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加快发展光伏发电 开展建筑光伏一体化试点示范项目建设

来源:陕西省人民政府发布时间:2021-07-05 14:24:18

6月29日,陕西省人民政府发布《2021年全省工业稳增长促投资若干措施》,提出要大力推进电力外送通道建设,加快陕北至湖北特高压输电工程及配套电源项目建设,扩大主网外送和“西电东送”电量。加快发展光伏发电、风力发电等可再生能源,推动陕北—湖北配套光伏、风电项目建设,开展建筑光伏一体化试点示范项目建设,争取一批新能源项目与线路工程同步投产,积极谋划集中式储能项目。

全文如下:

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21年全省工业稳增长促投资若干措施的通知

陕政办发〔2021〕11号

各设区市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2021年全省工业稳增长促投资若干措施》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1年6月18日

2021年全省工业稳增长促投资若干措施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来陕考察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快工业经济发展的工作安排和全省工业稳增长电视电话会议要求,扎实做好工业稳增长促投资各项工作,让工业成为稳增长和高质量发展的主动力,现制定如下措施。

一、明确目标奋力赶超,力争实现更快增长

进一步坚定信心,把工业稳增长促投资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加大工作力度,健全相关机制,在完成全年工业增长目标的基础上,努力赶超全国平均水平。大力推动工业投资,全年增长7%以上,其中制造业投资增长7.5%以上,工业投资占固定资产投资比重达到26%以上。(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按职责分工负责)各市(区)要落实主体责任,西安、宝鸡、咸阳、榆林、延安等工业占比超过或接近全省10%的市,要对标全国工业增速,加压奋进、多做贡献;其他各市(区)也要千方百计存量挖潜、增量扩张,全力以赴争取更快增长。(各设区市政府负责)

二、多措并举促进非能源工业稳定增长

突出重点,加大协调支持服务力度,努力克服原材料成本增加、海外供应链不畅、市场需求尚未完全恢复等不利因素,保证重点行业平稳运行。电子工业要切实做好龙头企业的跟踪服务,积极推动项目达产达效,力争全年增速达到20%以上。汽车工业要积极促进骨干企业多产多销、提质增量,推动整车项目早日量产,增长10%以上。装备工业要大力开展配套对接活动,引导龙头企业扩大本地采购,帮助解决企业关键零部件国产替代问题,增长6.5%以上。原材料工业要加强市场价格监测预警,指导企业抓住大宗工业品价格上涨周期,开足马力生产,推动钢铁水泥企业与用户企业对接合作,签订中长期合作协议,增长5%左右。消费品工业要推动乳制品加工、富硒食品、生物医药等产业增品种、提品质、创品牌,更好满足群众消费升级需求,会同重点地市、重点企业大力开展线上线下促销活动,培育一批有竞争力的优势产品,增长6.5%以上。(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负责)

三、持续推动能源工业提质增量

紧紧抓住煤炭、原油等产品需求旺盛的有利形势,鼓励企业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开足马力达产满产、多产多销。指导煤矿均衡稳定生产,力争羊马河、润邦、孟村等煤矿年底前联合试运转,争取12处煤矿产能得到核增,确保完成全年煤炭生产目标任务。压实油气增储上产目标责任,抓好老井稳产、措施增产、新井上产,积极推进镇巴页岩气开发。对拟投产达产且附加值高的煤化工深加工项目,要在确保实现能耗“双控”目标前提下,通过降低单位产出能耗、能耗指标置换等途径积极推动。大力推进电力外送通道建设,加快陕北至湖北特高压输电工程及配套电源项目建设,扩大主网外送和“西电东送”电量。加快发展光伏发电、风力发电等可再生能源,推动陕北—湖北配套光伏、风电项目建设,开展建筑光伏一体化试点示范项目建设,争取一批新能源项目与线路工程同步投产,积极谋划集中式储能项目。(省发展改革委、省能源局牵头,相关设区市政府配合)

四、抓好两年平均增速负增长行业止滑促升

采矿业要严格落实国家有关生态环保政策要求,加快开展环保安全提升改造,推动符合条件的企业尽快开工生产。(省自然资源厅、省生态环境厅、省应急厅按职责分工负责)农副食品加工、食品制造、酒饮料精制茶制造、医药制造等行业要逐个分析,帮助企业解决困难和问题;在省内外开展陕西“名优特新”工业产品展销推介活动,帮助地方品牌产品“进展厅、上平台”;发挥中欧班列长安号作用,帮助企业开拓国际市场。(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商务厅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充分发挥龙头企业稳增长主力军作用

鼓励制造业龙头企业做大做强,对2021年度营业收入首次突破100亿、500亿、1000亿元的制造业企业,分别给予300万元、500万元、1000万元进档奖励。(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负责)将稳增长目标纳入省属企业年度目标责任进行考核,营业收入、利润总额、工业增加值等主要经济指标比2020年增长10%以上。(省国资委负责)

