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布式光伏0.1元/千瓦时!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扶持光伏项目操作办法通知发布

来源:上海市人民政府发布时间:2022-04-22 09:03:23
 日前,上海市人民政府发布《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扶持光伏发电项目操作办法》的通知,通知指出,专项资金主要采用以奖代补的方式。按项目实际产生电量(光伏电站按上网电量,分布式光伏按发电量)对项目投资主体给予奖励。同一个项目不得多头申报、重复享受同一层级财政资金。

项目基础奖励标准:

1、分布式光伏,0.1元/千瓦时(非学校类执行优惠电价的非居民用户)、0.15元/千瓦时(学校用户)。

2、光伏电站,0.15元/千瓦时。

奖励项目按照项目申请时间排序管理,超出年度预算总额的项目放入下一年度支持。

采用薄膜光伏、建材光伏、钙钛矿等新型光伏组件示范应用、彩钢瓦光伏一体化技术、建筑光伏一体化技术等光伏新型技术,以及道路隔音棚(架)光伏试点、市政设施光伏试点等“光伏+”融合发展项目,奖励标准参照各类项目的超水平奖励标准:学校分布式光伏项目0.18元/千瓦时、其他分布式光伏项目(执行居民电价的非居民用户)0.12元/千瓦时、全额上网光伏项目0.18元/千瓦时。

原文如下:

<a href=分布式光伏0.1元/千瓦时!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扶持光伏项目操作办法通知发布" width="800" height="255" style="text-align: center;" />

管委会各部门、各直属单位,临港新片区各镇、各开发公司、各有关单位: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扶持光伏发电项目操作办法》已经新片区管委会2022年2月8日主任办公会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管理委员会

2022年2月23日

(此件公开发布)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扶持光伏发电项目操作办法

第一条(总体要求)

为贯彻落实“双碳”发展要求,进一步促进临港新片区光伏持续健康发展,结合国家及本市有关规定,根据《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节能减排和低碳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沪自贸临管委〔2020〕434号)、《临港新片区光伏应用场景规模化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沪自贸临管委〔2021〕706号)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资金来源)

在临港新片区节能减排和低碳发展专项资金中安排资金用于扶持光伏发展。

第三条(支持范围)

(一)普通类型光伏项目

1、分布式光伏项目(自发自用、余电上网)(不含工商业和户用光伏)

2、光伏电站项目(全额上网)

(二)新片区管委会认定的新型光伏项目(含工商业和户用光伏),包括但不限于“光伏+”交通、农业等“光伏+”试点、采用新型光伏组件示范、建筑光伏一体化技术等新型技术的光伏试点项目。

扶持项目应于2022年至2025年建成投产(以实际全容量并网时间为准)。

第四条(支持方式)

专项资金主要采用以奖代补的方式。按项目实际产生电量(光伏电站按上网电量,分布式光伏按发电量)对项目投资主体给予奖励。同一个项目不得多头申报、重复享受同一层级财政资金。

第五条(申报条件)

(一)光伏项目实施地在临港新片区产城融合区(431平方公里范围内)。项目投资主体为企业的,原则上注册地、实际经营地、税收户管地均在临港新片区产城融合区;

(二)光伏项目需按照程序完成备案;

(三)光伏项目建成并完成并网接入,建成时间以并网时间为准;

(四)光伏项目需取得供电公司出具的并网验收单。

第六条(奖励标准)

(一)采用度电奖励的奖励方式,度电奖励对项目投资主体给予奖励,分为基础奖励和超水平奖励,基础奖励奖励时间为连续5年;当项目年等效发电小时数高于1100小时,超出部分的电量可额外享受高于基础奖励20%的超水平奖励。

(二)单个项目可享受奖励电量折合发电小时数(包括基础奖励和超水平奖励)上限按6050小时计算(1210小时/年,5年总计6050小时)。

(三)项目容量应与备案容量、并网容量保持一致,如项目实际并网容量小于备案容量,以实际并网容量为准。

(四)项目基础奖励标准如下:

1、分布式光伏。0.1元/千瓦时(非学校类执行优惠电价的非居民用户)、0.15元/千瓦时(学校用户)。

2、光伏电站。0.15元/千瓦时。

奖励项目按照项目申请时间排序管理,超出年度预算总额的项目放入下一年度支持。

(五)对于列入奖励范围的光伏电站奖励电量的起始时间,以列入目录的当季度第一天为准;对于列入奖励目录的分布式光伏项目,奖励电量的起始时间以并网时间为准(从0开始计量)。

