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能源局发布2023年乡村振兴定点帮扶和对口支援工作要点

来源:国家能源局发布时间:2023-05-04 13:49:00

4月23日,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关于印发《国家能源局2023年乡村振兴定点帮扶和对口支援工作要点》的通知,通知指出,持续扩大光伏建设规模。推动通渭马营10万千瓦光伏、清水黄门10万千瓦农光储一体化项目建设,确保年内建成并网。指导信丰光伏项目开发建设。加快推进三县整县屋顶分布式光伏开发试点建设。

探索清洁能源综合利用。立足通渭、清水县资源禀赋,组织开展能源综合开发利用方案研究,探索能源转型发展新模式。协调支持通渭乡村振兴产业融合共建示范园项目建设,指导清水打造陇东南清洁能源示范区。支持通渭县四新光伏扶贫电站板下农业种植,积极探索“农光互补”发展新模式。

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关于印发《国家能源局2023年乡村振兴定点帮扶和对口支援工作要点》的通知

国能综通规划〔2023〕50号

各司,各派出机构,各直属事业单位,中能传媒:

为做好2023年定点帮扶甘肃省通渭县、清水县和对口支援江西省信丰县工作,经局乡村振兴工作领导小组2023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国家能源局2023年乡村振兴定点帮扶和对口支援工作要点》,请按照职责分工扎实推进落实。

国家能源局综合司

2023年4月23日

附件:国家能源局2023年乡村振兴定点帮扶和对口支援工作要点

国家能源局2023年乡村振兴定点帮扶和对口支援工作要点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落实党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部署要求,立足定点帮扶和对口支援县实际,围绕“五大振兴”,发挥职能优势,进一步拓展帮扶领域,健全帮扶机制,优化帮扶方式,助力通渭、清水、信丰三县高质量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

一、巩固提升能源基础设施建设

(一)巩固提升供电保障能力。支持通渭50兆瓦/200兆瓦时电网侧共享储能电站创新示范项目、清水县工业园区外部供电工程、信丰高铁110千伏输变电工程等重点工程建设。持续推动三县农村电网巩固提升工程,增强输配电能力,支持乡村产业用电需求,提升农村分布式可再生能源接入能力。推动通渭、清水县省级配农网示范县、“获得电力”服务水平样板工程建设,巩固提升信丰县全国小康用电示范县成果。〔电力司、新能源司、监管司,华中能源监管局、甘肃能源监管办〕

(二)协助稳定信丰电厂煤炭供应。协助信丰电厂拓展煤炭来源,稳定煤炭供应,推动建设资源综合利用项目。指导信丰电厂二期项目有序依规开展前期工作。〔科技司、电力司、煤炭司,华中能源监管局〕

二、持续壮大产业发展

(三)加快推动风电项目建设。加快推动通渭寺子川10万千瓦风电项目、清水5万千瓦风储一体化项目建设,力争年内建成并网。指导三县开展集中式风电、分散式风电新建项目开发论证。〔新能源司、电力司、安全司〕

(四)持续扩大光伏建设规模。推动通渭马营10万千瓦光伏、清水黄门10万千瓦农光储一体化项目建设,确保年内建成并网。指导信丰光伏项目开发建设。加快推进三县整县屋顶分布式光伏开发试点建设。〔新能源司、电力司,华中能源监管局、甘肃能源监管办〕

(五)有序推动抽水蓄能项目研究论证和规划建设。协调甘肃省主管部门督促项目单位加快清水抽水蓄能电站项目建设。协调信丰抽水蓄能项目研究论证,在条件成熟的前提下,滚动列入重点实施项目。〔新能源司〕

(六)继续推动生物质供暖项目建设。继续推动通渭在生物质资源丰富的中心村、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建设生物质供暖项目,探索生物质资源开发利用新模式。〔新能源司〕

(七)探索清洁能源综合利用。立足通渭、清水县资源禀赋,组织开展能源综合开发利用方案研究,探索能源转型发展新模式。协调支持通渭乡村振兴产业融合共建示范园项目建设,指导清水打造陇东南清洁能源示范区。支持通渭县四新光伏扶贫电站板下农业种植,积极探索“农光互补”发展新模式。〔规划司、新能源司〕

