潮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
《潮州市能源发展“十四五”规划》的通知
潮府〔2022〕27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府直属各单位,市各开发区、潮州新区管委会:
现将《潮州市能源发展“十四五”规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市发展改革局反映。
潮州市人民政府
2022年10月13日
























































索比光伏网 https://news.solarbe.com/202210/21/360570.html
潮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
《潮州市能源发展“十四五”规划》的通知
潮府〔2022〕27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府直属各单位,市各开发区、潮州新区管委会:
现将《潮州市能源发展“十四五”规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市发展改革局反映。
潮州市人民政府
2022年10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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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介绍了青海省风电和光伏资源普查的最新成果。作为全国6个试点省区之一,青海于2024年参与国家清洁能源资源普查,系统评估了陆上风电、光伏及光热发电的资源禀赋与开发潜力。普查显示,青海风光资源可开发总量居全国第二(风电仅次于内蒙古,光伏仅次于西藏),光热综合开发条件全国第一。全省风电理论可开发量约4.5亿千瓦,技术可开发量2.33亿千瓦,当前开发率仅12%;光伏理论可开发量达115亿千瓦,技术可开发量25.76亿千瓦,开发率仅为2.4%;光热资源优越,DNI超6480兆焦/平方米,技术可开发量9.7亿千瓦,开发率仅0.36%。青海正加快推进“中国光热之都”建设,目标到2030年光热在建在运总规模达800万千瓦,在运装机突破500万千瓦。
国家发改委于7月15日就《能源保供中长期合同管理办法(试行)(公开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旨在强化能源产供储销体系,突出中长期合同在能源保供中的基础性作用。文件明确:跨省跨区送电合同须由送、受电双方在落实国家能源战略前提下,遵循“利益共享、风险共担”原则协商定价;尤其强调大型风电光伏基地类跨省跨区项目,在核准前必须先行协商形成送电价格机制。对未签跨省跨区合同的,区分情形处理:已有长期协议的依约执行;无协议的则按国家政策执行。省内合同签约量需满足电力供需基本秩序,签约比例综合考虑上年度发(用)电量、供需形势、新能源消纳及用户用电特性等因素统筹确定。(198字)
文章介绍了山东省能源结构实现历史性转型的进展:截至2026年6月30日,全省风电与光伏装机达1.3056亿千瓦,占电力总装机比重首次突破50%(达50.18%),风光新能源正式成为装机主体;若计入生物质能、核电、水电等,非化石能源装机占比达55.85%。这一转变标志着山东从曾长期依赖煤电(峰值占比超98%)的“煤电大省”,跃升为全国首个风光装机过亿、新能源装机超越煤电的“绿电先锋”。支撑转型的关键举措包括:建成国内最大省域交直流混联电网、新型储能与抽水蓄能规模快速提升、“陇电入鲁”等跨省绿电输送工程投运、以及市场化消纳机制完善,保障了高比例新能源“发得出、送得稳、用得好”。(199字)