(六)采用薄膜光伏、建材光伏、钙钛矿等新型光伏组件示范应用、彩钢瓦光伏一体化技术、建筑光伏一体化技术等光伏新型技术,以及道路隔音棚(架)光伏试点、市政设施光伏试点等“光伏+”融合发展项目,奖励标准参照各类项目的超水平奖励标准:学校分布式光伏项目0.18元/千瓦时、其他分布式光伏项目(执行居民电价的非居民用户)0.12元/千瓦时、全额上网光伏项目0.18元/千瓦时。

(七)根据市场变化情况、国家及上海市相关政策调整情况,新片区管委会可对奖励政策进行适当调整。

第七条(申报材料)

基础“度电奖励”申报材料:

(一)专项资金申请表;

(二)投资主体营业执照复印件;

(三)项目备案文件;

(四)由建设和交通管理处出具的项目规模管理确认单;

(五)供电公司出具的项目并网验收意见;

(六)投资主体信用及材料真实性承诺函;

(七)其他需要提供的材料。

超水平奖励申报材料:

(一)专项资金申请表;

(二)投资主体营业执照复印件;

(三)上一年度发电量证明材料。

第八条(审核流程)

(一)项目单位应在项目并网投产一年以内根据第六条的要求,向管委会提交申报材料(当年四季度为集中申报期,每年一季度对前一年度申报项目进行集中评审)。其中,纳入奖励目录且符合超水平奖励要求的项目应在并网投产满一年后向管委会提交超水平奖励申报材料。

(二)发展改革处梳理形成申报项目清单,委托第三方评估机构组织专家评审,形成评审报告,经管委会相关决策程序后确定奖励目录。

(三)对拟支持项目在临港新片区管委会官网上公示,公示期限为5个工作日。

(四)经公示无异议后,正式公布项目奖励目录。

第九条(资金拨付)

(一)项目所在区域供电公司按照管委会公布的奖励目录,将享受度电奖励的项目实际发电量报发展改革处,确保及时、准确。

(二)发展改革处进行审核汇总向财政处提出提交专项资金拨款申请,并抄送办公室(审计室)。

(三)财政处按照财政资金支付管理的有关规定进行审核后,将资金拨付给各项目投资主体。

第十条(监督管理)

(一)管委会负责对扶持项目进行监督和管理,确保奖励项目的规范运行。项目应在临港新片区综合能源管控平台建成后,接入综合能源管控平台,以便管委会开展事中事后监管。

(二)在奖励发放期间,建设主体需要每年上报项目运行情况,发展改革处会同财政处等部门对奖励项目进行不定期抽查,对未通过检查的项目,将视情况停止对项目的资金扶持;对有违背承诺行为或申请材料弄虚作假的项目,收回对项目的资金扶持,将建设主体及其法人代表的相关失信信息按规定纳入市公共信用信息服务平台,依法依规实施联合惩戒。

(三)专项资金必须专款专用,任何单位不得截留、挪用。对弄虚作假、冒领或者截留、挪用、滞留资金的,一经查实,将收回资金,并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第十一条(附则)

(一)本操作办法,由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管理委员会负责解释。

(二)本操作办法自2022年2月23日起实施,有效期至2025年12月31日;2023年底开展政策实施中期评估,并根据评估结果及发展需要适时完善。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管委会办公室

2022年2月23日印发


索比光伏网 https://news.solarbe.com/202204/22/354009.html
责任编辑:zhangwei_009
索比光伏网&碳索光伏版权声明:

本站标注来源为“索比光伏网”、“碳索光伏"、"索比咨询”的内容,均属www.solarbe.com合法享有版权或已获授权的内容。未经书面许可,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以转载、复制、传播等方式使用。

经授权使用者,请严格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在显著位置标注来源,未经允许不得修改内容。违规者将依据《著作权法》追究法律责任,本站保留进一步追偿权利。谢谢支持与配合!

