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伏253万千瓦!漳州市“十四五”能源发展专项规划印发

来源:漳州市发改委发布时间:2022-04-26 14:40:50

一、起草背景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能源革命、碳达峰碳中和重要讲话精神,围绕市委市政府对于编制“十四五”规划的指示和要求,我市编制出台《漳州市“十四五”能源发展专项规划》,谋划夯实立足漳州、支撑全省、连通广东、融合两岸的能源发展基础,构筑清洁低碳、安全高效、多能源品类协同发展的能源体系,对于推动我市经济产业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并为我市实现碳达峰碳中和奠定坚实基础。

二、文件依据

1.《关于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意见》(中发〔2021〕36号);

2、《关于严格能效约束推动重点领域节能降碳的若干意见》(发改产业〔2021 〕 1464号);

3.《2030年前碳达峰行动方案》;

4.《漳州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

三、主要内容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2030年前碳达峰和2060年前碳中和”目标、“四个革命、一个合作”能源安全新战略,坚持“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发展理念,在中央支持福建探索海峡两岸融合发展新路和福建省加快推进海上福建建设的基础上,借助闽南外海浅滩千万千瓦级海上风电资源,大力发展高端海洋装备制造业,全方位推动高质量发展超越,构建清洁低碳的能源体系,持续增强能源安全保障能力,加快能源绿色低碳转型,建设智慧高效能源系统,推动能源创新开放发展。

(二)发展目标

能源生产总量方面,到2025年,全市能源生产总量达840万吨标准煤,“十四五”期间年均增长42.5%。

能源消费总量方面,到2025年,全市能源消费总量控制在省下达指标内;全社会用电量达到381亿千瓦时,用电最高负荷707万千瓦,分别年均增长7.6%、7.5%。

能源消费结构方面,到2025年,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为31.9%,“十四五”期间提高21.9个百分点,煤炭、石油、天然气、一次电力及其他能源消费结构调整为42.9:21.5:3.7:31.9。

油气发展方面,建成LNG接收站一期,提升LNG接收储运能力,加快天然气管网建设,实现天然气闽粤互联互通,下游应用市场进一步拓展。充分发挥古雷炼化一体化项目新建的1600万吨/年的炼油产能,提高全省成品油加工和供应能力,推进成品油闽粤跨省管道项目开工建设,实现油气管网的省际互通。

电源发展方面,到2025年,全市电力装机约1630万千瓦(其中,火电750万千瓦、核电242万千瓦、水电93万千瓦、风电291万千瓦、光伏253万千瓦),非化石能源装机约900万千瓦,装机比重达55.1%,较2020年提升27.1个百分点,非化石能源发电量达275.3亿千瓦时,发电量比重达43.1%,较2020年提升28.6个百分点。

电网发展方面,至2025年,闽粤联网、北电南送项目建成投产,全市500千伏输电网变电总容量700万千伏安;220千伏输电网变电总容量和线路总长度分别达到1092万千伏安和2144公里。

节能环保方面,2025年,单位GDP能源消耗及碳排放均控制在省下达指标内。全社会电网综合线损率控制在3.02%左右。煤电平均供电煤耗和综合厂用电率完成省下达指标。

(三)重点任务

一是优化能源结构构建智慧能源系统。加快发展绿色低碳能源,稳步推进核电、抽水蓄能、LNG、海上风电、光伏、煤炭、石油储备等项目建设,积极推进新型电力系统建设,确保我市能源供应更加清洁低碳、安全高效。

二是强化科技支撑,促进能源产业发展。加强与大型能源企业、装备制造龙头企业等战略合作,争取更多的能源战略项目(尤其是清洁能源项目)落户漳州;进—步推动市属企业与中央大型能源集团在石油天然气长输管道、核能源装备、能源技术服务等方面的合作。

三是强化节能增效,推动清洁高效发展。推进清洁用能,进一步推进电能替代,提升社会电气化水平,扩大天然气利用,提高天然气消费占比,大力发展绿色交通,构建绿色交通体系。深挖节能潜力,全面推进集中供热,实施建筑领域节能,积极开展需求侧管理。

四是深化市场改革,深耕体制机制创新。在国家、省能源市场化改革、能源管理体制改革的部署下,持续深化以“放开两头、管住中间”推进电力等体制改革,充分激发我市能源发展活力,提高综合管理水平。

(四)保障措施

从坚持规划引领、加强行业管理、强化政策支持、推动科技创新、完善要素保障等五个方面保障我市能源产业发展。

四、措施亮点

本规划坚持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能源发展理念,统筹推进我市能源产业高质量发展,主要体现在以下三个亮点:

一是前瞻性。“十四五”期间作为能源发展的关键期和窗口期,我市将大力发展核电、风电、光伏等非化石能源,为碳达峰碳中和打下坚实基础,并探索提出能源领域实现碳达峰工作建议以及碳中和实施路径。

二是战略性。根据中共中央最新文件精神,新增可再生能源和原料用能不纳入能源消费总量控制。在“双碳”目标和“双控”背景下,大力发展风电、光伏等可再生能源,将为漳州产业项目后续落地留有空间。

三是示范性。建设国际一流海上风电产业基地,做大做强能源科技装备支撑产业,打造海峡两岸融合发展石化基地,推动新型业态试点项目示范,推动储能产业科学有序发展,着力打造东南沿海最大清洁能源基地。

光伏253万千瓦!漳州市“十四五”能源发展专项规划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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