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十四五”新型储能发展实施方案:2025年新型储能装机2.6GW

来源:江苏省发改委发布时间:2022-08-09 09:27:30

8月8日,江苏省发改委公开发布了《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江苏省“十四五”新型储能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通知指出到2025年,全省新型储能装机规模达到260万千瓦左右。

并提出五大重点任务:重点发展电源侧新型储能、有序发展电网侧新型储能、灵活发展用户侧新型储能、推进新型储能技术示范应用、探索新型储能商业模式。

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江苏省“十四五”新型储能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

苏发改能源发〔2022〕831号

各设区市发展改革委,省电力公司、各有关能源企业:

为加快推动新型储能示范应用和规模化发展,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 国家能源局关于加快推动新型储能发展的指导意见》(发改能源规〔2021〕1051号)、《国家发展改革委 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十四五”新型储能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发改能源发〔2022〕209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 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关于进一步推动新型储能参与电力市场和调度运用的通知》(发改办运行〔2022〕475号)相关要求,制定《江苏省“十四五”新型储能发展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江苏省发展改革委

2022年8月1日

江苏省“十四五”新型储能发展实施方案

为加快推动新型储能示范应用和规模化发展,提升电力系统调节能力,促进新能源消纳,努力构建适应大规模高比例新能源发展需求的新型电力系统,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 国家能源局关于加快推动新型储能发展的指导意见》(发改能源规〔2021〕1051号)、《国家发展改革委 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十四五”新型储能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发改能源发〔2022〕209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 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关于进一步推动新型储能参与电力市场和调度运用的通知》(发改办运行〔2022〕475号)等相关要求,现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贯彻新发展理念,深入落实“四个革命、一个合作”能源安全新战略,以碳达峰碳中和为目标,积极开创技术、市场、政策多轮驱动良好局面,以稳中求进的思路,引导新型储能科学布局,着力推动新型储能高质量、规模化发展,为加快构建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能源体系提供有力支撑。

二、发展目标

到2025年,新型储能由商业化初期步入规模化发展阶段,具备大规模商业化应用条件。按照“统筹规划、开放多元、市场主导、安全规范”的原则,与电力系统各环节融合发展,全省新型储能装机规模达到260万千瓦左右,为新型电力系统提供容量支撑和灵活调节能力,促进能源清洁低碳转型。市场环境和商业模式逐渐成熟,实现新型储能技术多元化发展。电化学储能、压缩空气储能技术性能进一步提升,实现规模化应用,积极支持其他型式的新型储能示范应用。

三、重点任务

(一)重点发展电源侧新型储能

电源侧新型储能重点发展方向为建立“新能源+储能”机制。光伏发电项目配建的调峰能力应按照当年市场化并网的文件要求执行。对于不具备配建储能电站条件的光伏项目,可通过购买方式落实储能容量。鼓励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配建储能电站或购买调峰服务。鼓励存量新能源项目增配或购买新型储能调峰能力,提高存量新能源电站的系统友好性,增强系统对新能源电力的接纳能力。鼓励燃煤电厂合理配置新型储能,提升常规电源调频性能和运行特性。探索开展新型储能配合核电调峰调频等应用。

(二)有序发展电网侧新型储能

电网侧新型储能重点发展方向为电网事故应急备用、延缓或替代电网工程投资,目前主要由电网企业根据系统规划运行情况提出项目需求,在工程规划、可研设计、项目审批等环节,将电网侧新型储能视为电网的重要电气元件和技术方案选择,纳入综合比选论证和项目规划流程管理。电网侧新型储能现由电网企业直接投资建设或委托建设、购买服务。在大规模新能源汇集、大容量直流馈入、系统频率和电压支撑能力不足的关键电网节点建设新型储能,提升系统抵御突发事件和故障后恢复能力;在输电走廊资源和变电站站址资源紧张地区,如负荷中心地区、临时性负荷增加地区、阶段性供电可靠性需求提高地区等,建设电网侧新型储能,延缓或替代输变电设施升级改造,降低电网基础设施综合建设成本;在安全可靠前提下,适时建设一批移动式或固定式新型储能作为应急备用电源,提升系统应急供电保障能力。

(三)灵活发展用户侧新型储能

鼓励具备条件的用户配置新型储能,提高用能质量,降低用能成本,提升用能效率。鼓励企业用户充分利用分时电价政策、容量电费机制,主动削峰填谷,减少尖峰电费支出;鼓励用户侧新型储能设施聚合利用,发挥削峰填谷作用,参与辅助服务市场和需求侧响应,实现源荷双向互动。