(八)加强产学研合作。继续指导通渭县与中国农业科学院饲料研究所合作建设西北草畜与中药材产业实验站,开展光伏农业、技术推广、专家库建设等工作。〔规划司〕

三、持续推动志智双扶

(九)组织专题培训。结合三县乡村振兴发展需要,采用多种形式,组织专家、学者为基层干部、致富带头人授课培训。〔规划司,局内各单位参与〕

(十)推动教育就业帮扶。协调在通渭、清水县施工的能源企业优先在本地招用劳动力,开展必要的技能培训。协调企业优先招聘通渭、清水县应届大学生。〔规划司、核电司,核电中心,局内各单位参与〕

(十一)助力基础教育。组织全局干部捐助低收入家庭学生。视工作实际需要,组织青年干部开展支教活动。协调企业、公益组织和爱心人士开展各类助学活动。〔机关团委,各单位〕

四、着力加强党建帮扶

(十二)持续开展结对共建。认真落实局党组《关于深入推进抓党建促乡村振兴进一步做好结对共建工作的指导意见》,创新工作方式,确保工作实效。局相关基层党组织要加强与结对村党支部的联系互动,探索创新共建形式,以结对共建成效助力乡村振兴。在开展党建共建活动中,力戒形式主义,减轻基层负担。〔机关党委(人事司),有结对任务的单位〕

(十三)支持红色资源利用。协助三县宣传红色历史和红色旅游资源,组织局党员干部开展相关主题党日等活动。〔机关党委(人事司),各单位〕

(十四)发挥挂职干部作用。坚持严管厚爱原则,加强挂职干部日常管理,关心挂职干部生活,及时帮助解决工作和生活中的困难,做好挂职干部到期轮换工作。〔机关党委(人事司)、规划司,派出挂职干部单位〕

五、强化拓展社会帮扶

(十五)协调资金帮扶。协调动员能源企业、公益组织等社会力量提供帮扶资金,支持三县特色产业发展和基础设施建设。〔规划司牵头,局内各单位参与〕

(十六)推动清陇公路规划建设。商请有关部门支持清水县公路建设,将清水县至陕西陇县公路项目纳入相关交通规划。〔规划司〕

(十七)深化消费帮扶。组织局内党员干部积极购买三县特色农产品,各单位工会、食堂在购买慰问品、食材采购时优先选用三县产品。协调企业、社会组织购买三县产品,助力强化自有电商品牌,优化能源行业消费帮扶合作平台,进一步拓展销售渠道。〔各单位,机关工会〕

(十八)拓展文化帮扶。指导开展丰富多彩、群众参与性强的文化活动,助力完善乡村文化设施,拓展宣传方式,引导村民自觉践行村规民约,培育文明乡风。〔规划司牵头,局内各单位参与〕

(十九)助力生态帮扶。支持发展绿色经济,助力深化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加强农业面源污染综合防治,助力美丽乡镇、美丽村庄建设。〔规划司牵头,局内各单位参与〕


责任编辑:solarstar
索比光伏网&碳索光伏版权声明:

本站标注来源为“索比光伏网”、“碳索光伏"、"索比咨询”的内容,均属www.solarbe.com合法享有版权或已获授权的内容。未经书面许可,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以转载、复制、传播等方式使用。

经授权使用者,请严格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在显著位置标注来源,未经允许不得修改内容。违规者将依据《著作权法》追究法律责任,本站保留进一步追偿权利。谢谢支持与配合!

推荐新闻
内蒙古自治区扎兰屯市集中式光伏帮扶收益分配实施方案发布来源:农牧和科技局 发布时间:2026-10-10 14:24:04

本文介绍了内蒙古自治区扎兰屯市发布的《集中式光伏帮扶收益分配实施方案》,旨在规范鄂温克旗集中式光伏帮扶电站拨付至该市的收益资金管理与使用。方案明确以乡镇为单位,精准识别防止返贫致贫对象及需持续帮扶的脱贫人口,建立动态更新的光伏帮扶名册作为分配依据。收益主要用于三类方向:一是向无劳动能力或弱半劳动力家庭按户每年发放3000元帮扶资金;二是支持公益岗位、小型公益事业、奖励补助;三是拓展用于带动就业的产业项目及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等乡村建设项目。方案细化了六类重点帮扶对象认定标准,规定了“户申请—村评议—乡审核—部门备案”的申报程序,实行“一卡通”专账发放,并建立市乡村三级档案管理和监督问责机制,确保公开、公平、公正和资金安全。(198字)

