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一县:2023年Q1分布式光伏可开放容量耗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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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浙江各地市公布2025年四季度备区、县(市)分布式光伏可开放容量信息明细表,根据目前已公开8个地市,77个县区预警等级为黄色15个,绿色62个。具体来看,金华四季度可开放容量1868.98MW;温州四季度可开放容量2690MW;宁波四季度可开放容量4524.23MW;舟山四季度可开放容量1042.64MW;台州四季度可开放容量1728.94MW;杭州四季度可开放容量10850MW;丽水四季度可开放容量1211.21MW;绍兴四季度可开放容量1804.62MW。
日前,广西壮族自治区能源局关于完善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管理的通知。通知明确,全面落实国家《分布式光伏发电开发建设管理办法》要求,加强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开发建设管理。明确分布式光伏划分标准,区分自然人户用、非自然人户用、一般工商业和大型工商业四种类型。各市要统筹集中式与分布式光伏发展需求,提出地区发展规模,保障各类投资主体平等参与开发建设。明确备案机关及权限,按“谁投资、谁备案”确定备案主体,加强备案信息真实性、合法性和完整性。项目需取得电网企业并网意见后方可开工,利用非自有场所建设的,须与所有权人签订使用或租用协议。电网企业要差异化制定接入制度,优化简化流程,做好接入电网承载力评估及信息公开。
11月20日,辽宁省锦州市义县发改局针对分布式光伏项目的投资建设,给农户与项目投资主体连发两条温馨提示。
11月17日,浙江台州市三门县发改局印发《三门县屋顶分布式光伏开发工作导则》,该《导则》共5个部分,主要内容如下:一是备案管理,明确户用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和一般工商业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备案环节相关要求。二是建设管理,明确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的验收流程。四是责任分工,明确县发改局、县供电局、县住建局、县应急管理局、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县消防救援局等6家单位在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工作中的责任分工。
11月10日,辽宁省发展改革委发布的关于《辽宁省分布式光伏发电开发建设管理实施细则》指出,一般工商业分布式光伏可选择全部自发自用或者自发自用余电上网模式;采用自发自用余电上网的,年度上网电量占发电量的比例原则上不高于50%,地方电力运行主管部门应会同电网企业加强项目运行情况监测评估,对于出现两年上网电量比例超50%的项目,设置防逆流设施,后续不允许上网。
文件指出,依托存量负荷建设的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在黄色区域原则配备不低于装机容量50%、2小时新型储能设施,在红色区域原则配备不低于装机容量100%、2小时新型储能设施,储能装置应随光伏项目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投运,与新建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在同一受限接入层级内的新型储能租赁容量视同配建容量。
上网模式选择自发自用余电上网的,年自发自用电量占发电量的比例,依托公共机构建设的一般工商业分布式光伏原则上不低于30%,依托工商业厂房建设的一般工商业分布式光伏原则上不低于50%。
在分布式光伏领域,2024年上半年,江苏以新增装机947.7万千瓦的成绩领跑全国。其中工商业项目占比超六成,成为“双碳”目标下的标杆省份。这些案例证明,工商业光伏已成为企业降本增效和履行社会责任的重要途径。作为经济强省,江苏巨大的能源需求和碳排放压力促使政府率先突破政策瓶颈。江苏以“政策胆识+产业生态”的组合,成功将分布式光伏推向新高度,为全国能源转型提供了可复制的样本。
日前,广东阳春市河口镇整镇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遴选评审结果正式公示。根据此前,《阳春市河口镇整镇推进分布式光伏实施方案》的通知指标评分标准。对“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支持力度1.支持阳春市河口镇推进“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乡村振兴等重点工作。
10月21日,海南省发改委、海南电网公司发布通知,公布海南省分布式光伏配电网可开放容量。通知显示,海南省2025年第三季度分布式光伏配电网可开放容量达到1.22GW。
“分布式光伏电站建设项目”由于涉及在浙江省、江苏省、广东省、湖北省、安徽省及天津市等六个省市的工商业企业的屋顶建设数十个分布式光伏电站,整个项目的实施存在一定周期。同时,本次延期不会影响公司非募投项目的分布式光伏电站投资运营节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