(四)推进新型储能技术示范应用

多元化发展新型储能技术,为新型储能提供技术支撑。研究支撑新型电力系统的储能系统集成与控制方案,加强数字化运维,推动高安全、低成本、长时储能发展。结合新型电力系统对新型储能技术路线的实际需要,推动我省新型储能技术多元化发展,促进技术成熟的锂离子电池、压缩空气储能规模化发展,支持液流电池、热储能、氢储能等技术路线试点示范。

推进新型储能在新能源出力计划跟踪、新能源消纳、调峰、调频、供电能力提升、应急供电保障、延缓输变电升级改造等功能场景的多元化应用。鼓励围绕分布式新能源、微电网、大数据中心、5G基站、充电设施、工业园区等其他终端用户,探索储能融合发展新场景。

(五)探索新型储能商业模式

鼓励新能源电站以自建、租用或购买等形式配置储能,发挥储能“一站多用”的共享作用。积极支持各类主体开展共享储能、云储能等创新商业模式的应用示范。新能源发电企业与储能企业签订租赁协议,由新能源发电企业按年度支付储能租赁费用,储能企业按照容量提供调峰服务,鼓励签订长期协议或合同。

鼓励发电企业、独立储能运营商联合投资新型储能项目,通过市场化方式合理分配收益。建立源网荷储一体化和多能互补项目协调运营、利益共享机制。积极引导社会资本投资新型储能项目,建立健全社会资本建设新型储能公平保障机制。

四、规划布局

(一)电源侧新型储能项目布局

电源侧新型储能原则上应在风电光伏电站、火电厂等电源场站内部建设,或根据需要集中共建共享,以减小新能源出力波动,缓解系统调峰调频压力,促进新能源消纳。

按照光伏发电项目市场化并网的有关要求,长江以北地区市场化并网光伏配建新型储能原则上布局在长江以北。鼓励在光伏电站内配置新型储能,以满足光伏电站自身调节需求,兼顾负荷预测及调频需要。需要购买调节能力的项目,宜优先在光伏电站所在设区市购买,所在设区市无可购买调节能力的,原则上在长江以北其他设区市购买。

(二)电网侧新型储能项目布局

电网侧配置新型储能应在变电站或专用站址建设,直接接入公用电网,宜布局在常规输变电设施建设难度大、代价高的区域,以降低电网建设成本。

应对特高压直流故障的电网侧新型储能项目,宜布局在特高压直流落地端近区,充分发挥其事故应急响应的作用。引导电网侧新型储能在苏州、淮安、泰州等特高压直流落点附近地区布局,提供紧急频率支撑,优化潮流分布。削减用电尖峰负荷的电网侧储能项目,宜优先布局在局部供电瓶颈地区,提升分区电网供电能力。鼓励在配电网中规划建设新型储能项目,支持电网企业在屋顶光伏汇集处建设分布式储能,减少输变电工程建设投资。引导南京、苏州等重点城市依托坚强局部电网布局建设新型储能项目,提升重要负荷中心的应急保障能力和风险防御能力。

(三)用户侧新型储能项目布局

用户侧新型储能应在用户内部或邻近场地建设,接入用户内部配电系统,以市场化方式为用户提供削峰填谷、需量管理、备用电源、光储一体化运行等功能,提升用户的用电可靠性。

鼓励工业、通信、金融、互联网等供电可靠性要求高的用户配置新型储能,提升用户的自平衡能力,提高对大电网的稳定性支撑。支持重要负荷用户根据用电需求自行建设移动式或固定式新型储能,提升应急供电保障能力。

(四)因地制宜布局新型储能

新型储能电站建设应节约用地,鼓励利用退役火电、退役变电站等现有厂址建设新型储能电站。鼓励在新能源电站内外就近布置集中或分散式储能,改善新能源项目涉网性能。充分发挥金坛盐穴压缩空气储能项目的示范作用,在验证技术经济性、形成完善价格机制的基础上,考虑在常州、淮安、镇江等盐穴资源丰富地区进一步发展盐穴压缩空气储能项目。

