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3日,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局再次征求《浙江电力现货市场基本规则(征求意见稿)》。
规则指出,根据电力市场运营和发展需要,逐步探索建立风电、光伏、抽水蓄能和独立储能等参与现货市场方式。市场主体包括各类发电企业、售电公司、市场化电力用户、独立辅助服务提供者等。独立辅助服务提供者是指具备提供辅助服务能力的独立储能电站、虚拟电厂、负荷聚合商等。
原文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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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3日,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局再次征求《浙江电力现货市场基本规则(征求意见稿)》。
规则指出,根据电力市场运营和发展需要,逐步探索建立风电、光伏、抽水蓄能和独立储能等参与现货市场方式。市场主体包括各类发电企业、售电公司、市场化电力用户、独立辅助服务提供者等。独立辅助服务提供者是指具备提供辅助服务能力的独立储能电站、虚拟电厂、负荷聚合商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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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锦旗110万千瓦风电光伏一体化项目于全国生态日前夕实现全容量并网发电,正式投入商业运营。该项目位于内蒙古鄂尔多斯市杭锦旗,是国家荒漠化治理与新能源开发融合发展的示范工程,也是“三北”工程生态能源融合攻坚的重要载体。项目采用“板上发电、板下种植、治沙改土”立体模式,通过光伏阵列固沙抑蒸发,并结合麦草沙障及梭梭、沙蒿、甘草等乡土植物开展规模化生态修复。施工中创新应用光伏组件智能安装机器人,显著提升效率与安全性。项目总装机110万千瓦(光伏80万、风电30万千瓦),年发电约24亿千瓦时,可节约标煤73万吨、减排二氧化碳200万吨,有力支撑蒙西电网绿电供给与输送能力提升。(199字)
本文是一份面向企业用户的工商业光伏安装服务商选型参考指南,基于国家能源局2025年数据指出:工商业分布式光伏新增装机达107.06GW,同比增长21%,累计装机首次突破1亿千瓦,已成为分布式光伏增长主力。在“双碳”目标与电价市场化改革推动下,企业对专业、可靠、具备全周期服务能力的安装商需求迫切。文章横向测评了海尔新能源、华为智能光伏、思格新能源、阳光新能源、中国能建、三峡能源、阿特斯、振森能源、通威新能源、南通天启新能源等十家代表性服务商,分别梳理其核心能力——涵盖AI驱动的数智化平台(如海尔“纳晖”、阳光iSolarBP)、自主研发设备(如华为逆变器、思格混合逆变器)、EPC工程实力(中国能建、三峡)、组件制造优势(阿特斯、通威)及区域服务深度(南通天启)等,并列举典型项目佐证落地能力。最后提出技术能力、项目经验、全周期服务、资质合规四大选型维度,强调需结合企业实际需求审慎决策。(199字)
宁波供电公司近日公布了2026年三季度全市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的并网相关信息。公告涵盖三方面核心内容:一是各区(县、市)电网可接纳的新增分布式光伏装机容量,反映当前配电网承载能力;二是明确标注存在接入受限的区域,主要因局部电网设备容量不足或网架结构薄弱;三是列出已提交申请、暂未完成并网的排队项目清单,包括项目名称、所属区域、申报容量及当前排队序位。该信息旨在提升分布式光伏开发的透明度与可预期性,引导投资主体科学选址和合理安排建设时序,同时为电网规划优化提供数据支撑。公告依据电网实时运行状态及中长期规划动态更新,属常态化信息披露工作。
本文梳理了14家中央企业截至2025年底的风电、光伏装机情况,显示其在国家新能源发展中的主导地位。统计数据显示,这14家央企风电累计装机达434.78GW,占全国风电总装机的67.9%;光伏累计装机达507.28GW,占全国光伏总装机的42.2%;合计新能源装机规模达942GW。其中,国家电投、国家能源集团、华能集团分列前三,装机均超1.1亿千瓦。2025年,上述央企新增新能源装机14879万千瓦,占当年全国新增总量的34%,其中光伏新增9034万千瓦、风电新增5845万千瓦。在“十四五”期间,五大电力央企风电新增141GW(占全国39%)、光伏新增277GW(占全国29%),整体呈现持续增长态势,但部分企业2025年新增规模出现放缓。(199字)
2025年,德国风电与光伏发电量达225太瓦时(占总发电量44%),首次超过化石燃料发电量(217太瓦时,占43%),标志着其能源转型(Energiewende)的重要里程碑。这一进展源于二十年来风光装机的持续扩张,也与德国坚定推进弃核、逐步退煤政策密切相关。政府设定目标:2030年陆上风电装机达115吉瓦,可再生能源供电占比达80%;2035年建成基本气候中和的电力系统;2045年实现全经济领域净零排放。为支撑转型,2025年新增风光装机创纪录达20.8吉瓦。当前挑战包括煤电退出(最晚2038年,或提前完成)、燃气电厂作为过渡并计划转向绿氢运行,以及德国选择党等政治力量对转型路径的反对。8月即将发布的退煤时间表评估报告,将成为检验政策执行力的关键节点。(199字)
