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0日,延安市发改委印发《关于统筹推进全市新能源产业发展的通知》,提出:
延安市2021年拟申报保障性并网风电和光伏发电项目规模200万千瓦,采用竞争性优选评分配置项目指标,未进入项目规划库的不得参与指标申请。
其中:企业能力占比30%,各项前期工作的手续获取占比50%,技术先进性与土地集约化利用占比20%。
项目开发企业“十三五”以来在延安市有非可再生能源产业投资的可加分,最多加30分。申报企业新增引进或自主投资的非可再生能源产业投资则按投资进度也可加分,前期产业落地手续办理可加25分,产业投资额每1亿元可加1分,最多可加30分,即意味着企业申报通过产业配套最多可加85分。另外,“十三五”以来在延安市获得指标但未建设的,每10MW减1分,最多可减10分。
2021新增保障性光伏项目需在2022年年底前建成并网,风电项目需在2023年年底前并网,逾期未并网的指标废除并纳入陕西省失信“黑名单”。项目申报截止日期为8月10日。
具体文件见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