涉及5个风光项目!江西下达2026年省重点建设项目中期调整计划来源:江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发布时间:2026-10-10 14:22:31

江西省发展改革委于2026年9月28日印发通知,正式下达《2026年省重点建设项目中期调整计划》。该计划经省政府批准,对原定重点项目清单进行动态优化:共新增调入项目17项,调出项目13项,并对5个项目的内容或实施安排作出调整。其中,涉及5个风电、光伏等新能源风光项目,凸显全省加快清洁能源布局的阶段性部署。调整工作严格依据《江西省重点建设项目管理和服务办法》(省政府令第272号)执行,要求各设区市发改委、赣江新区经发局及有关单位切实履行职责,强化统筹协调与服务保障,确保全年重点建设目标任务高质量完成。(198字)

英利高效组件护航张北27万千瓦光储项目成功并网来源:英利发展 发布时间:2026-10-10 10:21:16

张北27万千瓦光储项目并网,英利能源独家供应“零缺陷”熊猫组件,通过43项差异化认证,适配坝上高寒大风环境。作为察汗淖尔流域治理+乡村振兴二期重点工程,项目助力京津冀清洁能源供给与新型电力系统建设,彰显英利全场景解决方案实力。

内蒙古呼和浩特经开区公示2026第三季度分布式光伏项目建设规模审批配置情况来源:呼和浩特经济技术开发区官网 发布时间:2026-10-10 09:21:31

呼和浩特经济技术开发区公示了2026年第三季度分布式光伏项目建设规模审批配置情况。本季度全区可开放容量为119.9兆瓦,其中如意总部基地占95.8兆瓦、沙尔沁片区占24.1兆瓦;当前剩余可用容量为116.5兆瓦。截至季末,共受理并完成初审项目14个,全部通过专家评审,总装机容量3.405兆瓦,涵盖11个非自然人户用项目(1.505兆瓦)和3个一般工商业项目(1.9兆瓦)。同时,有2个已备案超6个月但未开工的项目因土地租金问题未能启动,依据《规程》将被回收相应建设规模容量(合计236千瓦)。公示旨在保障分布式光伏项目规范、有序实施。

国家能源局释放重要信号!应用端合理收益是光伏产业走出低价困局的关键来源:索比光伏网 发布时间:2026-10-09 13:56:33

国家能源局在9月全国可再生能源电力开发调度会上释放关键政策信号:健全新能源价格结算机制、切实保障合理收益,是破解当前光伏产业低价困局的核心路径。文章指出,尽管截至2026年8月光伏装机已达12.97亿千瓦、超越煤电成为最大电源,但新增装机增速放缓,反映投资动力不足。根本原因在于低电价导致项目经济性承压,影响发电企业投资决策,并沿产业链向上传导,加剧制造端产能过剩与恶性竞争。会议特别强调科学组织2027年增量项目机制竞价,避免片面追求“低价”而忽视项目可投资性,要求在市场竞争与收益可持续性之间取得平衡。文章阐明,合理收益并非保护利润,而是维系有效投资、设备采购、项目落地和产业链健康循环的前提条件。(199字)

520MW!陕西公示2026年分散式风电、小型地面光伏电站项目来源: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发布时间:2026-10-09 09:19:43

陕西省发改委于2026年10月8日公示2026年度分散式风电和小型地面光伏电站项目清单,共确定22个项目,总建设规模达52万千瓦(即520MW)。此举旨在落实全省“三个年”活动部署,推动高碳行业节能降碳,拓展新能源多元化开发路径,支撑“十五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与能源绿色低碳转型的高质量开局。项目遴选在各市申报基础上,经统筹评估后确定,纳入省级年度建设计划。公示期为2026年10月8日至13日,期间接受实名书面异议反馈。

甘肃凉州区九墩滩三百万千瓦光伏项目建设提速增效来源:武威市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6-10-09 09:16:40