《“十五五”公共机构节能降碳工作方案》由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与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联合印发,旨在系统推进2026—2030年公共机构节能降碳工作,支撑全国碳达峰目标实现。方案明确以碳达峰碳中和为引领,提出到2030年单位建筑面积碳排放下降8.5%、能耗下降5%、人均用水量下降3%,并推动碳排放总量尽早达峰。主要任务包括:完善分级分类管理机制,强化目标考核与定额约束;加大既有建筑及用能设备节能改造力度,推广绿色建筑与超低能耗技术;优化能源结构,严控煤炭消费,扩大太阳能等可再生能源应用,探索建筑光伏一体化、智能微电网等新模式;提升电气化水平,加快新能源汽车及充电设施布局;同时统筹推进节水、反食品浪费、垃圾分类、绿色办公与宣传教育,并加强制度标准、计量统计、市场机制和人才能力等支撑保障。方案强调部门协同、区域联动与多元参与,压实各级公共机构主体责任,确保各项举措落地见效。(199字)
新疆电力和静抽蓄配套100万千瓦光伏项目于7月28日实现全容量并网发电,由和静15万千瓦、焉耆25万千瓦、博湖60万千瓦三个子项目组成,并同步建成167.5兆瓦/335兆瓦时储能电站。作为开都河流域千万千瓦级纯绿电清洁能源基地的关键组成部分,该项目年发电量约18亿千瓦时,将与流域水电及和静抽水蓄能电站协同运行,显著提升南疆电网调峰能力与运行稳定性。建设过程中,新疆电力克服风沙频发、地质复杂等困难,通过优化设计、工艺创新和精细管理保障高质量交付。项目累计带动当地就业超3000人次,有力支撑巴州经济社会发展,并为南疆新型电力系统建设和能源结构绿色转型提供重要支撑。
本文针对光伏行业严重内卷、产能结构性过剩与价值错位问题,提出构建“一个体系、三层价值”的多维价值评价框架。核心观点是:摒弃简单限产、行政干预或垄断调节等路径,转而以“执中守度”的治理逻辑,建立可量化、可核验、可兑现的市场化价值回报体系。该体系将光伏企业价值划分为相互独立、互不抵消的三个维度——市场化经济价值(聚焦单位合格产出与全生命周期发电收益)、外部公共价值(涵盖低碳环保、电网友好、超额安全可靠及产业生态四类正外部性贡献)、前瞻创新价值(设立容错验证通道,支持新技术小场景示范与动态评估)。文章强调政府应坚守“三不”原则:不预设技术路线、不直接管控产能数量、不搞静态固化认定,并明确区分法定合规底线与增值价值激励。通过重构核算口径(如以“合格产出”替代名义产量、“简化LCOE”替代初始成本)、开展多晶硅能耗联动与央企全生命周期采购试点,推动优质技术、优质企业自然胜出,实现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良性循环。(199字)
本文聚焦2025年我国光伏全面参与电力市场的政策演进与实践路径。文章系统梳理了国家层面推动电力市场建设的关键政策,包括全国统一电力市场体系加速构建、电力现货市场全覆盖目标、虚拟电厂顶层设计及辅助服务市场规范化;重点解读《关于深化新能源上网电价市场化改革的通知》(136号文),阐明光伏从保障性收购转向市场化定价的制度框架,明确存量与增量项目的分类结算机制。同时,分析绿电绿证体系完善进展及跨省绿电交易突破,并结合山东等地实践,指出光伏需以“机制电量”为收益锚点,通过功率预测提升、配储优化等方式应对时间价值与空间价值变化,实现全维度市场参与。
2026年7月24日,浙江省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厅、能源局联合发布《省级零碳园区培育名单》,正式将杭州钱塘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临江区块)等39个园区纳入省级零碳园区培育范围。此举依据《浙江省低(零)碳园区建设实施方案》(浙发改环资〔2026〕113号),经园区申报、地方推荐和部门评审等程序确定。通知要求各园区于8月10日前完善建设方案并报备,明确量化目标与重点支撑项目;设区市需加强政策引导,聚焦节能降碳改造、绿电直供、能源梯次利用等方向谋划储备项目,并积极争取中央及省级专项资金支持;同时依托省碳账户平台实施动态管理,对连续两年未达年度目标的园区予以调出,每年组织增补,推动优进劣汰和经验推广。(198字)
2026年7月28日,内蒙古伊金霍洛旗正式启动2026年度分散式风电与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开发主体优选工作。项目规划建设规模总计11万千瓦,其中分散式风电5万千瓦、分布式光伏6万千瓦,全部位于鄂尔多斯市伊金霍洛旗境内。本次优选由伊金霍洛旗能源局委托第三方机构组织实施,坚持“公平公正、严格规范、公开透明”原则,面向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信用良好且无违规记录的境内企业开放申报;允许单独或联合体形式参与,但对联合体牵头人及履约责任有明确要求。评审将综合评估企业实力、技术方案与保障措施等维度打分排序,择优确定开发主体。申报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8月4日上午,相关公告已在伊金霍洛旗人民政府官网发布。(199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