观点提要
◆2022年,将从大力推进可再生能源基地化开发、持续推进分布式新能源发展、积极稳妥发展水电、有序推进生物质能开发利用四方面,加快实施可再生能源替代行动。
◆建设以沙漠、戈壁、荒漠地区为重点的大型风电光伏基地,是习近平总书记亲自部署的一件大事,是着力筑牢国家能源安全屏障,推进能源绿色低碳转型的重要举措。 ◆“十四五”期间,将启动“千乡万村驭风行动”“千家万户沐光行动”,持续加强农村电网建设,加快构建以可再生能源为基础的乡村清洁能源利用体系,助力乡村振兴。
2021年我国可再生能源发展取得诸多里程碑式的新成绩、新突破,我国可再生能源发电装机突破10亿千瓦,风电、光伏发电装机均突破3亿千瓦,海上风电装机超过英国跃居世界第一。新能源年发电量首次突破1万亿千瓦时,可再生能源发展实现了“十四五”良好开局。
“十四五”期间,为推进可再生能源高质量跃升发展,国家能源局接下来将开展哪些重点工作?在加快实施可再生能源替代行动方面将有哪些思路举措?近日,中能传媒记者独家专访了国家能源局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司司长李创军。
“双碳”目标下,我国可再生能源发展实现提速。在加快实施可再生能源替代行动方面,国家能源局有哪些部署和要求?
李创军:碳达峰碳中和是党中央作出的重大战略决策,事关中华民族永续发展和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2022年,国家能源局将落实中央关于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意见,聚焦2025年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达到20%的目标,加快实施可再生能源替代行动,推动可再生能源加快步入高质量跃升发展新阶段。
一是大力推进可再生能源基地化开发。在风能和太阳能资源禀赋较好、建设条件优越的地区,积极推进风电和光伏发电集中式开发,加快推进以沙漠戈壁荒漠地区为重点的大型风电光伏基地项目建设。在稳妥组织实施第一批项目基础上,认真做好第二批项目的组织工作。同时,积极推动“三北”其他地区风电光伏基地化开发、西南地区水风光一体化基地开发和海上风电集群化开发。
二是持续推进分布式新能源发展。积极推进新能源就地就近开发利用,加快负荷中心及周边地区分散式风电和分布式光伏建设,推动可再生能源发展与生态文明建设、新型城镇化、新基建、新技术等深度融合,不断拓展可再生能源发展新领域、新场景。推动实施“千乡万村驭风行动”和“千家万户沐光行动”,有序推进整县屋顶分布式光伏开发试点工作,进一步加强信息监测和披露,形成良好的上下联动机制。
三是积极稳妥发展水电。坚持生态优先、统筹考虑,积极推进大型水电工程建设。推动雅鲁藏布江下游水电规划审查审批,积极跟踪白鹤滩、两河口水电站全部机组投产;推进旭龙水电站核准。完善抽水蓄能中长期规划站点储备和管理,积极推动抽水蓄能电站建设,组织各省制定本地区抽水蓄能实施方案和“十四五”项目核准工作计划。
四是有序推进生物质能开发利用。重点开展生物质发电市场化,以及生物质能清洁供暖等示范。稳步推进生物质能多元化开发,因地制宜发展生物质能清洁供暖及生物天然气,助力北方地区清洁取暖,推动生物质能多元化开发利用。
为充分发挥大型风电光伏基地的“集团军”和“主力军”作用,新能源司主要做了哪些工作?2022年将如何推进?