甘肃凉州区九墩滩300万千瓦光伏项目是“陇电入浙”特高压输电工程的重要配套新能源工程,总投资94.38亿元,占地57897亩。项目依托河西走廊丰富的太阳能资源,致力于将自然资源优势转化为产业与经济优势,并通过跨省特高压通道向浙江输送清洁电力,支撑东西部低碳协同发展。国庆期间,建设者坚守一线,抢抓施工黄金期,实现场地平整、支架及组件安装(进度达96%)、箱变吊装等关键工序高效推进,确保“不停工、不打烊”。项目严控安全与质量,标准化组织施工,计划于今年12月具备并网发电条件。建成后年发电量约50亿千瓦时,可节约标准煤150.75万吨,减排二氧化碳416.09万吨,并完成超7万亩生态修复与沙漠治理,兼具显著生态、经济与社会效益。(199字)

海南明确发电机组调试运行期上网电价政策来源:海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发布时间:2026-10-09 08:33:45

海南省发改委发布通知,明确各类发电机组调试运行期的上网电价政策。根据国家相关规定并结合本省电力市场实际,市场化机组(如火电、新能源、独立储能)调试期电量按所在节点实时市场出清电价结算;核电机组暂按商业运行期批复电价结算,但调试期间因强制外送产生的琼粤跨省保障类不平衡资金由该机组全额承担;未参与市场交易的水电、生物质机组,调试期电价亦暂按批复电价执行。通知还规定:新政策自印发之日起施行,当月起原按月度加权均价结算的机组同步调整为实时电价结算;此前已并网调试但未完成结算的,统一按新规执行;若调试期跨月,则分月分别适用对应电价机制。(198字)

贵州下达143万千瓦风光项目年度建设计划来源:贵州省能源局 发布时间:2026-10-08 09:24:08

贵州省能源局于9月29日下达2026年度风电光伏发电项目建设计划,共涉及20个项目、总装机容量143万千瓦。其中,光伏项目1个(纳雍县寨乐苗箐光伏电站),装机10万千瓦;风电项目19个,合计133万千瓦。通知明确项目核准与备案时限:所有风电项目须在2028年3月29日前完成核准,光伏项目须在2027年9月29日前完成备案;逾期未完成的,将取消其建设计划指标。文件要求毕节市、黔东南州能源主管部门及有关企业加快前期工作,严格按期推进核准(备案)和建设实施,以落实国家及省级新能源发展政策。(199字)

1.52GW!山西公示2026年第三批拟废止风光项目规模清单来源:山西省能源局 发布时间:2026-09-30 09:40:42

山西省能源局于2026年9月29日公示第三批拟废止风电光伏发电项目清单,共涉及17个项目、总规模151.7万千瓦(其中风电99.4万千瓦、光伏52.3万千瓦),包括大唐惠科杏花岭100MW风电等项目。此举旨在加快推进存量新能源项目建设,优化电网接入条件与资源配置,提升项目落地转化率。公示前,省能源局组织各市对存量风光项目开展梳理,汇总各地上报的拟废止项目形成清单。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2026年9月29日至10月10日),相关单位或企业如有异议,须在期限内通过所在地市能源局向省能源局提交书面意见。

2027年起大型工商业光伏不纳入!海南新能源机制差价结算细则批复来源:海南省发改委 发布时间:2026-09-30 09:06:48

本文介绍了海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于2026年9月批复的《海南省增量新能源项目可持续发展价格结算机制竞价实施细则(2026年V1.0版)》核心内容。该细则自印发之日起实施,适用于2025年6月1日后投产且未纳入既有机制的风电、光伏等增量新能源项目。明确自2027年1月1日起,新投产的大型工商业分布式光伏项目不再纳入电价竞价主体范围;此前已明确电价的光热项目及竞争性配置的海上风电项目亦不参与。细则规定了竞价组织方式、主体登记、申报与出清规则,并建立严格履约约束:未投产项目若实际并网时间较申报时间延迟超6个月,将作废竞价结果并取消三年内参竞资格。同时配套差价结算机制,强化信用管理与并网保障,旨在通过市场化竞价科学确定机制电价,引导新能源健康有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