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山东电力交易中心发布2021年7月份电力直接交易结果,其中182家新能源发电企业与28家购电企业通过双边协商,达成合同电量6.1亿千瓦时,至此,山东年内新能源交易电量突破55亿千瓦时。
近年来,全省能源行业紧紧围绕“发展绿色能源,助力动能转换”核心任务,大力实施“四增两减一提升”工程,能源绿色转型取得显著成效。截至今年5月底,光伏、风电装机达到4342万千瓦,约占全省总装机的26.9%,同比增长41.6%。其中,光伏装机2533万千瓦,全国排名第一;风电装机1809万千瓦,全国排名第五。2021年1至5月份,光伏、风电累计发电量320.1亿千瓦时,同比增长51.1%。
为加快推进清洁电力消纳,我省健全完善电力交易机制,研究制订市场合同优先消纳方案,明确按照自愿参与原则,有序放开新能源发电企业进入市场,鼓励具备条件的集中式发电企业与售电公司、批发用户签订中长期交易合同,确保参与市场交易的清洁电力在电网调峰困难时段优先消纳;允许购电主体使用与新能源发电企业签订的市场合同抵扣应承担的非水可再生能源消纳责任电量,实现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市场交易与非水可再生能源消纳责任权重的有效衔接……随着一系列改革举措导向引领,激活了新能源交易电量市场“一池春水”。截至目前,已有227家新能源发电企业通过山东电力交易平台注册成为合格市场主体,其中风电企业180家,光伏企业47家。
“目前,山东正在探索实施新能源‘月内交易’模式,通过缩短交易周期来提高交易频次,及时响应市场主体交易诉求,扎实推动新能源市场化交易工作。”山东电力交易中心交易处负责人介绍说,该中心根据新能源企业历史发电小时数,分别设置太阳能、风电分月可交易额度;新能源发电企业可分别按照光伏、风电典型发电曲线,与省内售电公司、电力用户采用双边协商方式确定交易电量及价格。截至今年6月底,山东已累计开展新能源双边协商交易6批次,新能源企业参与数量由最初的37家增加至182家,累计成交电量55亿千瓦时。
“新能源参与电力市场交易,为全省构建适应高比例新能源装机的新型电力系统市场机制提供了实践经验。”据省能源局电力处负责人介绍,下一步,山东将继续积极探索省内新能源发电企业和购电企业参与市场交易机制,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不断满足市场主体购买绿色电能的意愿。同时,深入贯彻落实国家电力体制改革要求,组织专业力量持续开展市场建设关键问题研究,通过市场手段促进新能源消纳,着力构建以新能源为主体的新型电力系统,为加快实现“碳达峰、碳中和”战略目标贡献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