7月6日,中国广核集团与云南省人民政府在昆明签署“十五五”时期战略合作协议。双方围绕服务云南高质量发展和“三个定位”建设目标,明确深化绿色能源领域合作:中广核将依托央企优势,加大在滇投资力度,重点推动清洁能源开发、国际能源合作、医疗康养、“光伏+农业”、绿电直连、算电协同及乡村振兴等项目落地;同时加快“绿电+先进制造业”融合发展。云南省表示将优化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全力支持中广核在滇发展。此次签约标志着双方将在绿色低碳转型与区域经济社会深度融合方面展开系统性、长期性合作。
本文报道我国首次实现跨区域“光伏+风电”纯绿电接力外送。青海与黑龙江依托约2小时时差,发挥光伏午间出力强、风电夜间出力优的互补特性,在北京电力交易中心统一组织下,通过西北—华北、东北—华北两条特高压通道,协同向北京输送全时段、可追溯的零碳绿电。此次交易不依赖煤电调峰或多方打捆,属全国首例纯新能源跨区直送实践。6月完成首笔交易,6月至11月底累计输送绿电2.34亿千瓦时,覆盖青海63家、黑龙江27家发电企业及北京28家用户。该模式创新了跨区新能源交易机制,打通资源调度与信息协同环节,为解决新能源消纳与电力保供矛盾提供了新路径。(199字)
本文报道了中国首次实现跨区域“光伏+风电”纯绿电接力外送的创新实践。依托西北—华北、东北—华北两条特高压通道,青海(光伏)与黑龙江(风电)协同向北京输送绿色电力,形成昼夜互补、连续稳定的绿电供应模式。首笔交易共输送2.34亿千瓦时绿电,执行期为6月18日至11月30日,覆盖青海63家、黑龙江27家发电企业及北京28家电力用户。此举旨在满足北京人工智能、大数据等高算力产业对全天候、可追溯绿电的迫切需求,突破传统单一区域绿电供给的时段局限与波动性瓶颈。通过融合多区域新能源出力曲线,构建统一稳定送电曲线,该交易为统筹新能源消纳与电力可靠保供提供了新路径和实践经验。
广东省能源局于6月30日公示首批存量地面集中式光伏电站竞争性配置评审结果,共15个项目参与评审,最终13个项目入选省级开发清单,总规模1.35吉瓦(GW)。此次配置依据今年1月发布的专项通知开展,旨在筛选符合条件的存量项目纳入开发建设清单,上限为150万千瓦。评审重点考察三项指标:参与电力中长期市场交易比例、配套储能比例及已支付资金比例。华电、华能、大唐集团各获200兆瓦以上规模,表现突出;而阳光新能源与中核集团部分项目因“已支付资金比例”得分偏低,导致综合评分不足,未获指标。此举标志着广东对存量光伏项目实施规范化、市场化准入管理。
本文介绍了欧洲国际太阳能展主办方负责人马库斯·埃尔泽塞尔对中欧新能源合作的见解。他指出,中国在光伏与储能领域的规模化制造、技术迭代和产业链完善,显著降低了全球清洁能源成本,使可再生能源具备广泛市场竞争力。本届慕尼黑太阳能展中,约770家中国企业参展,凸显其在全球新能源产业链中的核心地位。随着光伏装机快速增长,电力供需的时间错配问题日益突出,储能正从辅助角色转向能源系统关键环节,推动能源转型进入强调系统整合与稳定运行的新阶段。展会呈现一体化解决方案趋势,反映行业重心由单一设备向光伏、储能、充电及能源管理协同演进。埃尔泽塞尔认为,中欧在制造效率与系统管理方面优势互补,深化合作有助于以更低成本、更高效率推进全球绿色转型。
甘肃金刚光伏股份有限公司拟以16.6亿元投资建设40万千瓦风电项目,项目位于风资源丰富的甘肃酒泉金塔县,由其新控股的子公司金塔昊飏新能源电力有限公司作为实施主体。此次投资源于公司收购酒泉市昊元新能源所持金塔昊飏70%股权的交易,旨在拓展新能源产业链、深化“能源+算力”战略布局。项目资本结构中,20%为自筹资金,80%通过融资贷款解决。公司认为该项目有助于延伸业务链条、强化算电协同优势、优化业务结构,并提升长期盈利能力和产业协同效应。目前项目已开工建设,预计经济指标良好,符合公司整体发展战略方向。(199字)
鄂托克旗启动2026年分散式风电与分布式光伏项目优选工作,明确申报条件、开发要求及评审流程。项目聚焦就地消纳、不新增用地、不接入公网,优先支持工商业屋顶、农村牧区及基础设施场景。申报截止5月31日,入选项目将获政策与并网支持。
湖南启动“十五五”风电及集中式光伏项目申报,总规模上限3000万千瓦。明确排除“千乡万村驭风行动”、老旧改造、分散式风电及220千伏屋顶光伏等项目。强调消纳条件、电网接入与经济性,优先支持共用送出工程、升压站等集约化项目。投资主体由市州一个月内确定并上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