潮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
《潮州市能源发展“十四五”规划》的通知
潮府〔2022〕27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府直属各单位,市各开发区、潮州新区管委会:
现将《潮州市能源发展“十四五”规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市发展改革局反映。
潮州市人民政府
2022年10月13日
























































索比光伏网 https://news.solarbe.com/202210/21/360570.html
潮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
《潮州市能源发展“十四五”规划》的通知
潮府〔2022〕27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府直属各单位,市各开发区、潮州新区管委会:
现将《潮州市能源发展“十四五”规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市发展改革局反映。
潮州市人民政府
2022年10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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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锦旗110万千瓦风电光伏一体化项目于全国生态日前夕实现全容量并网发电,正式投入商业运营。该项目位于内蒙古鄂尔多斯市杭锦旗,是国家荒漠化治理与新能源开发融合发展的示范工程,也是“三北”工程生态能源融合攻坚的重要载体。项目采用“板上发电、板下种植、治沙改土”立体模式,通过光伏阵列固沙抑蒸发,并结合麦草沙障及梭梭、沙蒿、甘草等乡土植物开展规模化生态修复。施工中创新应用光伏组件智能安装机器人,显著提升效率与安全性。项目总装机110万千瓦(光伏80万、风电30万千瓦),年发电约24亿千瓦时,可节约标煤73万吨、减排二氧化碳200万吨,有力支撑蒙西电网绿电供给与输送能力提升。(199字)
2025年,德国风电与光伏发电量达225太瓦时(占总发电量44%),首次超过化石燃料发电量(217太瓦时,占43%),标志着其能源转型(Energiewende)的重要里程碑。这一进展源于二十年来风光装机的持续扩张,也与德国坚定推进弃核、逐步退煤政策密切相关。政府设定目标:2030年陆上风电装机达115吉瓦,可再生能源供电占比达80%;2035年建成基本气候中和的电力系统;2045年实现全经济领域净零排放。为支撑转型,2025年新增风光装机创纪录达20.8吉瓦。当前挑战包括煤电退出(最晚2038年,或提前完成)、燃气电厂作为过渡并计划转向绿氢运行,以及德国选择党等政治力量对转型路径的反对。8月即将发布的退煤时间表评估报告,将成为检验政策执行力的关键节点。(199字)
SNEC PV&ES第二十届(2027)国际太阳能光伏和智慧能源暨储能与电池(上海)大会暨展览会将于2027年6月2日至4日在国家会展中心(上海)举行。作为全球最具影响力的光储行业盛会之一,本届展会展览面积预计超36万平方米,吸引来自90多个国家和地区的3000多家企业参展,其中国际展商占比近30%,专业观众逾50万人次。展会覆盖光伏全产业链及储能、智能电网、新能源汽车等核心领域,展品涵盖生产设备、电池技术、系统集成、原材料、应用产品及工程解决方案。同期将举办多场前沿技术论坛与专题会议,聚焦异质结、钙钛矿、BIPV、构网型储能、虚拟电厂、AI+能源、零碳园区等热点议题,并探讨政策导向、出海战略与可持续发展路径,全面展现全球光储产业最新成果与发展趋势。
广州市住建局于2026年7月29日发布通知,明确自印发之日起,所有新签订设计合同的建筑须全面执行《广东省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系统设计技术导则》。通知要求新建建筑优先在屋顶安装太阳能光伏系统;屋顶条件受限的,应在项目用地红线内适宜场地补建。对有集中热水需求的公共建筑,可选用太阳能热利用或空气源热泵系统;超高层或因安全、消防等原因确难实施的项目,须经专家论证并报主管部门审批。光伏系统须纳入建筑工程全流程管理,与主体建筑同步设计、施工、验收。建设、设计、审图及监管单位均被压实责任,市、区两级住建部门将加强全过程监督与指导。(198字)
