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EKRA德凯连续两年荣获“光能杯”光伏行业最具影响力认证/检测企业

来源:DEKRA德凯发布时间:2022-01-07 15:15:05

2022年1月6日,由索比光伏网举办的2021年度“光能杯”跨年分享会暨第九届“光能杯”光伏行业颁奖盛典在苏州隆重举行。“光能杯”开始于2012年,是光伏行业最受瞩目的行业评选活动之一。2021年度“光能杯”光伏行业评选以质量作为评选核心内容,用数据证明实力的评选理念,旨在挖掘行业中坚力量、树立行业标杆,表彰在过去一年中对光伏行业做出突出贡献和具有表率作用的卓越企业以及优秀管理者,为中国光伏企业树立行业标杆,推动行业转型升级和健康发展。

2021年第九届光能杯评选对参评对象的要求更为严格,准入门槛更高。在此次评选中,DEKRA德凯脱颖而出,荣获“最具影响力认证/检测企业”,表明了DEKRA德凯光伏产品测试与认证服务获得了行业内的高度认可。

2021年,DEKRA德凯集团业绩重回增长轨道,预计今年营业额比去年增长9%,达到近35亿欧元。DEKRA德凯光伏检验检测认证服务包括光伏电站、光伏组件与零部件、储能系统以及光伏逆变器等,涵盖光伏领域全生命周期。本地化发证的一站式认证服务,可以量身定制检测方案,从而以较少的成本和时间助力产品成功进驻目标市场。

依托全面严格的质量把控,DEKRA德凯将继续深耕光伏检验检测认证服务,秉承使命,通过持续创新及卓越管理,为光伏行业提供高效优质的国际化标准服务。

 

原标题:DEKRA德凯连续两年荣获“光能杯”光伏行业最具影响力认证/检测企业


索比光伏网 https://news.solarbe.com/202201/07/349694.html
责任编辑:zhouzhenkun
索比光伏网&碳索光伏版权声明:

本站标注来源为“索比光伏网”、“碳索光伏"、"索比咨询”的内容,均属www.solarbe.com合法享有版权或已获授权的内容。未经书面许可,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以转载、复制、传播等方式使用。

经授权使用者,请严格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在显著位置标注来源,未经允许不得修改内容。违规者将依据《著作权法》追究法律责任,本站保留进一步追偿权利。谢谢支持与配合!

推荐新闻
深交所敲钟!苏州一光伏企业成功上市来源:索比光伏网 发布时间:2026-09-02 08:50:27

2026年9月1日,苏州贝特利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301697)在深交所创业板正式上市。公司成立于2001年,专注于电子与化工新材料研发生产,核心产品涵盖导电材料、有机硅材料和涂层材料,广泛应用于光伏、3C电子、新能源汽车等领域。其中,光伏导电材料为最主要收入来源,2025年银粉及HJT浆料业务合计贡献超75%营收。公司已进入帝科股份、贺利氏等全球头部浆料企业供应链,助力国产光伏银粉进口替代;HJT浆料供应华晟新能源、通威股份等主流电池厂商,全球市占率达7%。面对行业降本需求,贝特利积极推进“少银化”“去银化”技术,自研银包铜粉已量产,光伏专用铜粉研发亦取得阶段性成果。(198字)

隆基芜湖基地成光伏行业首家CMMM四级认证组件工厂来源:投稿 发布时间:2026-09-01 10:17:07

隆基芜湖生产基地近日通过中国智能制造能力成熟度(CMMM)四级认证,成为光伏行业首家获此认证的组件工厂。CMMM是依据国家标准GB/T 39116—2020和GB/T 39117—2020构建的权威评估体系,四级“优化级”为当前国内实际达到的最高水平,要求企业在核心制造环节实现数据驱动的自学习、自适应与持续优化。该认证覆盖供应链采购、智能排产、设备运维等15个关键环节。芜湖基地依托七大AI引擎,在质检、工艺、能源、物流等领域深度应用人工智能,实现缺陷检测效率提升80%、质量问题下降40%、生产效率提高21%、能耗降低7%。作为Hi-MO 9等高可靠性BC组件的核心产地,其智造能力支撑了更短交付周期、更稳品质表现与更透明碳足迹,标志着隆基从“制造”向“智造”“质造”的系统性升级,并为行业提供了智能制造与质量管理协同发展的实践范本。(199字)

江西一光伏企业被申请破产清算来源:破产重整案件信息网 发布时间:2026-08-31 06:44:35

2023年8月25日,自然人郭冬华、胡世年以江西鬲羽光伏能源有限公司不能清偿到期债务、明显缺乏清偿能力为由,向江西省共青城市人民法院申请对其破产清算。该公司成立于2023年5月,法定代表人为张皓然,注册资本200万元,主营业务为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截至申请时,该公司已被法院列为被执行人,累计被执行金额达37.34万元;同时因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并被限制高消费。其涉及的全部案件总标的额为40.49万元。上述情况反映出该公司自成立不足一年即陷入严重债务危机与经营困境,资不抵债状态已较为明确,成为破产清算申请的直接动因。

