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发改委开展整县屋顶分布式光伏开发试点工作

来源:江苏省发展改革委发布时间:2021-12-16 11:20:29

12月14日,江苏省发展改革委发布关于组织开展整县(市、区)屋顶分布式光伏开发试点工作的通知,文件明确要坚持市场主导和政府引导,围绕党政机关、公共建筑、工商业以及居民户用等各类屋顶资源进行整体设计,系统推进城区、园区、镇街和农村光伏发电规模化应用,全力打造“千家万户沐光”的江苏示范。

详情如下:

省发展改革委关于组织开展整县(市、区)屋顶分布式光伏开发试点工作的通知

苏发改能源发〔2021〕1176号

各设区市发展改革委,省电力公司:

为充分利用我省屋顶资源,推动屋顶分布式光伏集约化开发,根据《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关于公布整县(市、区)屋顶分布式光伏开发试点名单的通知》(国能综通新能〔2021〕84号)要求,现就我省开展整县(市、区)屋顶分布式光伏开发试点工作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总体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 “四个革命、一个合作”能源安全新战略,聚焦“碳达峰碳中和”战略目标,坚持市场主导和政府引导,围绕党政机关、公共建筑、工商业以及居民户用等各类屋顶资源进行整体设计,系统推进城区、园区、镇街和农村光伏发电规模化应用,全力打造“千家万户沐光”的江苏示范。

二、基本原则

科学规划,整体推进。系统梳理县(市、区)全域屋顶资源,统筹谋划整体开发方案,合理布局开发区域,整村、整乡(镇)整体推进,成熟一个开发一个,分批有序实施。

因地制宜,景观融合。充分考虑光伏发电与周边环境景观相融合,因地制宜开展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建设,形成与“美丽江苏”相结合、与城市空间相统筹、与建筑风格相协调的新型能源景观。

依托市场,创新机制。坚持市场主导和充分竞争的原则,加强配套政策措施的协同配合,调动全社会开发利用可再生能源的积极性,探索形成“政府带动、企业参与、百姓受益”的可复制、可推广的屋顶分布式光伏开发模式。

规范建设,确保安全。认真落实项目开发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强分布式光伏发电选址、设计、施工、并网和运维等全过程安全管理,提高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设施的可靠性和安全性。

三、工作要求

完善开发试点方案。试点县(市、区)要在原有方案基础上进一步开展屋顶资源详尽摸查,统一规划、科学编制开发试点方案,做到合理布局、宜建尽建、有序推进,试点方案要符合当地情况和经济社会发展实际。

与景观环境相协调。根据建筑结构、安装场地和周边环境等因素,合理选择组件类型、尺寸、颜色和安装位置,做到整齐对称、色调和谐、美观统一。鼓励打造光伏车棚、光伏路灯、光伏廊架等新景观,鼓励采用BIPV等新技术,营造建筑现代美感和科技感。

择优选择开发企业。试点县(市、区)要进一步规范分布式光伏项目投资开发秩序,坚持市场主导,结合当地实际,在符合法律法规基础上,通过合作、招标等方式择优选择实力雄厚、可持续开发能力强的投资企业,坚决制止开发权转让等项目投产前的投机行为。

注重整体规模推进。试点工作要充分发挥整体规模效应,实现整县(市、区)屋顶分布式光伏集中连片、规模化开发和规模化运维,做到整体科学规划、集中连片推进、统一开发管理、规模运营维护。

加强增量屋顶管理。新建的政府投资公共建筑、大型公共建筑在规划、设计过程中宜优先布设分布式光伏发电系统,并与建筑一体验收,新建工业园区、新增重大项目等原则上应开展屋顶分布式光伏建设,鼓励其他各类新建建筑布设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

结合农村住房改善工程。充分发挥光伏发电在乡村振兴中的作用,与农村住房改善任务相结合,探索因地制宜、整体规模化推进农村居民屋顶光伏建设。要通过制订示范合同文本方式,切实保护农户合法权益。

强化光伏施工运营安全。加强对分布式光伏项目投资、建设、运维主体的资质管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设计和建设光伏发电设施,选用安全可靠的光伏发电设备,特别是要注意电气安全(如防触电、反孤岛等)、消防安全(如防直流电弧、具备快速关断能力、采用阻燃材料等)和房屋结构安全(如荷载核算、加固改造等)问题,确保施工和运营安全。