2026年7月28日,内蒙古伊金霍洛旗正式启动2026年度分散式风电与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开发主体优选工作。项目规划建设规模总计11万千瓦,其中分散式风电5万千瓦、分布式光伏6万千瓦,全部位于鄂尔多斯市伊金霍洛旗境内。本次优选由伊金霍洛旗能源局委托第三方机构组织实施,坚持“公平公正、严格规范、公开透明”原则,面向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信用良好且无违规记录的境内企业开放申报;允许单独或联合体形式参与,但对联合体牵头人及履约责任有明确要求。评审将综合评估企业实力、技术方案与保障措施等维度打分排序,择优确定开发主体。申报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8月4日上午,相关公告已在伊金霍洛旗人民政府官网发布。(199字)
内蒙古康巴什区于2024年7月21日发布2026年分散式风电与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开发主体优选公告,计划在辖区内建设总装机容量9万千瓦的新能源项目,其中分散式风电4万千瓦、分布式光伏5万千瓦。公告明确项目须严格遵循国家及自治区最新政策要求,实行公开竞争性优选,由康巴什区发改委委托第三方机构组织评审,重点考察企业综合实力、技术方案、前期工作进展及多场景融合能力。申报企业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无严重失信记录,且不得存在已获规模但长期未建的情形。项目实施实行全过程管控:分布式光伏须在批复后3个月内完成备案、12个月内投产;分散式风电须6个月内完成核准、18个月内投产。建设须坚持“就近接入、就地消纳”原则,严控场址、规模及投资主体变更,严禁倒卖项目,并鼓励与乡村振兴、零碳园区等融合发展。(199字)
本文介绍了青海省风电和光伏资源普查的最新成果。作为全国6个试点省区之一,青海于2024年参与国家清洁能源资源普查,系统评估了陆上风电、光伏及光热发电的资源禀赋与开发潜力。普查显示,青海风光资源可开发总量居全国第二(风电仅次于内蒙古,光伏仅次于西藏),光热综合开发条件全国第一。全省风电理论可开发量约4.5亿千瓦,技术可开发量2.33亿千瓦,当前开发率仅12%;光伏理论可开发量达115亿千瓦,技术可开发量25.76亿千瓦,开发率仅为2.4%;光热资源优越,DNI超6480兆焦/平方米,技术可开发量9.7亿千瓦,开发率仅0.36%。青海正加快推进“中国光热之都”建设,目标到2030年光热在建在运总规模达800万千瓦,在运装机突破500万千瓦。
国家发改委于7月15日就《能源保供中长期合同管理办法(试行)(公开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旨在强化能源产供储销体系,突出中长期合同在能源保供中的基础性作用。文件明确:跨省跨区送电合同须由送、受电双方在落实国家能源战略前提下,遵循“利益共享、风险共担”原则协商定价;尤其强调大型风电光伏基地类跨省跨区项目,在核准前必须先行协商形成送电价格机制。对未签跨省跨区合同的,区分情形处理:已有长期协议的依约执行;无协议的则按国家政策执行。省内合同签约量需满足电力供需基本秩序,签约比例综合考虑上年度发(用)电量、供需形势、新能源消纳及用户用电特性等因素统筹确定。(198字)
文章介绍了山东省能源结构实现历史性转型的进展:截至2026年6月30日,全省风电与光伏装机达1.3056亿千瓦,占电力总装机比重首次突破50%(达50.18%),风光新能源正式成为装机主体;若计入生物质能、核电、水电等,非化石能源装机占比达55.85%。这一转变标志着山东从曾长期依赖煤电(峰值占比超98%)的“煤电大省”,跃升为全国首个风光装机过亿、新能源装机超越煤电的“绿电先锋”。支撑转型的关键举措包括:建成国内最大省域交直流混联电网、新型储能与抽水蓄能规模快速提升、“陇电入鲁”等跨省绿电输送工程投运、以及市场化消纳机制完善,保障了高比例新能源“发得出、送得稳、用得好”。(199字)
7月6日,中国广核集团与云南省人民政府在昆明签署“十五五”时期战略合作协议。双方围绕服务云南高质量发展和“三个定位”建设目标,明确深化绿色能源领域合作:中广核将依托央企优势,加大在滇投资力度,重点推动清洁能源开发、国际能源合作、医疗康养、“光伏+农业”、绿电直连、算电协同及乡村振兴等项目落地;同时加快“绿电+先进制造业”融合发展。云南省表示将优化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全力支持中广核在滇发展。此次签约标志着双方将在绿色低碳转型与区域经济社会深度融合方面展开系统性、长期性合作。
本文报道我国首次实现跨区域“光伏+风电”纯绿电接力外送。青海与黑龙江依托约2小时时差,发挥光伏午间出力强、风电夜间出力优的互补特性,在北京电力交易中心统一组织下,通过西北—华北、东北—华北两条特高压通道,协同向北京输送全时段、可追溯的零碳绿电。此次交易不依赖煤电调峰或多方打捆,属全国首例纯新能源跨区直送实践。6月完成首笔交易,6月至11月底累计输送绿电2.34亿千瓦时,覆盖青海63家、黑龙江27家发电企业及北京28家用户。该模式创新了跨区新能源交易机制,打通资源调度与信息协同环节,为解决新能源消纳与电力保供矛盾提供了新路径。(199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