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4日,中国电建发布电建新能源公司新疆阜康市60万千瓦光伏+60万千瓦时储能项目工程EPC总承包招标公告,该项目位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昌吉回族自治州阜康市境内,项目总占地面积约20201亩,场址中心地理坐标为北纬44.2429°东经88.2876°,距离阜康市城区直线距离约27km。对外交通较为便利,施工条件较好。
根据招标公告,项目总装机规模为60万千瓦光伏+60万千瓦时储能,本项目按光伏装机容量的25%,4h配置储能系统,容量为150MW/600MWh。场区共安装1204224块655Wp单晶硅光伏组件,192个3.125MW光伏发电单元,新建220kV升压站及35kV储能站各一座,储能站共布置60个2.5MW PCS预制舱和120个5MWh电池预制舱等。
招标详情如下:
中国电建电建新能源公司新疆阜康市60万千瓦光伏+60万千瓦时储能项目工程EPC总承包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新疆阜康市60万千瓦光伏+60万千瓦时储能项目,已由昌吉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昌吉回族自治州企业投资项目登记备案证(昌州发改工105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中电建(阜康)新能源有限公司,建设资金出资比例为20%,银行贷款80%,招标人为中电建(阜康)新能源有限公司。建设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EPC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
项目位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昌吉回族自治州阜康市境内,项目总占地面积约20201亩,场址中心地理坐标为北纬44.2429°东经88.2876°,距离阜康市城区直线距离约27km。对外交通较为便利,施工条件较好。
2.2工程概况
项目总装机规模为60万千瓦光伏+60万千瓦时储能,本项目按光伏装机容量的25%,4h配置储能系统,容量为150MW/600MWh。场区共安装1204224块655Wp单晶硅光伏组件,192个3.125MW光伏发电单元,新建220kV升压站及35kV储能站各一座,储能站共布置60个2.5MW PCS预制舱和120个5MWh电池预制舱等。
2.3计划工期
计划开始工作日期:以监理下达的开工令为准;
计划首批光伏阵列发电日期:2022年12月30日;
计划全容量并网发电日期:2023年7月30日;
计划工程移交生产日期:2023年8月30日;
计划竣工日期:2023年12月30日。
具体以现场实际开工时间为准。
2.4招标范围
本工程EPC总承包范围为本项目光伏场区及升压站、储能站、开关站(不含送出线路)从设计到开工建设至竣工验收所涉及到的施工图设计、竣工图绘制以及设计相关所有服务内容;除光伏组件、储能外的所有设备、材料采购;所有设备、材料的运输(除光伏组件、储能外)、卸货、堆存及堆场、仓储保管、二次倒运、管理相关所有的责任和义务;进场道路施工;光伏场区和光伏升压站、储能站部分所有工程施工准备与施工;本项目所有设备安装与调试;各种专项验收工作及前期和过程手续办理;移交以及质保期内的服务设计、采购和施工工作、渉网手续办理;项目所有永久用地和临时用地的征(占)用、土地复垦等工作;以及其它为完成工程整体达到投产目标应完成的所有工作(不包含送出工程)。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项目总承包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3.1.1资质要求:投标人必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注册资本不少于120000万元;具有完备的质量保证体系,并通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投标人应具有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和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同时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或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
3.1.2信誉要求: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cn)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cn)或其他权威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网页截图。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的近三年内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均无行贿犯罪行为的查询截图。
3.1.3业绩要求:投标人在近5年(2017年1月-至今)内具有1个100MW以上光伏发电工程EPC总承包项目的业绩。业绩证明资料包括对应的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委托人出具的工程接收证书(或工程竣工验收证书或完工证明)等。要求能体现合同签订时间、签约主体、服务范围及合同总金额等内容。
3.1.4财务要求:提供近三年经会计师事务所认定的财务会计报表。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近三年指2019年、2020年、2021年。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
3.1.5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具有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有安全资格证书(B证),担任过1个及以上光伏(风电)工程项目经理。
项目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担任过1个及以上光伏(风电)工程的设计总工程师或副总工程师职务。
项目施工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有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具有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有安全资格证书(B证),担任过1个及以上光伏(风电)工程项目副经理职务。
3.1.6项目管理机构及人员:投标人员满足项目需要,且注册在本单位。项目管理最低配备要求40人,包括但不限于(1)项目经理(2)设计负责人、项目总工(3)项目副经理、施工负责人(4)安全总监(5)质量负责人(6)安全环保负责人(7)进度负责人(8)合同工程师(9)采购工程师(10)测量工程师(11)土建工程师(12)电气工程师(13)专职安全员5人(14)试验管理(15)档案管理等。
3.1.7施工机械设备:满足项目施工要求。
3.1.8其他资格要求:投标人应不是中国电力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禁入承包商。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否则各相关投标均无效。
(4)联合体各方应分别按照本招标文件的要求,根据联合体协议职责分工共同完成投标文件,并由联合体牵头人统一提交给招标人。投标文件须由联合体各方均加盖公章,表明共同认可投标文件。
(5)尽管委任了联合体牵头人,但联合体各成员在投标、签订合同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承担连带责任。招标人有权要求联合体任何一方承担联合体全部责任。
(6)联合体成员不超过两个。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的投标人,请于2022年10月25日至2022年10月29日,每日上午8:30时至12:00时,下午13:3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1000元,售后不退。
购买招标文件时需同时提供以下资料:(1)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3)提供单位相关信息:单位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联系方式、增值税专用发票开票信息等。标书费缴纳提供以下两种途径:
现金缴纳:投标人在(地址)缴纳现金后获取招标文件;
电汇转账:投标人必须用对公账户将标书费转账至招标人公共账户中,招标人在收到上述资料并确认汇款到账后1日内发送招标文件电子版。转账时应备注:(招标项目)标书费。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22年11月15日10时00分整(北京时间)。
(1)现场递交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新疆乌鲁木齐市经开区新疆旅游大厦9楼903室。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2)邮寄递交投标文件,投标人可通过快递方式邮寄投标文件。但投标人应充分考虑快递的时效性,因投标人自身或快递原因导致投标文件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指定地点,招标人不予受理。
投标人将快递寄出后应将快递单号、包装好的快递外观照片发送至招标人邮件。招标人在签收前会对快递外观进行拍照留存,签收后将对快递进行统一保管,在开标前不启封。届时,招标人将在开标活动现场设直播间,以供不参加现场开标活动的投标人观看。直播软件:腾讯会议,会议室号由招标人邮件通知不参加开标活动的投标人。
收件人地址及联系方式详见“9.联系方式”。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电建招标与采购网上发布。
7.其他
中标人数量:1个中标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