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能源送出线路建设新政释放何种信号?

来源:中国能源报发布时间:2021-07-13 11:16:26

日前,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联合发布《做好新能源配套送出工程投资建设有关事项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指出,允许新能源配套送出工程由发电企业建设。电网企业可在适当时机依法依规进行回购。

配套送出线路的投资建设主体为何由电网企业扩展到了发电企业?发电企业自建送出工程能否缓解网源不协调的矛盾?新政对未来新能源产业的发展又将产生怎样的影响?

“电网的资产电网建,听起来没问题,但是具体执行起来可没这么简单”

根据国家能源局2018年4月出台的《关于减轻可再生能源领域企业负担有关事项的通知》(国能发新能[2018]34号)(以下简称“34号文”),各类接入输电网的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的接网及输配电工程,全部由所在地电网企业投资建设,保障配套电网工程与项目同时投入运行。电网企业投资建设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的接网及输配电工程的合理费用,在扣除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补助资金后,计入所在省级电网输配电价核定成本范围。

“电网的资产电网建,听起来没问题,但是具体执行起来可没这么简单。”国内某风电开发企业项目负责人李某告诉记者,早在2015年,公司在吉林省开发的一个风电项目就曾遭遇配套送出线路建设难的问题。李某介绍,当时电网公司对于配套送出线路的建设是有投资计划的,但线路规划的塔基和网架要占用一定的村民住房,涉及到拆迁问题。村民不同意拆迁,就只能改规划、移线路,投资预算因此有所增加。

“对于电网公司而言,一旦超出预算,就要层层上报、层层审批,流程非常复杂。后来,为了能尽快并网,我们就提出,增加的投资由我们发电企业自己承担,甚至整条线路全部由我们出钱来建。但电网方面坚决不同意,电网公司认为,这条线路算作是电网公司的资产,不可能接受其他公司的投资。”李某透露,彼时,项目所在地政府部门对于可再生能源投资大力支持,一度提出由政府部门投资建设配套送出线路。“但电网公司还是一样的态度,预算不够不能要其他企业的钱,更不能要政府的钱,也不能向上级电网公司要钱,只能是等着审批追加预算。”

2016年开始,国家能源局启动风电投资监测预警,吉林省由于弃风率偏高,连续3年被划定为红色预警区域。特别是2017年,针对红色预警区域,即便是在建、已核准和纳入规划的项目,电网企业也不得受理新增并网申请。李某告诉记者,由于2015年配套送出线路的投资问题始终没有确定,后续又赶上红色预警的禁令,项目并网被长时间搁置,公司业绩因此大幅下滑,损失重大。

“模糊了管制业务和非管制业务的界限,和本轮电力体制改革的精神相背离”

“一方面,从客观上讲,光伏、风电等新能源发电项目建设周期短、速度快,配套送出工程很难实现‘同步’。但另一方面,由于发电企业迫切的并网需求,在很多地方,发电企业自建配套送出线路的情况并不少见。此前‘34号文’也规定了主要由电网企业承担配套线路的建设,但是政策在执行过程中被或多或少地打了折。”北京鑫诺律师事务所律师展曙光指出,在当前“碳达峰、碳中和”目标的大背景下,新能源发展提速,配套送出工程滞后的问题几乎难以避免,此次《通知》的出台也是想要破除并网消纳环节的障碍。

《通知》也明确指出,允许发电企业投资建设新能源配套送出工程,就是为了避免风电、光伏发电等电源送出工程成为制约新能源发展的因素。

“但新能源并网问题本来就是‘电网不急发电急’,现在允许发电企业自建送出线路,电网会不会更不着急了?”展曙光坦言,“表面上看是给发电企业找了一条出路,但事实上很可能会激发新的问题。”

对此,国家发改委能源研究所可再生能源中心主任赵勇强则表示,新政策并不会降低电网投资建设配套送出工程的积极性。“对于电网企业而言,就最终效果来说,自行建设和后期回购其实是一样的,本意上电网可能更希望自己来建。但由于新能源电源和电网建设周期不同,即使在规划层面做好了建设时序协调,实际建设中也可能由于各种各样的原因导致偏差,因此存在发电企业自建线路的需求。”

