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4日,上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印发了《2021年上海市整街道(镇、乡)屋顶分布式光伏开发试点名单的通知》。《通知》显示2021年度纳入本市试点名单街道(镇、乡)共计21个,其中纳入国家试点名单街道(镇、乡)17个。总共54.1015万千瓦规模。
《通知》要求各区(管委会)要严格落实“自愿不强制、试点不审批、到位不越位、竞争不垄断、工作不暂停”工作要求,规范开发建设市场秩序,改善新能源开发建设营商环境,降低屋顶分布式光伏开发建设非技术成本,减轻投资开发企业负担。试点过程中,不得以开展试点为由,暂停、暂缓其他项目立项备案、电网接入等工作。
同时做好接网消纳保障。上海市电力公司要在各区(管委会)电网承载能力分析基础上,充分考虑分布式光伏大规模接入的需要,做好上海电网规划与试点建设方案的衔接。
以下是原文件:
责任编辑:周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