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能源局《关于加强电力可靠性管理工作》征求意见

来源:国家能源局发布时间:2022-11-02 14:38:28

11月2日,据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公开征求《关于加强电力可靠性管理工作的意见(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意见提出,电力企业应根据国家能源局有关规定,通过电力可靠性监督管理信息系统向国家能源局报送电力可靠性信息。其中,每季度首12日前报送上一季度发电机组辅助设备、风力发电场和太阳能发电站的可靠性信息。


为提升我国电力可靠性管理水平,保障电力可靠供应,现就加强电力可靠性管理工作提出以下意见。

关于加强电力可靠性管理工作的意见(征求意见稿)

为贯彻落实《电力可靠性管理办法(暂行)》(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2022年第50号),提升我国电力可靠性管理水平,保障电力可靠供应,现就加强电力可靠性管理工作提出以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加强电力可靠性管理工作的重要性

电力可靠性管理是保障电力安全可靠供应的重要基础。电力供应事关经济发展全局和社会稳定大局,是关系民生的大事。现阶段我国工业化城镇化深入推进,电力需求持续增长,保障电力供应是电力管理工作的重中之重。电力可靠性管理是电力生产运行管理和技术管理的核心手段,基本任务是维护电力系统的充裕性和安全性,应为保障电力供应提供系统性工作方案。

电力可靠性管理是保障社会经济发展的重要手段。进入新时代,人民追求美好生活对电力的需求已经从“用上电”变成“用好电”,党中央、国务院在脱贫攻坚、乡村振兴、优化营商环境等民生决策部署也对电力可靠性管理提出更高要求和明确目标,电力可靠性管理已成为提升电力普遍服务水平、支撑社会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手段。

电力可靠性管理是推动建设新型电力系统的重要保障。近年来,我国电力工业发生了巨大变化,电力体制改革全面提速,新能源和分布式能源快速发展,电力系统安全稳定运行面临新的形势和挑战。为有效应对新形势,推动构建新型电力系统和实现“双碳”目标,需要进一步发挥电力可靠性管理的作用,保障电力系统安全稳定运行和高质量发展。

二、完善电力可靠性监督管理工作体系

(一)国家能源局派出机构、地方政府能源管理部门和电力运行管理部门根据各自职责和国家有关规定负责辖区内的电力可靠性监督管理。进一步厘清各自电力可靠性监督管理职责,明确工作内容、目标、流程和责任,加强监管人员力量配备,切实提升专业监管能力和效率。

(二)国家能源局派出机构要定期组织对辖区内的电力可靠性进行评价、评估和预测,及时发布相关可靠性信息和指标。加大电力可靠性监督检查力度,监督指导电力企业排查治理电力可靠性管理中发现的风险和隐患,依法依规严肃调查处理瞒报、谎报电力可靠性信息的行为和造成严重影响的电力可靠性事件。

(三)省级政府能源管理部门和电力运行管理部门要进一步健全地方各级政府电力可靠性监督管理工作体系,全面组织落实国家乡村振兴、优化营商环境、电网升级改造等战略部署中的相关电力可靠性要求。加强电力供需管理,做好燃料库存、入库水量的监测分析和协调处理,科学实施电力需求侧管理和有序用电,保障电力可靠供应。扎实推动电力用户可靠性管理工作,监督指导重要电力用户排查治理电力可靠性管理中发现的风险和隐患。

(四)国家能源局派出机构、地方政府能源管理部门和电力运行管理部门要进一步完善电力可靠性管理统筹协调工作机制,坚持统筹规划、统筹部署、统筹推进。要建立联席协调机制,定期分析、通报电力供需和电网运行情况,协调解决保障电力供应和电力系统稳定运行面临的问题,确保工作推动协调有力、信息沟通渠道畅通,形成工作合力。

(五)国家能源局及其派出机构、地方政府能源管理部门和电力运行管理部门应及时处理电力可靠性管理投诉举报。投诉举报查实后确存在提供虚假、隐瞒重要可靠性信息等违法违规行为的,应依照《电力可靠性管理办法(暂行)》第六十二条和相关规定处理,并纳入电力行业信用体系进行管理。

三、落实电力企业可靠性管理主体责任

(一)电力企业是电力可靠性管理工作的重要责任主体,其主要负责人是电力可靠性管理第一责任人,要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相关决策部署和电力行业相关要求,建立健全电力可靠性组织、制度、标准体系和工作流程,加强技术力量配备,推进科技创新和先进技术应用,切实提升电力可靠性管理水平。

