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各工商业电力用户: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深化燃煤发电上网电价市场化改革的通知》(发改价格〔2021〕1439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电网企业代理购电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21〕809号)、《省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做好深化燃煤发电上网电价市场化改革工作的通知》(苏发改价格发〔2021〕1008号)有关要求,经报省发展改革委备案,我公司就2021年12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代理购电工商业用户电价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2021年12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我公司代理购电价格(含平均上网电价、辅助服务费用等,下同)为每千瓦时0.4514元,详见附表1。
2.代理购电用户电价由代理购电价格、输配电价(含线损及政策性交叉补贴)、政府性基金及附加组成。2021年12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我公司代理购电工商业用户电价详见附表2。
3.执行代理购电价格机制后,电网企业为保障居民、农业用电价格稳定产生的新增损益(含偏差电费),按月由全体工商业用户分摊或分享。2021年12月,我省向全体工商业用户分摊的为保障居民、农业用电价格稳定产生的新增损益,折合电度电价每千瓦时0.0127元。该标准已包含在上述代理购电价格中。对已直接参与市场交易(直接向发电企业或售电公司购电)的工商业用户,我公司将在市场交易形成用电价格的基础上,按该标准一并收取。
我公司将始终践行“人民电业为人民”的企业宗旨,全力以赴做好供电优质服务。广大用户如有疑问请咨询95598电话、网上国网App在线客服或当地供电营业厅。
附表:
1.《国网江苏省电力有限公司代理购电价格表》
2.《国网江苏省电力有限公司代理购电工商业用户电价表》
国网江苏省电力有限公司
2021年11月27日
居民电价及农业电价可以参考《省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做好深化燃煤发电上网电价市场化改革工作的通知》
责任编辑:周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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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29日,浙江省发展改革委发布《关于调整工商业峰谷分时电价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显示,大工业电价用户需全年执行峰谷分时电价 (不包括国家有专门规定的电气化铁路牵引用电等),一般工商业电价用户可选择执行峰谷分时电价,选定后12个月内保持不变。
分时电价电力2023年12月28日,内蒙古发改委发布《关于完善蒙西电网工商业分时电价政策的通知(试行)》、《关于完善蒙东电网工商业分时电价政策的通知(试行)》,对蒙西、蒙东电网工商业分时电价政策进行调整,含清洁供暖用电政策和新能源汽车充换电设施用电政策,自2024年2月1日起试行。
电网分时电价电力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工信部、市场监管总局四部门近日联合发布《关于加强新能源汽车与电网融合互动的实施意见》(简称《意见》)。《意见》还提出,协同推进车网互动核心技术攻关,研发光储充一体化等电网友好型充换电场站关键技术。优化完善配套电价和市场机制,鼓励双向充放电设施、储充/光储充一体站、换电站等通过资源聚合参与电力市场试点示范,验证双向充放电资源的等效储能潜力。
光储充一体化电网电价1月2日,广西壮族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发布了广西壮族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国家能源局南方监管局关于印发2024年广西电力市场交易实施方案的通知,其中提出,有序推动工商业用户进入电力市场,2024年厂西电力市场规模预计920亿千瓦时左右发电企业采用“基准价+上下浮动”的市场化上网电价机制,按照峰段、平段、谷段三个时段分别形成分时段交易价格。允许2023年底及2024年新投产煤电机组参与2024年年度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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