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拉善盟防沙治沙和风电光伏一体化工程实施主体竞选:项目由自治区属地新能源企业牵头

来源:内蒙古阿拉善盟行政公署发布时间:2024-03-05 10:14:56

3月3日,内蒙古阿拉善盟行政公署发布《阿拉善盟防沙治沙和风电光伏一体化工程实施主体竞选公告》。

《公告》指出,按照《内蒙古自治区国土空间规划(2021-2035 年)》确定的生态空间为基础,结合内蒙古自治区“三北”六期工程规划总体布局,实施阿拉善盟防沙治沙和风电光伏一体化工程项目,通过风电、光伏发电项目建设开展沙化土地综合治理,阻止沙漠东侵南移,遏制沙漠扩张趋势。

《公告》要求,申报一体化工程项目由自治区属地新能源企业牵头,包括但不限于联合新能源装备制造、生态治理和盟市相关企业等,组建联合体承接一体化工程项目。

一体化项目需符合内蒙古自治区新能源项目开发建设相关政策、《内蒙古自治区“三北”工程六期规划》等相关要求。

申报牵头企业范围为从事新能源开发建设企业。

申报牵头企业应具备一定的风电、光伏发电项目投资建设能力,新能源项目建设业绩在100万千瓦以上,并承诺严格按照文件要求和国家工程标准建设一体化工程项目。

详情见下:

为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决策部署,高质量有序实施黄河“几字弯”攻坚战区、河西走廊-塔克拉玛干沙漠阻击战区防沙治沙和风电光伏一体化工程建设,阿拉善盟能源局、林业和草原局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组织开展阿拉善盟防沙治沙和风电光伏一体化工程实施主体竞争性优选,欢迎有意愿和能力、符合相关要求的企业报名参加。

一、项目概况

按照《内蒙古自治区国土空间规划(2021-2035 年)》确定的生态空间为基础,结合内蒙古自治区“三北”六期工程规划总体布局,实施阿拉善盟防沙治沙和风电光伏一体化工程项目(简称“一体化工程项目”),通过风电、光伏发电项目建设开展沙化土地综合治理,阻止沙漠东侵南移,遏制沙漠扩张趋势。

二、竞选要求

(一)申报一体化工程项目由自治区属地新能源企业牵头,包括但不限于联合新能源装备制造、生态治理和盟市相关企业等,组建联合体承接一体化工程项目。

(二)一体化项目需符合内蒙古自治区新能源项目开发建设相关政策、《内蒙古自治区“三北”工程六期规划》等相关要求。

(三)申报企业结合地区黄河“几字弯”攻坚战区、河西走廊-塔克拉玛干沙漠阻击战区防沙治沙和新能源发展规划,编制《防沙治沙和风电光伏一体化工程实施方案(2024—2030年)》和2024年度实施方案。

三、申报企业要求

(一)申报牵头企业范围为从事新能源开发建设企业。

(二)申报牵头企业应具备一定的风电、光伏发电项目投资建设能力,新能源项目建设业绩在100万千瓦以上,并承诺严格按照文件要求和国家工程标准建设一体化工程项目。

(三)申报牵头企业、其他联合体企业信誉良好,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申报资格被暂停或取消,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破产等状态;近三年内,没有出现骗取入选、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企业。

四、竞选报名

有意参加一体化工程项目竞争性优选企业,请于2024年3月4日至3月5日由牵头企业提交本企业新能源项目开发业绩、营业执照、近三年企业财务分析评价报告、信誉评价;联合体企业新能源装备制造、生态治理和盟市相关企业等企业对应企业简介、产能、资质、信誉评价、联合体协议等加盖公章扫描材料,分别发送至阿拉善盟能源局、阿拉善盟林业和草原局邮箱。牵头企业在阿拉善盟能源局606办公室(阿左旗巴彦浩特镇安德街与民主路交会处东北侧)领取一体化工程项目方案编制文件,领取文件时需持申报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领取时间为2024年3月4日至3月5日(北京时间上午9:00到12:00、下午15:00到18:00)。

五、递交实施方案

申报企业应在2024年3月7日上午10:00(北京时间)前将防沙治沙和风电光伏一体化工程实施方案和2024年度实施方案(包含纸质版和电子版,纸质版一式8份,电子版2份)递交至阿拉善盟能源局606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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