告别保价消纳,新能源如何“出征”电力市场?

来源:中国能源报发布时间:2021-12-12 10:33:57
我国新能源实行保障性收购与市场化消纳两种交易机制,不少地区发布引导新能源入市的方案,如何让新能源更好参与到市场交易中去,再度引发业界思考。参与市场是必经之路, “破题”关键看规则设计,同时充分发挥新能源的绿色属性。

“怎么预测‘看天吃饭’的新能源发电量?”“市场还不成熟,新能源参与中长期交易太冒险了”“新能源进入现货市场根本不挣钱”……
 
“新能源装机规模迅猛增加,只有电力市场能堪消纳大任”“当务之急是讨论新能源怎么参与市场,而不是要不要参与市场”……
 
新一年中长期签约季临近,不少地区发布的方案显示,将引导新能源逐渐入市,由此引发了热议。近年来,以市场化方式发展新能源已成为业界共识,近期召开的“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也指出,要有序推动新能源参与市场交易。那么,新能源到底应该如何参与市场?
 
从“照单全收”到接轨市场  
衔接机制有待明确
 
我国新能源实行保障性收购与市场化消纳两种交易机制,即合理利用小时数以外电量参与电力市场,以市场方式确定价格。中国能源研究会配售电研究中心副主任吴俊宏表示,新能源出力“看天吃饭”——出力间歇、随机和波动。“但是电力市场需要精准对接供需,从年度、季度、月度、周、日前、日内分解到小时。新能源天生不可控,是国内外市场设计的共性难题。”
 
新能源入市,市场主体面临“量价风险”的双重挑战。广东某售电公司蒋某指出,即使电力市场相对成熟,也难以避免可能出现的“价格踩踏”,比如美国加州光伏装机多,白天大量发电,供过于求价格自然低,低至零电价甚至负电价。“新能源的出力特性使其难以竞得高价。同时,新能源参与市场会拉低整体电价,增大传统电源回收固定成本的难度。”
 
大唐甘肃公司工作人员赵克斌告诉记者:“不是所有的都有风险,可以签订最小的出力,关键是下面的流动性。假设新能源企业与用户在某时段签订了中长期合同,约定10万负荷,价格为0.3元/千瓦时。如果发电量没有偏差,即按照0.3元/千瓦时结算使用电量。如果约定的时段无风或者阴天,新能源企业没发电,此时的现货价格1元/千瓦时,按照结算机制,新能源企业相当于在现货市场上购买了1元/千瓦时的高价电给用户,用户按照此前签好的0.3元/千瓦时批发价结算,相当于新能源企业每度电都要亏损0.7元。”他所说的情况并非特例,损失的这部分钱是新能源不连续出力的代价,全世界都如此。
 
实际上,新能源业主参与市场的积极性也并不强。“以前是‘保量保价’照单全收的‘甩手卖家’,现在参与市场交易后不仅不保价,还要起早贪黑预测电量,新能源技术上准备不足,主观上比较抗拒。”某业内人士坦言。
 
我国正积极推动新能源参与中长期和现货交易,具体机制和衔接机制有待明确。华南理工大学电力经济与电力市场研究所所长陈皓勇表示,国外电力市场已经过20多年的实践,或可提供相关借鉴与参考。
 
  参与市场是必经之路  
 “破题”关键看规则设计
 
入市难题多,为何还要推动参与?吴俊宏表示:“新能源的大规模发展、高效率消纳需要市场信号引导。同时,新能源入市能倒逼其提高预测和报价能力,促进电力供需平衡。新型电力系统中,新能源作为主力电源应脱离补贴‘襁褓’,承担起‘老大哥’的重任,参与市场是必经之路。”
 
如何克服共性难题,市场设计尤为关键。机制不清晰会带来哪些风险?中国电机工程学会电力市场专委会委员陈某表示,即便是预测明天的新能源出力曲线准确率都不高,更不要说一整年的预测。市场要提供足够多的长、中、短期曲线合约并预测市场流动性,避免将半年前预测的曲线留到现货市场“裸奔”,比如上述度电亏损0.7元的案例。
 
赵克斌表示,像甘肃河西走廊千万级新能源基地,有风有光的时候大家都多,没有的时候大家都缺,相互之间无法进行余缺互补和调剂,当务之急是尽快建立完善新能源参与的市场机制。
 
如何设计市场?“电力市场建设应该把重点放到避险工具设计、供需信息公开透明、合约滚动交易、提升流动性和公平性监管上面。只有市场主体获得足够的信息和风险对冲工具,市场才不会沦为‘赌场’,届时新能源曲线交易中长期才能成为真正的避险工具。”陈某说。
 
蒋某认为,市场设计要秉持技术中立原则。“不论新能源还是常规电源,用电曲线必须分解至小时才能对接现货。现在电力市场特别是新能源企业有个普遍误区——‘新能源和其他电源不一样,规则得按新能源的情况来,新能源不方便这样的规则就得改成那样的’。对电力市场来说,新能源产生的电与常规机组产生的电没有任何区别,新能源在电能量市场不应被特殊对待,否则会扭曲电能量价格信号,导致资源错配。新能源企业方面,应转变经营策略,提高预测能力。”
 
“证电合一”还是“证电分离” 
呼吁重视新能源绿色价值
 
赵克斌认为,如何以“能量价值+绿色价值”全面体现新能源价值,对构建以新能源为主体的新型电力系统至关重要。
 
今年9月,我国启动了绿色电力交易试点,证随电走、证电合一。但国际上大多采取证电分离的做法,而这也导致了“证电合一”还是“证电分离”之争。
 
蒋某告诉记者,新能源与常规机组在电能量市场竞争,绿证价格体现其环保属性,“绿证”则是凭证,这是两个不同的语境。“换言之,新能源的的绿色属性是在市场中应被特殊对待的地方,最终电价应由两部分组成,市场电价和绿证价格,也就是所谓的‘证电分离’。只有这样,才能最大限度地提高电力系统效率和发挥绿色价值,揉在一起效果会打折。”
 
吴俊宏也认同这一观点,如果单凭电能量属性,新能源没有优势,但其环保属性非常突出。新能源入市后,要想真正流通起来,需要把新能源的绿色属性和电量进行分割。如果新能源绿色属性未被充分发挥,特别是光伏,大举入市后或面临严重亏损。
 
某不愿具名的专家告诉记者,何谓“证电合一”“证电分离”,其实没有明确。“但不论什么叫法,可再生能源电价应注明“环保电价+电量电价”具体组成部分,这是当前正在开展的绿色电力交易试点美中不足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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