破产清算,江苏又一光伏企业退场来源:全国企业破产重整案件信息网 发布时间:2026-08-25 08:39:36

江苏涌泉光伏科技有限公司,一家成立于2006年、注册资本3000万元的光伏企业,因无法清偿到期债务,于2025年7月25日被荣马科技集团有限公司申请破产清算,镇江经济开发区人民法院当日裁定受理。同年10月27日召开首次债权人会议,11月27日正式宣告破产。经管理人核查,该公司无可供分配财产,遂于2026年7月17日向法院申请终结清算程序。8月18日,镇江经开区人民法院依据《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二十条裁定终结其破产清算程序。该公司注册地址为镇江市解放路17号308室,经营范围涵盖光伏研发、工程安装及设备销售等,破产前已被吊销营业执照。

实力再认证!晶澳连续两年入选标普全球能源 Tier 1 榜单来源:JA 晶澳 发布时间:2026-08-24 08:48:29

晶澳再度入选标普全球能源2025年Tier 1光伏组件供应商榜单,成为全球仅15家获此认证的企业之一。榜单基于市场影响力、财务健康(首度引入RiskGauge™信用评分)及可持续发展等多维评估,非排序性权威认证。晶澳全球出货达346GW,近期斩获阿布扎比3GW光储、中广核1.2GW等重大项目,彰显全球竞争力与供应链韧性。

当《哈利波特》照进光伏行业:除不掉的伏地魔,等不到的救世主来源:索比光伏网 发布时间:2026-08-24 07:48:19

本文以《哈利·波特》为隐喻,深入剖析光伏行业当前深陷产能过剩、价格倒挂与普遍亏损的系统性困境。文章指出,行业长期寄望于“救世主”式外部干预(如监管出手、协会限价、龙头减产或政策托底),却忽视了问题本质:产业链各环节——硅料厂、组件商、电站投资方、地方政府乃至电网——均基于自身理性作出局部最优决策(如维持开工率、压低采购价、保就业税收),叠加后却导致全局失衡。文中强调,“伏地魔”并非某个具体责任方,而是整个结构性囚徒困境;产能出清不能仅靠技术淘汰,更需解决“谁退出、如何退出”的机制难题;价格回升必须依托真实终端收益支撑,依赖电价与项目IRR反向传导;最终出路在于构建三重机制:市场化的企业/产能退出路径、供需驱动的价格传导体系,以及电力市场给出的合理收益锚点。全文呼吁行业告别寻找替罪羊与等待救世主的思维,转向规则重建与系统协同。(199字)

暂无可分配财产,这家光伏企业破产清算程序终结来源:摩尔光伏 发布时间:2026-08-21 09:11:19

江苏涌泉光伏科技有限公司因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明显缺乏清偿能力,于2025年7月25日被镇江经济开发区人民法院裁定受理破产清算申请,同年11月27日正式宣告破产。该公司成立于2006年,注册资本3000万元,主营光伏项目研发、工程施工及设备销售等,但后期经营异常,企业状态已为吊销。经破产清算程序,管理人核查确认公司暂无可供分配的财产。2026年7月17日,管理人据此申请终结清算程序;法院审查后认为符合《企业破产法》相关规定,于8月18日裁定终结其破产清算程序,该裁定自即日起生效。

实力再升级!东方日升实验室通过CNAS复评及扩项评审来源:东方日升新能源 发布时间:2026-08-19 09:58:22

东方日升实验室再获CNAS认可,检测能力扩至81项,覆盖IEC 61215/61730标准全维度,强化异质结产品验证能力;获权威国际互认资质,彰显研发-检测协同实力,并将拓展电池片检测及AI智能检测应用。

未按规定对危险货物妥善包装,一光伏企业被海事局罚款5000元来源:新浪财经 发布时间:2026-08-19 08:43:05

山东熙源太阳能有限公司因未按规定对危险货物进行妥善包装,且未规范显示相应标志、标记和标牌,被常熟海事局依法处以5000元罚款。该处罚决定于2026年8月18日生效,企业须按时缴纳罚款。依据海事监管要求,此次违法事实已记入其海事领域信用记录,将影响其后续相关海事业务的办理与合规审查。通报强调了危险货物运输中包装及标识的法定责任,凸显海事部门对危货安全管理的执法力度与信用监管机制的协同应用。

ESG 专栏 | ​东方日升入选“光伏企业气候行动TOP10”来源:东方日升新能源 发布时间:2026-08-13 09:45:02

东方日升入选“光伏企业气候行动TOP10”,凭借系统化气候治理、生产端深度减碳、绿色供应链协同及低碳产品研发落地获权威认可。其设定2030年运营碳排降50%、2050年全价值链净零目标,并以N型技术降碳赋能产业链绿色升级。

新能源发电企业禁止“抱团”抬价!来源:中国电力报 发布时间:2026-08-10 08:50:07

国家能源局东北监管局出台《东北区域集中式新能源发电企业集中报价工作实施方案(试行)》,规范辽宁、吉林、黑龙江三省集中式风电和光伏企业的市场报价行为。方案明确,仅允许同一集团、同一省份内的新能源企业开展集中报价,严禁跨集团、跨省“抱团”报价,严防垄断协议及价格协同行为。集中报价主体的总装机规模原则上不得超过本省单个最大燃煤电厂装机容量。对装机规模超限的发电集团,允许组建多个独立报价群组,但各群组须在场所、人员、决策、财务等方面严格隔离,禁止集团层面协调或统一指令报价。所有场站仍以注册主体独立申报、出清和结算,确保市场公平竞争与反垄断合规。(198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