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能源主管部门、贵安新区经发局,贵州电网有限责任公司、贵州万峰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各有关新能源企业:
为积极有序推进新能源产业健康发展,根据《贵州省风电光伏发电项目管理暂行办法》《省能源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新能源项目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有关要求,我局组织对纳入我省风电光伏发电年度建设规模后推进滞后的项目进行清理,现完成“十四五”第一批项目清理工作,涉及项目40个、装机368.7万千瓦,现予以公布。
请各市(州)能源主管部门进一步加强新能源项目管理工作,持续营造新能源产业高质量发展环境,结合清理情况做好2023年度风电光伏发电建设规模项目申报;清理项目释放的消纳空间,电网企业应及时增补符合条件的项目,进一步做好项目接网工作,做到“应并尽并”;各新能源企业应加快项目推进,做好项目环境保护、水土保持、安全生产等工作,做到“能并早并”。
贵州省能源局
2022年1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