开展多形式的创新试点。各试点县(市、区)应结合本地区实际,积极探索新型电力系统建设,提高新能源消纳能力。支持工业用户侧配套建设储能设施,构建与公共电网功率稳定交换的新能源微电网。鼓励党政机关、公共建筑、商业及居民户用等各类屋顶光伏配套建设分布式储能设施,支持电网企业在屋顶光伏汇集处建设分布式储能设施。探索建立屋顶光伏配套储能运营模式和投资回报机制。鼓励建设统一的运行监测平台,实现屋顶分布式光伏可量、可测和统一运维。

四、进度安排

各试点县(市、区)将试点方案按要求完善后即上报我委(能源局),经论证后组织实施。

各试点县(市、区)要积极稳妥开展试点推进工作,科学合理安排各年度推进目标,确保完成国家各类屋顶安装光伏发电比例要求。

五、保障措施

加强组织领导。各设区市发展改革委要切实履行属地管理责任,各县(市、区)相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全面落实和组织推进试点前期准备、项目建设、运营维护和安全管理等工作,不得以开展试点为由暂停、暂缓现有项目立项备案、电网接入等工作。我委(能源局)将及时总结各地试点经验,待条件成熟时在全省范围内推广。

强化政策扶持。试点县(市、区)应优化可再生能源审批流程,鼓励对集中连片的屋顶资源实行项目整体打包备案。省电力公司要进一步优化接网服务,探索出台统一的整县(市、区)分布式光伏并网服务流程。鼓励有条件的地区通过财政补贴等方式对分布式光伏发展给予支持。鼓励各类金融机构加大对分布式光伏资金支持力度。

注重宣传引导。发挥政府带头示范效应,充分利用各种大众媒介,广泛宣传屋顶分布式光伏开发工作,营造良好推进氛围,引导社会公众积极参与、共同推进分布式光伏项目落地。

做好消纳保障。省电力公司要密切配合试点县(市、区)方案编制工作,充分考虑分布式光伏大规模接入需要,积极做好相关县(市、区)电网规划,加强配电网的建设改造,确保分布式光伏发电的安全稳定运行。

特此通知。

江苏省发展改革委

2021年11月30日


索比光伏网 https://news.solarbe.com/202112/16/348545.html
责任编辑:gaoyuxing
索比光伏网&碳索光伏版权声明:

本站标注来源为“索比光伏网”、“碳索光伏"、"索比咨询”的内容,均属www.solarbe.com合法享有版权或已获授权的内容。未经书面许可,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以转载、复制、传播等方式使用。

经授权使用者,请严格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在显著位置标注来源,未经允许不得修改内容。违规者将依据《著作权法》追究法律责任,本站保留进一步追偿权利。谢谢支持与配合!

推荐新闻
分布式光伏市场低迷?这些场景正加速激活来源:索比光伏网 发布时间:2025-12-26 08:52:19

国家能源局数据显示,2025年前三季度,全国新增光伏并网容量239.5GW,其中分布式光伏新增127.9GW,占比达53.4%,延续了此前蓬勃发展的格局。与此同时,以自用为主、真正对分布式光伏有需求的业主自投模式正在快速崛起,成为分布式光伏的主流,也带来了阳台光伏、光伏车棚、加油站等自用比例较高的新形式、新业态。

辽宁分布式光伏开发建设细则:工商业上网比例最高50%来源:辽宁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 发布时间:2025-12-19 09:11:23

12月18日,辽宁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关于印发<<辽宁省分布式光伏发电开发建设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文件明确一般工商业分布式光伏可选择全部自发自用或者自发自用余电上网模式;采用自发自用余电上网的,年度上网电量占发电量的比例原则上不高于50%,地方电力运行主管部门应会同电网企业加强项目运行情况监测评估,对于出现两年上网电量比例超50%的项目,设置防逆流设施,后续不允许上网。也可采用自发自用余电上网模式参与现货市场,上网比例有关规定与一般工商业分布式光伏相同。

内蒙古阿拉善盟: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开发建设管理办法发布来源:内蒙古阿拉善盟能源局 发布时间:2025-12-18 14:18:35

