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光伏资讯 > 光伏政策 > 正文

所有申报项目首先纳入项目储备库!江苏开展2022年光伏发电市场化并网项目开发建设工作

来源:江苏发改委发布时间:2022-04-14 17:24:39
所有申报项目首先纳入项目储备库!江苏开展2022年光伏发电市场化并网项目开发建设工作

4月12日,江苏省发展改革委发布关于开展2022年光伏发电市场化并网项目开发建设工作的通知,其中提到,各投资开发企业可于本通知发布之日起在“江苏省新能源管理平台”进行项目申报,形成集中式光伏发电项目库。省发展改革委(能源局)根据项目条件划分为项目储备库和项目实施库,所有申报项目首先纳入项目储备库。

(一)储备库项目条件

具有项目基本信息并上传投资项目备案证和土地租赁(框架)协议的项目;各设区市发展改革委组织所属县(市、区)通过资源摸排具备开发条件且上传地块、可开发容量等有关信息的项目。

(二)实施库项目必备条件

已纳入储备库并在申报平台中上传投资项目备案证、签订的正式土地租赁协议、配套新增调峰能力方案、项目建设承诺函和县级及以上自然资源、水利部门出具的支持性意见或相关文件等必备内容的项目。

配套新增调峰能力项目应为2022年1月1日以后投产的项目,建设要求、认定标准、新型储能电站性能和运营管理等相关要求按照《省发展改革委关于我省2021年光伏发电项目市场化并网有关事项的通知》(苏发改能源发〔2021〕949号)执行。配套新增调峰能力方案为现役供热气电和煤电机组调峰灵活性改造的,应提供与相关电厂签订的合作(购买)协议;配建新型储能的,应同步上传投资项目备案证、用地预审意见或自然资源部门出具的支持性意见,购买或合建新型储能的,还需同步提供购买协议。申报企业应在项目建设承诺函中承诺土地、调峰能力等情况,并将承诺履行情况纳入企业信用记录。

申报截止时间为2022年12月15日。

原文如下:

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开展2022年光伏发电市场化并网项目开发建设工作的通知

苏发改能源发〔2022〕350号

各设区市发展改革委,省电力公司:

为积极贯彻落实国家“碳达峰 碳中和”长期目标,保持政策连续和相对稳定,推动我省光伏发电平稳有序发展,现将我省2022年光伏发电市场化并网项目开发建设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范围

采取市场化方式落实并网条件的普通地面集中式光伏发电项目。项目场址范围应清晰明确,不涉及永久基本农田、生态保护红线、自然保护地以及其他国家、省相关法律法规、相关规划明确禁止的区域,不存在土地纠纷等问题。

二、项目申报

各投资开发企业可于本通知发布之日起在“江苏省新能源管理平台”(https://jsedc.ent.lsmod.top:10443)中进行项目申报,形成集中式光伏发电项目库。省发展改革委(能源局)根据项目条件划分为项目储备库和项目实施库,所有申报项目首先纳入项目储备库。

(一)储备库项目条件

具有项目基本信息并上传投资项目备案证和土地租赁(框架)协议的项目;各设区市发展改革委组织所属县(市、区)通过资源摸排具备开发条件且上传地块、可开发容量等有关信息的项目。

(二)实施库项目必备条件

已纳入储备库并在申报平台中上传投资项目备案证、签订的正式土地租赁协议、配套新增调峰能力方案、项目建设承诺函和县级及以上自然资源、水利部门出具的支持性意见或相关文件等必备内容的项目。

配套新增调峰能力项目应为2022年1月1日以后投产的项目,建设要求、认定标准、新型储能电站性能和运营管理等相关要求按照《省发展改革委关于我省2021年光伏发电项目市场化并网有关事项的通知》(苏发改能源发〔2021〕949号)执行。配套新增调峰能力方案为现役供热气电和煤电机组调峰灵活性改造的,应提供与相关电厂签订的合作(购买)协议;配建新型储能的,应同步上传投资项目备案证、用地预审意见或自然资源部门出具的支持性意见,购买或合建新型储能的,还需同步提供购买协议。申报企业应在项目建设承诺函中承诺土地、调峰能力等情况,并将承诺履行情况纳入企业信用记录。

三、项目审核

各设区市发展改革委应组织所属县(市、区)开展本地市场化并网光伏发电项目申报工作,并及时在申报平台中进行初审,各级审核时间原则上不超过5个工作日,超过审核期限的将自动通过。省发展改革委(能源局)将进行复核,分批公布实施库项目清单并组织实施。

四、工作安排

申报截止时间为2022年12月15日。

纳入储备库的项目投资开发企业应及时开展项目可行性研究和接入系统设计工作。省电力公司应根据储备库项目情况,及时开展整体接网规划研究,滚动优化电网规划方案。

纳入实施库的项目投资开发企业应及时组织并取得项目可研评审意见,委托开展接入系统设计评审,结合接网工程建设等具体条件,与电网企业友好协商,合理确定并网时间,及时签订相关协议,确保网源同步投运。项目并网时间原则上不得晚于2024年12月底,确有特殊原因的应提前六个月协商确定最终并网时间,并报省发展改革委(能源局)。逾期未并网的,应重新申报纳入项目储备库。