李创军:我国沙漠戈壁荒漠地区风能太阳能资源富集,技术可开发比重占全国的60%以上,在沙漠戈壁荒漠地区建设大型风电光伏基地,可以充分发挥这些地区风能太阳能资源富集、建设条件好的优势,是着力筑牢国家能源安全屏障、推进能源绿色低碳转型的重要举措。习近平总书记高度重视可再生能源发展,亲自部署以沙漠戈壁荒漠地区为重点的大型风电光伏基地规划建设工作。
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我局积极推进第一批以沙漠戈壁荒漠为主的大型风电光伏基地的组织实施,对基地项目实施按月调度,及时掌握并协调解决基地项目建设过程中的重大问题,督促地方能源主管部门严格按要求完成基地项目建设,引导土地、环保、消纳、金融等政策支持,为大型风电光伏基地建设开好局、起好步奠定了良好的基础。到2022年一季度,第一批约1亿千瓦的大型风电光伏基地项目已开工约8400万千瓦。
下一步,我们将坚持清洁能源开发与生态环境治理相结合,坚持规模化、集约化开发,加大力度规划建设以大型风光电基地为基础、以其周边清洁高效先进节能的煤电为支撑、以稳定安全可靠的特高压输变电线路为载体的新能源供给消纳体系,为保障电力供应、建设新型电力系统、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提供有力支撑。
一是以库布齐、乌兰布和、腾格里、巴丹吉林沙漠为重点,以其他沙漠和戈壁地区为补充,综合考虑采煤沉陷区,加快推动总规模约4.5亿千瓦的大型风电光伏基地规划布局方案落地实施。
二是结合以沙漠戈壁荒漠为重点的大型风电光伏基地整体布局,按照“应开尽开,能开尽开”的原则,认真做好第二批大型风电光伏基地项目的组织实施工作。
三是全面启动“十四五”可再生能源发展规划中的可再生能源基地建设,着力推动新疆、黄河上游、河西走廊、黄河几字弯、冀北、松辽、黄河下游等七大陆上新能源基地建设,组织相关省(区)编制基地规划方案,进一步优化项目布局和建设时序;推进川滇黔桂、藏东南两大水风光综合基地开发建设,研究编制水风光一体化基地规划;推动东部沿海地区海上风电近海规模化开发和深远海示范化开发,重点建设山东半岛、长三角、闽南、粤东、北部湾五大海上风电基地集群。
“十三五”期间,可再生能源在惠民利民、助力脱贫攻坚方面发挥了巨大作用。请问“十四五”期间新能源司如何推进农村地区能源绿色低碳转型工作?
李创军:农村能源是乡村振兴的重要载体。农村地区能源绿色低碳转型,对于保障农业生产和农民生活用能需求、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促进乡村振兴和农业农村现代化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
首先,农村可再生能源在脱贫攻坚中发挥了重要作用。自2014年以来,我局会同国务院原扶贫办大力实施光伏扶贫,累计建成光伏扶贫电站2636万千瓦,每年可产生发电收益约180亿元,惠及415万贫困户,成为农村地区搬不走的“绿色银行”“阳光银行”,被评为国家“精准扶贫十大工程”之一,为决战决胜脱贫攻坚作出了积极贡献。
其次,农村可再生能源正在成为乡村振兴的重要载体。以风能、太阳能、生物质能等为代表的农村可再生能源,不仅能够保障农村地区清洁能源供应、促进绿色发展、改善生产生活条件,助力生态宜居美丽乡村建设,也正在成为壮大村集体经济、拓宽农民增收渠道、建设生态宜居美丽乡村、助力乡村振兴的有效途径。以户用光伏为例,我局定点帮扶的通渭县孟河村全村共建成户用分布式光伏102户、总装机1219千瓦,项目年发电量170万千瓦时,相当于目前孟河村年用电量的3~4倍,每年不仅能够满足全村用能需求,还可为孟河村集体和村民增加收入12万元。以风电为例,在中东南部地区按每个村安装2~3台3兆瓦风机,以村集体土地作价入股等方式,每年可为村集体增收约30万元。此外,通过因地制宜推动生物质能开发利用,能够有效处理农作物秸秆、林业剩余物、畜禽粪污等有机废物,显著改善农村人居环境。
最后,在乡村振兴中全力推动农村可再生能源发展。“十四五”时期,我们将锚定碳达峰、碳中和目标,大力推动农村可再生能源发展。一是重点利用院落空地、田间地头等地推进风电、光伏分布式发展,实施“千乡万村驭风行动”“千家万户沐光行动”;二是因地制宜推动地热能、生物质能、太阳能供暖,助力北方地区清洁取暖;三是持续加强农村电网建设,提高农村地区供电保障水平,筑牢乡村振兴电气化基础,发挥好农村电网的能源枢纽平台作用。多措并举,加大农村清洁能源建设力度,加快推动农村能源绿色低碳转型,更好惠及农业农村农民,助力推进乡村振兴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
责任编辑:张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