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9日,协鑫集成(SZ:002506)发布公告,公司全资子公司协鑫绿能系统科技有限公司拟与新疆协鑫新能源电力有限公司签署《协鑫准东西黑山源网荷储一体化310MW风电项目EPC总承包合同》,协鑫绿能作为承包人承担本次工程建设。《EPC合同》总建设规模为310MW(以实际建设容量为准),承包方式以固定总价的方式承包,暂定合同总价款(含税)为人民币121,651.1538万元(最终按实际装机容量据实结算)。
公告指出,新疆协鑫控股股东新疆戈恩斯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在过去十二个月内曾为公司关联方协鑫科技控股有限公司(HK:03800)控股子公司江苏中能硅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投资的联营企业。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规定,按照过去十二个月追溯认定及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新疆协鑫仍为公司关联方,本次交易属于关联交易,但未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协鑫集成表示,本次关联交易属于生产经营活动的正常业务范围。交易定价遵循了市场定价 原则,价格公允合理,不会影响公司独立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该EPC合同的履行预计会对公司未来经营业绩产生一定积极的影响。
责任编辑:xiaofei