省电力公司应在依法合规、保障施工安全和电力系统安全稳定的前提下,抓紧开展配套送出工程核准和建设工作,努力做到电源与电网协同发展。

五、项目库建设要求

建立项目储备库是加大光伏发电项目开发力度,统筹源网同步投运的重要手段。各设区市发展改革委要高度重视集中式光伏发电项目库建设,组织所属县(市、区)会同电网企业开展光伏资源全面勘察评估,加大与自然资源、生态环境、住房城乡建设、水利、林业等部门的衔接力度,准确掌握各县(市、区)光伏发电可开发资源情况,纳入光伏发电项目储备库,做到清单化管理。项目储备库每年滚动调整1次,为保障并网消纳,只有在上年度纳入储备库的项目方可在满足条件后,转入项目实施库组织实施。

省电力公司要积极配合开展光伏发电项目资源摸排和项目储备库建设工作,按照“适度超前”的原则,规划布局服务光伏送出的重点网架工程,做好光伏项目并网服务工作,进一步推动光伏发电规模化发展。

若国家政策有重大调整,我委(能源局)将适时调整我省光伏发电项目市场化并网政策。

特此通知。

江苏省发展改革委

2022年3月31日


责任编辑:张同学

特别声明:
凡本网注明来源: "索比光伏网或索比咨询"的所有作品,均为本网站www.solarbe.com合法拥有版权或有权使用的作品,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

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 "索比光伏网或索比咨询"。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推荐新闻
揭秘光伏电站并网要求及并网方式

揭秘光伏电站并网要求及并网方式

随着新能源的蓬勃发展,光伏电站如雨后春笋般崭露头角。然而,想要将这些绿色能源顺利并入电网,却并非易事。本文将带您一探究竟,深入剖析光伏电站并网的要求与方式,让您轻松掌握这一领域的核心知识。一、光伏电站

光伏电站并网要求与方式
2024-03-19
13个街道为0!山东金乡县3月分布式光伏可开放容量公布

13个街道为0!山东金乡县3月分布式光伏可开放容量公布

3月6日,山东济宁金乡县发展和改革局发布该县3月份变电站分布式光伏可开放容量信息。截止到2024年2月底,金乡县共有13个变电站分布式光伏可开放容量为0,其余7个变电站分布式光伏可开放容量总计为85.06兆伏安。

分布式光伏光伏电站并网
2024-03-08
湖北宜城:公共屋顶光伏不得擅自开发  户用并网需8部门签字

湖北宜城:公共屋顶光伏不得擅自开发 户用并网需8部门签字

近日,湖北宜城发布《关于进一步规范宜城市户用屋顶光伏发电项目建设的通知》,明确指出全市所有学校、医院、政府投资标准厂房、办公楼等国有和集体权属房屋,未经批准不得擅自实施屋顶光伏发电项目,而户用光伏项目

户用光伏项目光伏电站并网湖北光伏市场
2023-07-27
高质量发展|中核汇能万宁30MW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并网

高质量发展|中核汇能万宁30MW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并网

6月30日,由中核汇能海南公司投资建设的万宁30MW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并网。该项目是海南公司首个屋顶分布式光伏并网项目。该项目位于海南省万宁市。针对居民屋顶单点数量多、运维难度大等特点,采用“由集中到分

光伏电站并网中核汇能屋顶分布式光伏
2023-07-04
新疆兵团公布第一批市场化并网项目清单

新疆兵团公布第一批市场化并网项目清单

3月28日,新疆兵团发改委发布关于兵团2024年第一次市场化并网新能源项目清单的公示,共3个新能源项目,分别有南疆能源集团、华能集团投资。

市场化并网新能源项目
2024-04-01
新疆:五大路径配比风光指标,部分配比300~450MW

新疆:五大路径配比风光指标,部分配比300~450MW

3月27日,新疆发改委、国网新疆电力有限公司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发挥风光资源优势促进特色产业高质量发展政策措施的通知》,明确表示通过五大路径配比一定规模的风、光市场化指标。

风光资源市场化并网光伏
2024-03-29
涉海需取得批准!山东启动2024年新能源市场化项目申报

涉海需取得批准!山东启动2024年新能源市场化项目申报

2月18日,山东能源局印发《关于开展2024年市场化并网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文件明确,陆域光伏项目单体规模不超过30万千瓦,涉海光伏项目单体规模不超过20万千瓦,且用海申请已取得批准或已于2024年1月4日前获得受理。