五、工作要求

(一)分级分类管理。新能源项目配建的新型储能项目应与主体项目同步确定规模、同步规划、同步设计、同步管理。电网侧新型储能项目参照常规电网项目的规划建设流程管理。用户侧新型储能项目应纳入用户主体项目规划建设管理。独立建设的新型储能项目应根据有资质的评估机构对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咨询评审意见,明确建设规模、技术方案、接入系统、运行模式等内容,经省、市级能源主管部门评估后纳入相应电力规划。其中,额定功率5万千瓦以下的纳入地市级电力规划项目体系管理,额定功率5万千瓦及以上的纳入省级电力规划。

(二)规范项目审批。根据《江苏省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和《江苏省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现行版),新型储能项目纳入相应规划后实行属地备案。

(三)加强运行管理。新型储能项目建设应符合《新型储能项目管理规范(暂行)》等相关标准规范要求,加强储能系统运行维护,确保项目建设质量和运行安全。电网企业应加强对新能源项目配建储能关键指标的运行监测,确保储能电站的运行时长、电站可用率等性能满足并网承诺相关技术要求,建立科学调度机制,有效发挥新型储能应有的作用。

(四)健全价格机制。建立电网侧储能电站容量电价机制,研究探索将电网替代性储能设施成本收益纳入输配电价回收。利用峰谷电价政策,促进用户侧储能发展。独立建设并向电网送电的新型储能电站,其相应充电电量不承担输配电价和政府性基金及附加费用。

(五)完善市场机制。完善适应新型储能发展的电力市场体系,推动新型储能以独立电站、储能聚合商、虚拟电厂等多种形式参与辅助服务,鼓励配建新型储能与所属电源联合参与电力市场。探索建立独立储能作为新型市场主体参与中长期和现货市场交易机制,独立储能可视同电力用户在低谷时段充电,视同发电企业在高峰时段向电网送电,并提供调频、黑启动等辅助服务,发挥其移峰填谷和顶峰发电作用。


索比光伏网 https://news.solarbe.com/202208/09/358045.html

责任编辑:zhouzhenkun
索比光伏网&碳索光伏版权声明:

本站标注来源为“索比光伏网”、“碳索光伏"、"索比咨询”的内容,均属www.solarbe.com合法享有版权或已获授权的内容。未经书面许可,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以转载、复制、传播等方式使用。

经授权使用者,请严格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在显著位置标注来源,未经允许不得修改内容。违规者将依据《著作权法》追究法律责任,本站保留进一步追偿权利。谢谢支持与配合!

推荐新闻
广东十五五规划建议:发展风电、光伏、储能、现代电力算力等新型能源来源:巅峰能源 发布时间:2025-12-08 16:12:23

持续提高新能源供给比重,推进化石能源安全可靠有序替代,着力构建源网荷储协同的新型电力系统,建设能源强省。坚持风光水核等多能并举,积极安全有序发展核电,大力发展海上风电和分布式光伏,引入省外清洁电力,促进清洁能源高质量发展。加强化石能源清洁高效利用,推进煤电改造升级。全面提升电力系统互补互济和安全韧性水平,科学布局抽水蓄能和新型储能,加快智能电网和微电网建设。加快健全适应新型能源体系的市场和价格机制。

四大技术突破,华为构网型储能全场景实证加速新型电力系统高质量发展来源:华为数字能源 发布时间:2025-11-26 11:58:37

11月24日,以“加速构网技术应用实证,支撑新型电力系统高质量发展”为主题的构网型储能应用与发展论坛在长沙举办。华为数字能源构网型储能领域总裁郑越发表题为“华为构网型储能技术进展与商用实践”的主旨演讲,全面分享了华为在构网型储能领域的最新技术突破、全场景商用实践情况及未来展望。

支撑新型电力系统高质量发展,构网型储能应用与发展论坛成功举办来源:华为数字能源 发布时间:2025-11-25 08:30:21

11月24日,由中国电机工程学会主办,华为数字能源承办的构网型储能应用与发展论坛在长沙成功举办。大会以“加速构网技术验证应用,支撑新型电力系统高质量发展”为主题,由中国电机工程学会电力系统专业委员会秘书长、中国电力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电力系统研究所副所长马士聪主持,与来自能源、电力行业的专家、学者共同探讨构网型技术的创新研究和多场景应用实践,凝聚共识、加强合作,共同推进构网型储能技术创新和规模化发展,为促进能源绿色低碳转型、实现“双碳”目标做出更大贡献。

