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8日,正泰电器披露公告称,全资子公司浙江正泰太阳能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正泰太阳能”)拟与公司控股股东正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正泰集团”)、海宁市尖山新区开发有限公司、三峡绿色产业(山东)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等共计13名受让方(以下合称“受让方”)签订股权转让协议,正泰太阳能拟将其持有的资产整合完成后的正泰新能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正泰新能”,曾用名:海宁正泰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100%股权转让给正泰集团等受让方,交易总对价为225,000万元。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公司不再持有光伏组件制造业务资产。
正泰电器表示,此次关联交易基于光伏行业上游原材料价格剧烈波动、且对公司光伏组件制造业务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市场背景,为了保持上市公司盈利能力的确定性与稳定性,同时为了降低光伏行业技术迭代所需大量的研发投入及其不确定性可能带来的较大风险对上市公司的影响,从而更好地保护上司公司利益与上市公司中小股东利益,公司将光伏组件制造业务转让给以控股股东为主的受让方。控股股东与其余受让方在完成收购后,将继续对其组件制造业务进行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
责任编辑:张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