12月15日,内蒙古阿拉善盟能源局发布关于印发《阿拉善盟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开发建设管理办法》的通知,通知提出:一般工商业分布式光伏指利用公共机构以及工商业厂房等建筑物及其附属场所建设,与公共电网连接点电压等级不超过10千伏、总装机容量原则上不超过6兆瓦。阿拉善盟能源局2025年12月15日附件:阿拉善盟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开发建设管理办法.docx

江苏沿海最大渔光互补光伏项目即将全面并网来源:索比光伏网 发布时间:2025-12-18 08:46:16

来源/中国水运网12月15日,位于江苏启东吕四渔港西侧潮间带的1.35GW渔光互补光伏发电一期项目支架组件安装进度已达95%,计划于12月底全面并网发电。该项目作为江苏沿海规模最大的渔光互补光伏项目,在南通海事局的全程服务保障下,稳步推进建设,即将为区域清洁能源供应注入新动力。接下来,南通海事局将继续深化海上光伏等新能源业态的安全监管与服务创新,支持地方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为构建清洁能源体系贡献海事力量。

连续补助三年!浙江一地开展分布式光伏专项补贴申报来源:浙江省嘉兴市嘉善县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5-12-16 13:58:12

12月15日,浙江省嘉兴市嘉善县人民政府发布《关于组织开展分布式光伏县级补助专项资金申报工作的通知》,对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期间在嘉善县境内依法合规建设并网的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2021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间在嘉善县境内依法合规建设并网、符合条件但此前未申报补助的项目进行专项资金补助。

7MW钙钛矿光伏项目签约!极电光能携手江苏梓涅共创城市能源新生态来源:极电光能 发布时间:2025-12-15 19:43:26

12月12日,极电光能与江苏梓涅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梓涅”)正式签署战略合作协议。双方将以7MW钙钛矿光伏电站项目为起点,共同推动前沿钙钛矿技术创新与场景化落地,为区域能源结构转型与绿色发展注入强劲动能。

江苏机制电价竞价结果:光伏0.36元/度,均为光伏来源:国网新能源云 发布时间:2025-12-12 18:49:42

12月11日,国网新能源云公示江苏省机制电价竞价结果。2026年按光伏竞价项目竞价出清结果:机制电量规模13134939897千瓦时,机制电价水平0.3600元/千瓦时,项目26165个。

中节能&宁夏海原县:签署500MW光伏项目开发协议来源:智汇光伏 发布时间:2025-12-09 09:29:18

12月3日,中节能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与宁夏自治区中卫市海原县人民政府签订光伏项目投资框架协议,双方就合作推进建设一期500兆瓦光伏发电项目达成一致意向并展开深入交流。

该光伏应用企业申请破产来源:索比光伏网 发布时间:2025-12-03 14:46:39

近日,专注于德国城市光伏与农业光伏领域的GridParityAG宣布进入临时破产管理程序。公司在声明中明确,德国政府换届后,光伏相关政策推进显著放缓,导致市场预期收缩。行业分析师指出,GridParity的技术创新能力已获市场验证,但其命运凸显政策确定性对光伏企业的决定性作用。业内人士警示,当前欧洲多国光伏政策调整频繁,叠加能源成本高企,创新型中小企业抗风险能力薄弱。目前,德国光伏协会已就政策稳定性问题向联邦政府提交建议函。

江苏涌泉光伏科技被裁定破产来源:索比光伏网 发布时间:2025-12-01 09:13:23

来源/全国企业破产重组信息网据全国企业破产重组信息网信息显示,2025年11月27日,江苏省镇江经济开发区人民法院发布民事裁定书,宣告江苏涌泉光伏科技有限公司破产。裁定书显示,申请人荣马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以江苏涌泉光伏科技有限公司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为由,向法院申请破产清算,法院于2025年7月25日裁定受理该申请,并于10月27日召开第一次债权人会议。

突发!江苏某楼顶光伏组件起火来源:索比光伏网 发布时间:2025-11-25 14:18:48

来源/泰州市科技馆11月22日,泰州市科技馆发布一则情况通报,内容见下:2025年11月22日中午11点40分许,泰州市科技馆楼顶光伏太阳能板发生火情,现场有明火伴有浓黑烟。科技馆工作人员第一时间报火警119并按照消防演习流程迅速应对,组织人员疏散、灭火,11:50消防员到达现场进行全面扑救。12点半灭火完毕。现场无人员伤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