“此次《通知》的意义更多是释放一个鼓励新能源开发的政策信号,但就具体内容而言,更适合作为一种过渡,可能并不是目前最好的政策选择。”中国社科院财经战略研究院副研究员冯永晟指出,《通知》虽然给发电企业“开了可以自建送出线路的口子”,但主干网架的建设还是以电网公司为主体,“可再生能源要上网,还要综合考虑主网和接网线路的协调,那么主干网架的建设和升级改造能否跟上接网线路的建设速度?这也是后续要面临的问题。”而赵勇强认为,当前,许多发电企业自建的线路,在电网公司未回购前,也是委托电网运营管理或者接受电网运行管理调度的,因此主网和接网线路可以做到协调统一。

展曙光强调,光伏、风电等可再生能源发电业务属于电源侧的非管制性市场化业务。“但包括送出线路在内的一系列配套工程建设则属于电网侧的管制性业务。现在允许发电企业自建送出线路,而且电网企业也开始涉足诸如分布式光伏开发等新能源发电投资,其实是模糊了管制业务和非管制业务的界限,和本轮电力体制改革的精神相背离。”

“国家一定要严格监督电网的回购工作,明确回购时间和相关细则”

值得注意的是,《通知》规定,发电企业建设的新能源配套工程,经电网企业与发电企业双方协商同意,可在适当时机由电网企业依法依规进行回购。

“一句‘适当时机’,相当于就把球直接踢给了电网和发电企业,可能对于政策制定者而言,也说不清什么时候才是‘适当’。”冯永晟指出,由于配套接网线路涉及全国众多地域的大量项目,电网企业可能也需要探索如何进行回购。“不同地域、不同建设主体回购的先后顺序可能不一样,包括价格也可能需要一点一点摸索。有太多的细节问题需要处理。”

其实早在“34号文”发布之时,就明确指出,相关接网等输配电工程由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单位建设的,电网企业按协议或经第三方评估确认的投资额在2018年底前完成回购。但据记者了解,相关回购工作并未如期完成,此前发电企业自建的接网线路资产很多还是由发电企业自行持有。另有知情人透露,“不仅是光伏、风电企业,甚至一些火电厂和水电项目也有一些自建送出线路,电网并没有回购。”

为何电网方面对于接网线路回购迟缓?目前,还有多少发电企业自建的送出线路没有完成回购?记者尝试联系国家电网和南方电网公司了解情况,但截至发稿前,并未收到明确回复。

赵永强指出,接网线路和工程的回购涉及多个主体,各方关注点不同,所以需要破解诸多难点。“比如电网企业强调,技术设备选型和施工等要满足电网的规范要求,国资委等部门对于回购工作也有一定的标准和程序要求。因此,针对今后可能越来越多的需求,需要建立和完善统一的新能源接网线路回购相关技术规定、管理规范和标准程序。”

“站在各司其职的角度,电网就应该无条件地保障发电项目的正常并网,不能从事市场化的发电项目投资。现在的情况是本职工作还不能达标,却把一部分资金和时间都投入到了非管制业务上。”展曙光指出,在电网企业确有困难的情况下,如果发电企业自行建设了配套送出工程,“国家一定要严格监督电网的回购工作,明确回购时间和相关细则,一旦不能按时依规回购,就要追究相关方责任”。


责任编辑:muxinyu
索比光伏网&碳索光伏版权声明:

本站标注来源为“索比光伏网”、“碳索光伏"、"索比咨询”的内容,均属www.solarbe.com合法享有版权或已获授权的内容。未经书面许可,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以转载、复制、传播等方式使用。

经授权使用者,请严格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在显著位置标注来源,未经允许不得修改内容。违规者将依据《著作权法》追究法律责任,本站保留进一步追偿权利。谢谢支持与配合!

