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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念歪了光伏“整县推进”的真经?

发表于:2021-11-13 09:03:14     作者:张丽广 来源:NE-SALON新能荟

2021年11月10日,广东省韶关市某光伏从业者向NE-SALON新能荟反映,当地7月份已经不允许工商业屋顶光伏备案,10月份连户用光伏项目也不允许备案了。据该匿名人士反映,近期在限电和涨电价的大背景下,很多工商业企业和居民业主安装光伏的积极性很高,但发改局不给备案,大量在谈工商业项目无法推进,现在户用项目备案也停了,该光伏公司目前无业务可做,面临着巨大的亏损关停压力。

01. 国家能源局为“整县推进”定调

2021年6月20日,国家能源局下发《关于组织申报整县(市、区)屋顶分布式光伏开发试点方案的通知》之后,在社会各界引起强烈反响和争议。7月9日,国家能源局官网发布《对分布式光伏电站整县推进的疑问》,对“整县推进”进行了官方权威释疑,并给出了“自愿不强制、试点不审批、到位不越位、竞争不垄断、工作不暂停”的五大工作原则,具体要求为:

建筑屋顶是否开展建设,由屋顶产权单位综合考虑屋顶承重、安全等因素后自主决定。具体开发建设由屋顶产权单位按照市场化原则自主确定开发主体,政府不大包大揽。各地屋顶分布式光伏开发市场应向所有符合条件的企业开放,企业可根据自身条件和优势,参与市场竞争,参加开发建设。不得以开展试点为由暂停、暂缓现有项目立项备案、电网接入等工作。对于报送的试点方案,国家能源局不评审,也不审批,各地根据方案自行组织实施。

02. 只允许少数企业“整县推进”?

2021年7月30日,韶关市发改局发布了《关于进一步明确暂缓屋顶光伏项目备案工作要求的通知》。《通知》表示:结合当前全市新能源发展规划、新能源产业招商引资以及乡村振兴战略的需要,为安全有序推进屋顶光伏建设,实现规模化发展,经研究决定,韶关全市除居民分布式屋顶光伏项目外,暂停一切商业性质屋顶光伏项目备案、建设工作,在建项目除外。

2021年9月1日,韶关市发改局发布的《关于做好屋顶分布式光伏开发有关工作的通知》表示:可充分利用分布式能源项目易于金融化、资本化、证券化的属性,对屋顶光伏项目进行包装,吸引有实力的市场主体或战略投资者参与开发建设,每个县(市、区)原则上不超过3家。2021年10月15日,韶关市发改局发布的《关于屋顶分布式光伏开发主体的公告》表示:韶关市发改局至今未批复(备案)任何一家企业作为整县屋顶分布式光伏开发主体。从7月份到笔者发稿时间,韶关全市的光伏项目备案仍然是暂停状态。

某匿名光伏行业专家向NE-SALON新能荟分析道,韶关发改局上述做法涉嫌用行政手段越位干涉正常市场竞争,或造成区域分布式光伏市场由少数企业垄断的不良后果,已偏离国家能源推出“整县推进”试点政策的初衷。

03.整县推进“一刀切”是否越位?

2010年11月1日,作为河南省整县屋顶分布式光伏开发66个试点区县之一,南阳市镇平县“整县屋顶光伏分布式开发试点推进工作领导小组”发布的《关于暂停全县屋顶光伏项目备案工作的通知》要求:暂停全县范围内屋顶光伏项目备案工作。严禁未与县政府签订开发协议的公司通过租赁农户屋顶、企业屋顶开发建设屋顶分布式光伏项目,扰乱镇平县屋顶光伏试点县开发工作。

8月31日,河南省7部门发布的《关于印发<河南省加快推进屋顶光伏发电开发行动方案>的通知》中有如下表述:要利用好“1+1+X”建设管理模式,充分发挥大型能源企业技术优势、政策性银行资金优势以及属地平台公司、骨干企业资源协调优势,实现优势互补,全面提升县域乡村能源生产和消费水平。

7月20日,河南省发改委向国家能源局《关于河南省整县(市、区)屋顶分布式光伏开发试点有关情况的报告》中表述:“1+1+X"建设模式即:由1家具备实力的大型能源企业作为牵头企业,负责提供资金、专业人员,协助地方摸排资源、编制方案、统筹推进项目建设;1家政策性银行等金融机构与牵头企业合作,提供绿色信贷支持;若干属地平台公司等根据产业链分工,参与屋顶资源协调落实、 运行维护、信息监测平台搭建等。

通过上述文件信息汇总,河南省发改委的相关文件虽然提出了“1+1+X”模式,但并未明确不允许合规企业申报备案,而镇平县“一刀切”暂停全县光伏备案(据当地光伏企业反映也包含屋顶业主自行投资申报备案的项目),这无疑与国家能源局“工作不暂停”的推进原则相违背。

04. 为浙江能源局点赞!

与韶关市和南阳镇坪县的情况类似,全国各地因为“整县推进”而使用行政命令暂停光伏备案的情况非常多,甚至有些地区在文件中明确“一企包一县”,令人咋舌。此前,中国光伏行业协会通过官微发文指出,一些地方政府暂停本区域内的市场化分布式光伏项目开发,将所有分布式光伏项目强行纳入行政统筹,甚至搞所谓“一企包一县”的做法,与试点方案通知背道而驰,应该尽快纠正。

7月5日,浙江省能源局发布的《关于开展浙江省整县推进屋顶分布式光伏开发试点工作的通知》要求“不得以开展试点为由暂停、暂缓现有光伏项目立项备案以及光伏电力接入审批。”浙江省是第一个明确不搞“整县推进一刀切”的省份,浙江省能源局的做法值得点赞!

结语

国家能源局推出的分布式光伏“整县推进”试点方案,确实调动了地方推动分布式光伏建设的积极性,但在基层执行过程中却出现了不同程度的严重偏差。曾参与“整县推进”的光伏从业者向NE-SALON新能荟透露,部分地区对“整县推进”大包大揽,或与地方招商引资、产业落地配套等政绩考核因素相关,毕竟只有“整县打包”的屋顶资源对于各大光伏投资企业来说才是一块“大肥肉”,一群企业都想吃肉,那就得拿出些额外的诚意吧?

责任编辑:小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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