光伏发电市场化并网项目申报光伏项目
2024-02-19
内蒙古:全区新能源项目“再起底”,废止1.7GW市场化项目

内蒙古:全区新能源项目“再起底”,废止1.7GW市场化项目

根据《公告》,按照自治区党委、政府工作要求,2023年11月起,自治区能源局组织开展了全区新能源项目“再起底”工作,围绕项目建设存在的问题分类施策,督促和指导各盟市和有关企业加快项目建设,同时全面实行市场化新能源项目“能进、能出”机制,企业可随时申报市场化并网新能源项目,也可随时申请废止已获批但难以推进的市场化并网新能源项目,避免无法实施的新能源项目圈占土地等资源。根据工作安排,现对2023年11月1日至2024年1月31日各盟市废止的市场化并网新能源项目进行公告。

新能源项目市场化并网
2024-02-18
江苏省关于日产5200吨光伏压延玻璃建设项目公示

江苏省关于日产5200吨光伏压延玻璃建设项目公示

7月19日,江苏省工信厅发布关于对信义光伏(苏州)有限公司和江苏凯盛新材料有限公司光伏压延玻璃建设项目信息的公示,主要是信义光伏(苏州)有限公司日产4000吨光伏压延玻璃建设项目和江苏凯盛新材料有限公司日产1

江苏光伏市场光伏玻璃光伏压延玻璃
2023-07-20
《人民日报》点赞苏州!点赞固德威!瞄准前沿技术 促进降本增效

《人民日报》点赞苏州!点赞固德威!瞄准前沿技术 促进降本增效

今天(6月27日),《人民日报》经济版面重要位置刊发报道点赞苏州,瞄准前沿技术,促进降本增效,江苏苏州集聚147家规上光伏企业,一季度实现工业总产值205.2亿元,一起来看:从上游硅料技术研发、中游组件生产制造

江苏光伏市场光伏逆变器固德威
2023-06-28
“十四五”目标5.74GW+!江苏扬州市关于加快推进全市光伏发电开发利用的实施意见(试行)

“十四五”目标5.74GW+!江苏扬州市关于加快推进全市光伏发电开发利用的实施意见(试行)

近日,江苏扬州市印发《关于加快推进全市光伏发电开发利用的实施意见(试行)》。《实施意见》提出,到2023年底,市经济技术开发区、高邮市、仪征市和江都区建成全国整县(市、区)屋顶分布式光伏开发示范县(市、区);到2025年底,全市光伏发电装机容量新增574万千瓦以上(含整县屋顶分布式光伏开发试点项目),非化石能源占能源消费的比重达15%以上;全市新建党政机关、公共建筑、工商业厂房屋顶建成光伏发电项目的比例分别达到50%、40%、30%以上。

江苏光伏市场光伏政策光伏发电
2022-11-28
江苏电力需求响应实施细则:充分保障可再生能源的正常消纳

江苏电力需求响应实施细则:充分保障可再生能源的正常消纳

10月24日,江苏省发改委发布关于公开征求《江苏省电力需求响应实施细则》(修订征求意见稿)意见建议的公告,《细则》提到,促进可再生能源消纳,建立可再生能源消纳激励机制,鼓励引导用户以填谷为目的主动提升负荷,更低成本、更环保地提高电力系统灵活性,适应可再生能源的波动性,充分保障可再生能源的正常消纳。

江苏光伏市场可再生能源消纳可再生能源
2022-10-25
所有申报项目首先纳入项目储备库!江苏开展2022年光伏发电市场化并网项目开发建设工作

所有申报项目首先纳入项目储备库!江苏开展2022年光伏发电市场化并网项目开发建设工作

4月12日,江苏省发展改革委发布关于开展2022年光伏发电市场化并网项目开发建设工作的通知,其中提到,各投资开发企业可于本通知发布之日起在江苏省新能源管理平台进行项目申报,形成集中式光伏发电项目库。省发展改

光伏电站并网市场化并网江苏光伏市场2022年光伏政策
2022-04-14
云南昆明:光伏项目按照“能开全开、能快尽快”原则 满足开工条件即可组织实施

云南昆明:光伏项目按照“能开全开、能快尽快”原则 满足开工条件即可组织实施

  4月2日,昆明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昆明市新能源领域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的若干措施》的通知,通知指出,优化开发方式。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对新能源开发的总体要求,以实现资源效益最大化为导向

光伏项目整县推进分布式云南光伏市场2022年光伏政策
2022-04-13
国家发改委:因地制宜发展分布式光伏和分散式风电!

国家发改委:因地制宜发展分布式光伏和分散式风电!

国家发改委近日印发《北部湾城市群建设十四五实施方案》。《实施方案》提出,加快绿色低碳转型。严格合理控制煤炭消费增长,抓好煤炭清洁高效利用,推进存量煤电机组节能升级和灵活性改造,合理建设先进煤电。加快构

分布式光伏风电清洁能源2022年光伏政策
2022-04-12
返回索比光伏网首页 回到所有申报项目首先纳入项目储备库!江苏开展2022年光伏发电市场化并网项目开发建设工作上方
关闭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