(二)电力企业建立电力可靠性全过程管理机制,加强专业协同,形成覆盖电力生产各环节的可靠性全过程管理机制。

(三)建立重要电力设备分级管理制度,构建设备标准化管理流程,打通上下游信息共享渠道,强化设备缺陷特别是家族性缺陷的排查治理,建立电力企业在设备选型、监造、安装调试、检修维护、退役等环节的全寿命周期管理机制。鼓励各地区、各单位因地制宜开展差异化检修,探索开展以风险分析为基础的维修、以可靠性为中心的检修等设备检修模式,确保检修质量和效率,严防设备“带病运行”。

(四)电网企业要优化安排电网运行方式,做好电力供需分析和生产运行调度,强化电网安全风险管控,优化运行调度,确保电力系统稳定运行和电力可靠供应。发电企业要加强燃料、蓄水管控及风电、光伏功率预测,强化涉网安全管理,科学实施深度调峰灵活性改造,提高设备运行可靠性,减少非计划停运。电网企业要加大城乡电力基础设施建设力度,提升供电服务和民生用电保障能力。

(五)供电企业要指导电力用户安全用电、可靠用电,消除设备和涉网安全隐患,预防电气设备事故。按规定为重要电力用户提供相应的供电电源,指导和督促重要用户安全使用自备应急电源。

四、鼓励社会各方积极参与电力可靠性管理

(一)鼓励电力设备制造企业按照国家质量发展规划和要求,加强与电力企业的信息共享和协调管控,加大科技创新和产品开发力度,加强产品可靠性设计、试验及生产过程质量控制,从制造源头提升设备可靠性水平。

(二)鼓励电力企业、科研单位和电力用户等根据电力规划、建设、生产、供应、使用和设备制造等工作需要,研究、开发和采用先进的可靠性科学技术和管理方法,经实践检验后推广应用。对取得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政府部门和相关电力企业可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给予表彰奖励。

(三)发挥行业协会、科研单位、技术咨询机构等第三方机构的技术优势,积极参与电力可靠性管理工作,鼓励行业协会开展行业自律和服务,增强交流与合作。

五、加强电力可靠性信息管理

(一)电力可靠性信息实行统一管理、分级负责。国家能源局建立电力可靠性监督管理信息系统,实施全国范围内电力可靠性信息注册、报送、分析、评价、应用、核查等监督管理工作。国家能源局派出机构负责辖区内电力可靠性信息分析、发布和核查。

(二)电力企业应根据国家能源局有关规定,通过电力可靠性监督管理信息系统向国家能源局报送电力可靠性信息。

电力可靠性信息报送应当符合下列期限要求:

1.每月8日前报送上月火力发电机组主要设备、核电机组、水力发电机组、输变电设备、直流输电系统以及供电系统用户可靠性信息;

2.每季度首月12日前报送上一季度发电机组辅助设备、风力发电场和太阳能发电站的可靠性信息。

(三)电力企业应每年对自身电力可靠性管理工作开展情况进行全面总结,对发生的电力可靠性事件和相关生产运行、技术管理情况进行分析,于每年2月15日前将上一年度电力可靠性管理和技术分析报告报送所在地国家能源局派出机构、省级政府能源管理部门和电力运行管理部门,中央电力企业总部于每年3月1日前报送国家能源局。

(四)省级电网企业应按照国家能源局有关规定,每年对调度管辖范围内的电力供应情况、电力系统运行情况和电网安全风险管控情况进行评估分析,对下一年的电力供应趋势、电网安全风险辨识、电网运行方式安排等情况进行预测预判,于每年1月份将上一年度电力系统可靠性的评估分析和本年度的预测预判情况报国家能源局派出机构、省级政府能源管理部门和电力运行管理部门;中央电网企业总部于每年2月份报送国家能源局。




索比光伏网 https://news.solarbe.com/202211/02/361110.html
责任编辑:zhangwei_009
索比光伏网&碳索光伏版权声明:

本站标注来源为“索比光伏网”、“碳索光伏"、"索比咨询”的内容,均属www.solarbe.com合法享有版权或已获授权的内容。未经书面许可,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以转载、复制、传播等方式使用。

经授权使用者,请严格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在显著位置标注来源,未经允许不得修改内容。违规者将依据《著作权法》追究法律责任,本站保留进一步追偿权利。谢谢支持与配合!