黑龙江:到2027年,力争全省新型储能装机规模达6GW以上来源:黑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发布时间:2025-11-24 14:30:47

11月21日,黑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下发关于印发《黑龙江省新型储能规模化建设专项实施方案》的通知。方案提出,到2027年,全省新型储能实现规模化建设,源网荷侧新型储能多种应用场景不断拓展,新型储能发展从“单兵作战”向“集成应用”转变,市场机制、商业模式基本健全成熟。力争全省新型储能装机规模达到600万千瓦以上。

华电董事长江毅:推动新型储能场景规模化市场化应用来源:能见 发布时间:2025-11-14 08:52:19

中国华电董事长、党组书记江毅出席大会,并作题为《推动新型储能高质量发展助力能源电力绿色低碳转型》的主题发言。江毅表示,党中央统筹生态文明建设、国家能源安全和高质量发展,作出构建新型能源体系、建设新型电力系统的重大战略部署,为我国能源电力高质量发展指明了前进方向、提供了根本遵循。针对推动新型储能高质量发展,江毅提出三点建议。

全国首份央地共建新型电力系统省域示范实施方案发布来源:中国能源报 发布时间:2025-10-30 16:34:34

10月30日,在第六届新型电力系统国际论坛暨第二十一届中国南方电网国际技术论坛上,海南省政府会同南方电网公司研究制定的《海南清洁能源岛新型电力系统建设实施方案》对外发布,这也是全国首份央地共建新型电力系统省域示范实施方案,全力推动海南打造新型电力系统建设先行地,支撑海南自贸港、清洁能源岛建设。方案提出,力争到2030年基本建成清洁能源岛新型电力系统示范省,助力全省碳达峰目标实现。

河南:非独立新型储能奖励资金,开始申报来源:河南省发改委 发布时间:2025-10-20 10:49:21

近日,河南省发改委、河南省财政厅联合下发《关于开展2024年度新建非独立新型储能项目省级财政奖励资金审核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对符合条件的非独立新型储能项目给予奖励资金。项目投运日期:2024年1月1日~2024年12月31日。电力调度机构出具的2024年度成功响应调度的证明文件或当年不少于连续3次的满容量运行记录。储能项目申报奖励容量=实测放电电量x效率系数x系统使用寿命系数。

光储融合,场景赋能:天合光能领航新型储能多维度创新来源:天合光能 发布时间:2025-10-09 17:00:52

在能源转型浪潮中,近期国家发改委、能源局引发的《新型储能规模化建设专项行动方案(2025-2027年)》推动新型储能迈向新阶段,助力能源新质生产力发展。在这一里程碑式的时间节点,天合携手华北电力大学发布《大规模储能技术应用及产业发展白皮书》,为行业注入前瞻洞察。

华电电科院彭丽研究员:多维度破局新型电力系统挑战,储能与跨界融合成关键路径来源:索比光伏网 发布时间:2025-09-25 14:47:11

当前,我国新型电力系统建设正处于关键转型期,新能源已逐步成为主体电源之一。彭丽研究员指出,应对新型电力系统的多重挑战,需构建全新的平衡模式与支撑体系。她呼吁,能源革命需政府、企业、科研院所协同发力,从技术、政策、市场多维度推动新型电力系统与新型能源体系高质量发展。

内蒙古增量配电网政策再次征求意见:鼓励建设独立储能,明确充放电规则,一定条件下可向电网购电来源:内蒙古自治区能源局网站 发布时间:2025-09-18 14:28:09

接入增量配电网的各类新能源利用率不纳入自治区级电网新能源利用率统计范围。自治区级电网不向增量配电网收取高可靠供电费用。鼓励在增量配电网内建设独立新型储能设施,作为独立市场主体运行。自治区级电网企业应向增量配电网公平无歧视地提供电网互联服务。

安全高效布局新型储能 创新引领新兴产业发展来源:国家能源局 发布时间:2025-08-22 11:27:43

近期,国家能源局发布《中国新型储能发展报告2025》,系统梳理了我国新型储能发展成就与趋势,强调新型储能是支撑新型电力系统建设的关键技术,对实现“双碳”目标和能源高质量发展具有战略意义。作为关系国家能源安全的特大型骨干企业,国家电网公司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以科技创新为引领,推动新型储能产业高质量发展,全力为保障国家能源安全、服务中国式现代化贡献国网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