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正式成立,注册资本及具体出资比例未披露。该公司主营业务涵盖风力发电技术服务、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储能技术服务以及工程和技术研究试验发展等领域,聚焦风电、光伏与储能等新能源方向。股权结构显示,其股东包括海博思创的全资子公司——博清智滨(无棣)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及其他合作方,构成多方参与的投资主体。该公司的设立标志着相关企业正协同布局新能源技术开发与应用服务,旨在拓展在可再生能源领域的综合服务能力,尤其强化在山东滨州地区的本地化技术支撑与项目落地能力。

江西省增量新能源项目机制电价竞价实施细则(修订版)印发来源:江西省发改委 发布时间:2026-08-20 09:50:05

《江西省增量新能源项目机制电价竞价实施细则(修订版)》是江西省为落实国家新能源电价市场化改革部署而出台的规范性文件,自2026年9月19日起施行。细则明确,2025年6月1日后全容量并网的集中式与分布式风电、光伏项目(不含已明确电价的竞争性配置及源网荷储等就近消纳项目),须通过公开竞价确定机制电量与机制电价。竞价由省发展改革委牵头、国网江西电力依托专用平台组织实施,遵循透明、统一、规范原则,覆盖申报、审核、出清、公示、考核全流程。细则细化了并网认定标准、主体资质、分类竞价安排、电量规模核定、价格上下限设定及边际出清规则,并强化投产履约考核、信用管理与争议处理机制,旨在以市场化手段促进新能源高质量发展与可持续消纳。(199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