推荐新闻
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关于新型电力系统建设能力提升试点(第一批)名单的公示来源:国家能源局 发布时间:2026-01-09 10:40:36

经组织第三方机构评审,拟支持安徽省淮南市风光热储融合系统友好型新能源电站项目等43个项目及河北省张家口市等10个城市开展新型电力系统建设能力提升试点工作,现予公示。公示期间,任何单位或个人可对公示内容提出书面异议。相关材料应注明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提出异议的单位或个人应对相关材料的真实性和可靠性负责。对匿名或无具体事实依据的异议、相关不正当要求不予受理。

《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可再生能源绿色电力证书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解读来源:国家能源局 发布时间:2026-01-08 13:53:14

为规范可再生能源绿色电力证书全生命周期管理,促进绿证市场高质量发展,国家能源局近日印发了《可再生能源绿色电力证书管理实施细则(试行)》。机构统筹组织,指导国家能源局派出机构、电网企业、电力交易机构、可再生能源信息管理中心等单位共同做好绿证全生命周期管理,确保核发、划转、核销、异议处理、监管工作按照《实施细则》规范有序开展。

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可再生能源绿色电力证书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来源:国家能源局 发布时间:2026-01-08 13:51:32

国家能源局电力业务资质管理中心具体负责绿证核发、划转、核销及相关管理工作。第十一条发电企业或项目业主完成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建档立卡后,国家绿证核发交易系统为其自动建立唯一实名绿证账户。

国家能源局发布《分布式电源接入电力系统承载力评估导则》等重点行业标准来源:国家能源局 发布时间:2026-01-07 10:59:32

近期,国家能源局发布2025年7号公告,围绕规范能源项目规划建设和安全生产管理,完善重要产品技术要求,促进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发展,支撑节能提效和碳排放管理等,集中出台了一批重点行业标准。

国家能源局:推动东北区域省间互济交易和三省一区电力市场再上新台阶来源:国家能源局 发布时间:2026-01-04 16:34:43

12月29日,国家能源局在吉林长春召开东北区域省间互济交易暨三省一区电力现货市场建设座谈会,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深入落实2026年全国能源工作会议要求,调研东北电力市场建设成效,听取有关意见建议,谋划下一步重点任务。国家能源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宋宏坤出席会议并讲话。

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印发<<电力中长期市场基本规则>>重要通知!来源:中国电力报 发布时间:2025-12-29 09:07:58

国家能源局派出机构会同政府有关主管部门组织电力交易机构根据本规则拟定各地和区域电力中长期市场实施细则,并于2026年3月1日前报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备案。执行中如遇重大问题,及时报告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2025年12月17日来源:国家发展改革委

国家能源局发布2025年11月全国可再生能源绿色电力证书核发及交易数据来源:国家能源局 发布时间:2025-12-26 16:18:47

本期核发2025年10月可再生能源电量对应绿证2.25亿个,占比87.17%。2025年1-11月,国家能源局共计核发绿证27.36亿个,其中可交易绿证17.43亿个。全国绿证交易价格一览表注:由于“四舍五入”原因,可能会导致数据分项合计与总计略有差异。

国家能源局:太阳能发电装机容量11.6亿千瓦,同比增长41.9%来源:国家能源局 发布时间:2025-12-26 10:04:36

12月26日,国家能源局发布1-11月份全国电力工业统计数据。

国家能源局有关负责同志就《关于促进光热发电规模化发展的若干意见》答记者问来源:国家能源局 发布时间:2025-12-23 11:53:09

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印发《关于促进光热发电规模化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家能源局有关负责同志就《意见》接受采访,回答了记者提问。在我国能源结构加速绿色低碳转型的关键时期,为助力能源强国建设,加快构建新型电力系统,推动光热发电规模化发展,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联合印发了《意见》。国家能源局派出机构针对光热发电规模化发展政策措施落实情况进行常态化监管。

国家发展改革委 国家能源局关于促进光热发电规模化发展的若干意见来源:国家能源局 发布时间:2025-12-23 11:51:48

为更好适应新能源高质量发展需求,助力加快构建新型电力系统,现就促进光热发电规模化发展提出以下意见。

五大发电集团被点名!国家能源局通报电力市场典型违规问题来源:国家能源局 发布时间:2025-12-19 16:53:47

12月19日,国家能源局发布《关于电力市场典型违规问题的通报》,5起典型违规案例中,涉及江西、山东、浙江、江苏四省电力市场交易,国家电投集团、中国华能集团、中国华电集团、中国大唐集团、国家能源集团、浙能电力等多家发电集团、企业被点名。

新闻排行榜
本周
本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