推荐新闻
三峡能源拟设立新公司 加快推进塔克拉玛干沙漠新能源基地建设来源:三峡能源公告 发布时间:2026-11-03 09:59:04

三峡能源拟联合长江电力、三峡资本及三峡投资,在乌鲁木齐共同出资设立三峡(新疆)能源投资有限公司,注册资本约25.23亿元,各方按所持若羌公司股权作价出资,持股比例分别为34%、33%、16.5%和16.5%。此举旨在加快推进新疆南疆塔克拉玛干沙漠新能源基地建设,统筹高效开发当地新能源资源。新公司业务范围广泛,涵盖风电、光伏、水电、火电等发电运营及技术服务,延伸至储能、氢能、生态保护、水资源管理、非常规水源利用、煤炭清洁加工及工程技术研发等多个领域,致力于打造集投资、建设、运营与技术创新于一体的区域综合能源平台。

蒙西—天津南特高压通道的核心配套新能源外送项目--库布齐沙漠基地鄂尔多斯400万千瓦新能源项目送出工程实现全线贯通来源:内蒙古广播电视台 发布时间:2026-10-27 10:44:04

库布齐沙漠基地鄂尔多斯400万千瓦新能源项目送出工程于10月24日实现全线贯通,标志着蒙西—天津南特高压通道核心配套外送项目完成主体架线施工。该工程总投资19.4亿元,起于500千伏大路变电站,经新建的布尔陶变电站,接入1000千伏鄂尔多斯特高压站,新建500千伏变电站2座、线路279公里、铁塔340基。自2025年12月开工以来,建设团队在不足12个月的沙漠施工窗口期内,克服风沙与复杂地形挑战,高效推进工期。工程投运后,每年可向京津冀地区输送绿电约140亿千瓦时,有力支撑区域用电增长,并助力库布齐沙漠生态修复与蒙西—天津南通道输电效益提升。目前正全力开展设备安装、系统联调及验收工作,确保2026年11月按期投产。(199字)

3.5~6.7GW!河北省第四季度可开放容量公布来源:河北省发改委 发布时间:2026-10-26 09:10:47

河北省发改委于10月23日公布2026年第四季度全省可开放新能源并网容量。该数据以各县域为统计单元,在统筹考虑已核准、在建及计划开工等在途项目基础上进行测算,最终形成容量区间值:下限为3584.89兆瓦(即3.58GW),上限为6723.71兆瓦(即6.72GW),整体范围为3.5至6.7GW。这一数值反映了河北省在该季度内尚可接纳新增风电、光伏等可再生能源项目的并网空间,是地方政府和开发企业开展项目前期工作、申报接入及制定投资计划的重要依据。公告旨在引导新能源有序发展,保障电力系统安全稳定运行与消纳能力相匹配。

投产!滇西南新能源外送“破瓶颈工程”来源:中国能建中电工程 发布时间:2026-10-21 09:25:00

10月17日,云南电网单体投资最大、技术标杆最高的500千伏耿马(甜美)输变电工程正式投产。该工程破解滇西南新能源外送瓶颈,推动临沧电网由“单核”迈向博尚、甜美“双核”协同新格局,年送清洁电力约160亿千瓦时,助力边疆能源转型与高质量发展。

三峡能源:金秋十月,新能源建设正当时!来源:中国三峡能源 发布时间:2026-10-19 06:54:15

金秋十月,三峡能源8大新能源项目在全国多地同步攻坚:广西天峨风电、田东农光互补,江西长胜光伏,云南弥勒西扩建风电,湖南凤凰风电,贵州册亨、安龙风电,宁夏中泰及浙江钱塘风电项目齐头并进,全力冲刺全容量并网。项目总装机超160万千瓦,年发电量超30亿千瓦时,年减排二氧化碳超300万吨,绿色动能澎湃涌动。

12天高效交付!弘元绿能助力华电腾格里河西新能源基地80万千瓦光伏项目建设来源:弘元绿能 发布时间:2026-10-15 06:39:35

弘元绿能12天高效交付华电甘肃腾格里沙漠80万千瓦光伏项目320MW组件,彰显全产业链协同与紧急履约硬实力。文章揭秘其快速响应机制与沙戈荒基地供应保障能力,并预告10月22日兰州“新能源大基地+算电协同”零碳大会。