推荐新闻
2.15GW!山西省2026年分布式可再生能源项目评审结果公示来源:山西省能源局 发布时间:2026-08-27 14:54:21

山西省能源局于2026年8月27日公示了2026年分布式可再生能源项目评审结果。依据相关申报通知及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省能源局组织专家对各市初选上报的项目开展评审,最终确定34个拟纳入年度建设计划的项目,总装机规模达214.95万千瓦(即2.1495GW)。公示期为2026年8月27日至9月2日,旨在接受社会监督;如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向项目所在市能源局提交书面意见,由市级部门统一汇总后报至省能源局。公告同时公布了咨询电话与电子邮箱,并附有详细项目清单。该评审结果是山西省推进分布式可再生能源发展、落实年度建设计划的重要阶段性成果。

TCL光伏科技携手龙华薄膜签署6MW分布式光伏项目合作协议来源:TCL光伏科技 发布时间:2026-08-27 09:39:29

8月20日,TCL光伏科技与国家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绿色工厂龙华薄膜签署6MW分布式光伏项目合作协议。该项目依托龙华薄膜绵阳多个生产基地的屋顶、停车场等闲置空间,采用“光伏+新材料”融合模式,提供涵盖设计、建设、运维的一站式绿色能源服务,并接入TCL自研“巡天”数智化运维平台,实现能源系统可视、可管、可控。建成后预计年发电超530万度,满足部分生产绿电需求,提升企业绿电占比,年减排二氧化碳5332吨,等效植树约30万棵。此次合作既是双方既有合作关系的深化,也是推动高端功能膜材料制造企业能源结构优化、践行绿色低碳转型的重要实践,旨在打造新材料领域绿色用能示范标杆,并探索清洁能源与先进制造业深度融合的可复制路径。(199字)

又一屋顶分布式光伏项目EPC终止来源: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网 发布时间:2026-08-26 14:04:52

2026年8月20日,贵州睿泰新能源有限公司发布平塘县屋顶分布式光伏绿色能源建设项目EPC招标异常终止公告,原因为报名时间设置过短,后续将修改后重新启动招标。该项目位于贵州省黔南州平塘县,拟利用各乡镇水厂及工业园区厂房屋顶建设光伏发电系统,总屋顶面积约67.4万平方米,实际光伏铺设面积15.9万平方米,计划安装55400块650Wp单晶硅双面N型组件,直流侧装机容量36.01MWp,交流侧30.846MW。项目总投资约1.076亿元,建设周期两年,涵盖方案与施工图设计、设备采购、土建及安装施工、屋顶防水修复、钢结构加固、变配电系统建设及全过程技术服务等内容。已缴投标保证金的单位将依规退还。

内蒙古伊金霍洛旗2026年分散式风电、分布式光伏项目优选结果公示来源:伊金霍洛旗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6-08-26 08:43:55

内蒙古伊金霍洛旗于2026年8月25日公示了该旗2026年度分散式风电与分布式光伏项目优选结果。本次优选工作依据国家及自治区、鄂尔多斯市相关能源管理政策文件,遵循公平公正、公开透明原则,由旗能源局委托第三方机构组织实施。经评审,内蒙古开远实业集团有限公司获准开发苏布尔嘎镇50兆瓦分散式风电示范项目;内蒙古博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获准在矿区移民安置住房F3-04小区建设0.34兆瓦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公示期为2026年8月25日至27日,期间相关申报主体可就评审结果提出实名书面质疑,旗能源局将在七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199字)

银星能源:拟签订3735万元分布式光伏项目合同能源管理协议来源:同壁财经 发布时间:2026-08-24 08:09:39

银星能源拟投资3735万元,在关联方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广西分公司厂区建设容量不低于12.9487MWp的分布式光伏电站,并签订为期25年的合同能源管理协议。项目由银星能源负责设计、投资、建设及运维,资本金占40%,其余通过银行贷款解决,税后财务内部收益率不低于6.5%。关联方承担全部电量消纳义务,按0.42037元/千瓦时(含税)的基准电价,依据实际供电量按月支付节能效益分享款;绿证、CCER等绿色权益归属银星能源。该交易构成关联交易,已获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及董事会审议通过,关联董事回避表决,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公告强调,交易定价公允、结算合理,有利于提升资源利用效率和绿色效益,不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亦不影响公司独立性;但协议尚未正式签署,部分条款可能随项目成本及环境变化调整。(199字)

年减碳约7400吨 上海机场空侧调节水池光伏项目建成投运来源:中国民航网 发布时间:2026-08-21 09:09:38

上海机场集团在虹桥机场南调节水池和浦东机场一三北调节水池建成投运光伏项目,属机场光伏“应建尽建”绿色低碳示范工程。项目创新采用水面光伏布局,实现“水面发电、水下调蓄”复合利用,并通过全封闭围护与高密度镀塑钢丝网一体化设计,减少鸟类栖息、降低鸟击风险。两项目年发电量约1400万千瓦时,年减碳约7400吨,采用“自发自用、余电上网”模式,兼顾经济效益与生态效益。建设严格遵循机场净空与空防安全要求,实施“零感知施工”,控制吊装高度、强化FOD全流程管控,并选用低反射双面N型组件及抗13级台风支架系统,确保飞行安全与运行稳定。该工程是上海机场多场景分布式光伏布局的重要实践,为“十五五”减碳目标提供支撑。

2.61元/瓦!山东2.07MW分布式光伏的中标公告发布来源:索比光伏网 发布时间:2026-08-21 08:37:36

8月19日,苏州中鑫新能源有限公司发布山东济南玉晶玻璃2.07兆瓦分布式光伏项目中标公告。该项目已获相关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招标人系苏州中鑫新能源有限公司,项目实际位于山东省济南市(注:原文“苏州工业园区”应为表述错误,依据项目名称“济南玉晶玻璃”可确认实施地为济南)。中能国泰(山东)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为中标单位,中标综合单价为2.61元/瓦。合同明确要求自开工之日起90天内实现全容量并网发电。该中标价格反映了当前分布式光伏EPC市场的阶段性成本水平,也体现了项目在工商业屋顶场景下的建设规模与工期约束特征。(199字)

上海黄浦区“十五五”规划:新建机关办公和教育建筑屋顶安装光伏面积比例≥50%来源:上海市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6-08-19 16:34:05

《美丽黄浦建设“十五五”规划》是上海市黄浦区面向2026—2030年制定的生态文明建设专项规划,于2026年8月正式印发实施。规划明确提出绿色低碳发展导向,将可再生能源应用作为重点任务之一,要求在“十五五”期间,全区新建机关办公用房和教育类建筑中,屋顶安装光伏发电设施的面积比例不低于50%。该目标旨在提升建筑领域清洁能源利用水平,推动区域能源结构优化与碳减排。规划覆盖范围包括区政府各委办局、街道办事处等执行主体,强调统筹协调与刚性落实。作为上海中心城区,黄浦区通过此项举措,探索高密度城区可持续发展的实践路径。(198字)

冀东油田29.35MW分布式光伏项目并网来源:中国电建西北院 发布时间:2026-08-19 14:12:25

冀东油田杨凌工业园区分布式光伏项目(总装机29.35MWp,交流侧24.24MW)近日由西北院以EPC总承包模式建成并实现全容量并网发电。项目盘活富海、富隆、富通、富昌四大园区闲置厂房屋顶资源,采用“自发自用、余电上网”模式,在降低企业用电成本的同时,显著提升绿电就地消纳率。建设过程中,团队针对屋顶分散、老旧厂房加固难、多系统联调复杂等挑战,实施分园区精细化施工组织与定制化技术方案,严格落实网格化安全管理,实现全过程零事故、零隐患、零违规。该项目树立了工商业分布式光伏规模化、标准化建设的示范样板,为同类园区绿色低碳转型提供了可复制的工程实践参考。(198字)

浙江温州洞头区: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建设管理政策征求意见来源:洞头区政府 发布时间:2026-08-19 14:11:16

温州市洞头区发展和改革局于2026年8月17日发布《关于进一步规范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建设管理的通知(公开征求意见稿)》,面向社会公开征求修改意见,征询期为2026年8月17日至9月18日。该文件旨在推动辖区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高质量发展,重点围绕项目规划、建设、并网、验收及运行等环节,强化全流程规范管理。公告明确了公众提交意见的三种渠道:邮寄信函至洞头区发改局指定地址、发送电子邮件至指定邮箱,或拨打能源和环境科电话反馈,并要求来件注明文件名称及“修改意见”字样。附件同步提供了征求意见稿全文,供公众查阅参考。此举体现了地方政府在新能源领域加强制度建设、提升治理规范化水平的工作导向。

鄂尔多斯市康巴什区2026年分散式风电、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优选结果公示来源:鄂尔多斯市康巴什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发布时间:2026-08-18 08:53:05

鄂尔多斯市康巴什区于2024年7月21日启动2026年分散式风电与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优选工作,并于8月12日公示优选结果。本次优选共确定7个中选项目,总装机规模9万千瓦,其中分散式风电项目1个,规模4万千瓦,由内蒙古华御新能源有限公司申报,项目名为“华御新能源康巴什4万千瓦分散式风电项目”;分布式光伏项目6个,总规模5万千瓦,中选企业包括鄂尔多斯市康能清洁能源有限公司、内蒙古天耀能源有限公司及鄂尔多斯市泰发祥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所有项目均位于康巴什区行政区域内,旨在推进当地可再生能源就近消纳与分布式能源发展。(199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