通威太阳能科技金堂基地获评“重服务守信用AAA企业”,以优质服务赋能光伏产业高质量发展来源:通威股份 发布时间:2026-10-15 06:32:12

通威太阳能金堂基地获“重服务守信用AAA企业”认证,继多项AAA信用认定后再添权威背书。作为西南首家GW级光伏组件基地,其TNC3.0系列组件具备90%双面率、优异弱光与遮挡防护性能,显著降本增效,彰显服务力、信用力与产品力三重优势。

三部委印发内河新能源船舶行动方案:因地制宜建设“风光储充换”一体化设施来源:交通运输部 发布时间:2026-10-14 09:00:23

《内河新能源船舶推广应用行动方案(2026—2030年)》由交通运输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能源局联合印发,旨在系统推进内河航运绿色低碳转型。方案以电动船舶和甲醇动力船舶为重点,分阶段设定目标:到2028年,内河新能源船舶保有量较2025年翻倍,电动运输船超1000艘、甲醇动力船超100艘,建成零碳水路运输通道3000公里;到2030年,实现规模化应用与全链条产业生态基本成型。方案聚焦多场景分类推广——电动船优先用于中短途客货运输、公务及港作船舶,甲醇船重点布局长运距、大吨级江海直达与联运航线;同步推进“风光储充换”一体化补能设施布局,完善标准规范、安全监管、技术攻关与政策保障体系,并鼓励重点区域开展先行先试。(199字)

印度GEC-III获批,拟支135GW新能源送出,配套50GWh储能来源:TaiyangNews 发布时间:2026-10-08 09:34:55

印度联邦内阁批准第三期绿色能源走廊(GEC-III)计划,总投资1.86万亿卢比,旨在破解可再生能源并网瓶颈。该计划聚焦强化各邦州内输电基础设施(InSTS),支持最多135GW可再生能源电力送出,并配套部署50GWh电池储能系统(BESS),其中储能将布设于新能源场址及关键电网节点。项目分两大部分:输电建设投资约1.36万亿卢比,储能部署投入5000亿卢比;中央财政援助达5408.2亿卢比,以降低地方成本。实施采用竞争性招标(TBCB)与成本加成(CPB)双模式,由各邦输电机构主导。目标是提升电网灵活性、减少弃电(2026年一季度弃电量已达300GWh)、平抑波动、保障无光时段供电,并支撑印度2035年非化石能源装机达900GW的国家目标。

国家能源局局长:将大力支持“吉电入京”项目建设,拓展吉林新能源外送渠道,积极探索绿色燃料在更多场景应用!来源:吉林发布 发布时间:2026-09-22 09:24:37

文章报道了9月20日吉林省主要领导与国家能源局局长王宏志在长春举行的工作会见。双方围绕吉林新能源发展与国家能源安全展开交流:吉林省强调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东北振兴和吉林工作的重要指示,加快构建现代化产业体系,推进风光规模化开发、氢能及绿色燃料全产业链布局,绿电装机与绿氢绿氨绿醇产业持续壮大;吉林方面提出支持跨省区绿色甲醇专用通道吉林段率先建设等诉求。国家能源局回应表示,将大力支持“吉电入京”项目建设,拓展吉林新能源外送渠道,探索绿色燃料多场景应用,助力就地消纳与能源绿色转型,服务吉林高质量发展和国家能源安全战略。(198字)

新能源公司伪造政府公章及有关材料,已立案!来源: 文山供电局 发布时间:2026-09-16 08:41:59

9月7日,某新能源公司在办理光伏并网业务时,向南方电网云南文山马关供电局仁和供电所提交的房产权属证明材料中,所盖属地政府公章被业扩人员识别为疑似伪造。经工作人员两次核查、企业补报材料仍未纠正,仁和供电所随即联合属地政府核实,确认公章及全部相关材料均系伪造。属地政府已将该线索移交公安机关立案侦查,供电所全程配合完成取证。事件暴露出业扩资料审核环节的风险隐患,仁和供电所将以此次案例开展警示教育,压实审核责任,完善资料核验闭环管理机制,重点防范虚假报装与材料造假问题,切实筑牢业扩领域廉政防线。(198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