六、协调解决断点堵点问题,全力确保产业链供应链稳定

支持大型企业搭建产业链供需对接平台,用市场化办法引导供应链上下游稳定原材料供应和产销配套协作,帮助企业增强汽车芯片、机床高速主轴等零部件和关键进口原材料的供应保障能力。推动省内企业与原材料生产企业建立长期供销协议,千方百计降低企业原材料平均成本。(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牵头,省发展改革委、省能源局、各设区市政府配合)

七、大力发展民营经济和扶持中小企业

实施民营企业“千企示范、万企转型”和“互联网 ”中小企业创新行动计划,推动非公经济在总量结构、质量效益、技术业态上大幅提升。充分发挥省中小企业民营经济诉求响应平台(即“陕企通”)作用,及时受理和协调解决中小企业生产经营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负责)大力推进企业“小升规”,建立后备企业培育库,对有望纳规企业重点帮扶;分解落实“小升规”任务,对各市(区)每年“小升规”企业按净增加量给予每户20万元奖励;聚焦近两年退库企业名单,摸清原因,加强扶持,争取再次“入规”。(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牵头,各设区市政府配合)发挥利用好秦创原创新驱动平台作用,力争科技型中小企业数量突破8500户、高新技术企业新增1000户左右,培育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30户,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80户。(省发展改革委、省科技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各设区市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八、谋划一批高质量工业项目

按照高质量发展要求,建立“十四五”重大工业投资项目目录清单,谋划400个以上、总投资2万亿元的重大工业项目。按照“碳达峰、碳中和”目标要求,严控“高排放、高耗能”项目,推进先进制造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大力培育未来产业。(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各设区市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九、围绕产业链精准招商

制定产业链招商目录清单,指导各地有的放矢开展定向招商、精准招商,尽快取得一批重大招商成果。建立省级招商引资协调服务机制,制定重大招商引资奖励制度。紧盯世界500强、中国500强、民营500强、行业100强企业开展精准对接,深入推进央企进陕、民企商会进陕活动。抓住陕西—长三角、粤港澳大湾区经济合作活动,围绕先进制造、战略性新兴产业等领域开展专题招商,对签约项目建立台账,跟踪推进,落地见效。(省商务厅牵头,省委军民融合办、省发展改革委、省科技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国资委、各设区市政府配合)

十、加大对项目建设的支持服务力度

统筹安排工业领域有关专项资金,省工业和信息化厅2021年产业发展资金预算超过50%用于工业项目建设,同比提高10个百分点左右。(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财政厅按职责分工负责)建立2021年重大工业项目清单,实行动态管理,重点抓好154个10亿元(消费品类项目5亿元)以上重大工业投资项目和1亿元(含)以上重点技术改造项目,按月监测项目进展情况,每季度对项目进行督导,协调解决项目推进中的困难和问题,力争完成年度投资1000亿元以上。对列入清单中投资进度快、投资额大的项目给予奖励。(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按职责分工负责)对2021年有望建成投产、新增产能的407个重点项目,建立清单、跟踪服务,强化部门联动和要素保障,力促按期达产达效,并对贡献大的项目给予流动资金贷款贴息支持,确保年内释放产值500亿元。(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负责)加强对省属企业投资总额超过50亿元项目的监测,力争省属企业全年完成固定资产投资1000亿元以上。(省国资委负责)

十一、推动重点产业延链补链强链

建立重点产业链“链长”制,每个产业链明确1名省级或厅级领导负责,建立1个工作专班、制定1个提升方案和全景图谱、组建1个专家团队,全面推动产业链发展。(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牵头,省委军民融合办、省发展改革委、省科技厅、省农业农村厅、省国资委配合)建立产业链关键核心技术清单,实行“揭榜挂帅”机制,支持一批“卡脖子”关键核心技术产业化项目建设。安排专项资金支持制造业创新中心、科技成果产业化项目,推进重大技术装备首台(套)、重点新材料首批次推广应用和产业化,提升产业链基础创新能力。(省科技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二、大力支持企业技术改造

以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服务化为主攻方向,支持企业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对现有设施、工艺条件及生产服务进行改造提升,全年支持项目不少于700个。对产业转型升级技术改造项目最高给予500万元支持;对中小企业技术改造项目按照不超过关键设备购置额的10%给予奖补,最高给予500万元。加快推进企业智能化改造,开展智能生产线、数字化车间、智能工厂建设,对新认定的省级智能制造示范项目给予资金支持。(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负责)

十三、推动县域工业集中区提档升级

按照统一规划、合理布局、突出特色、集约高效的要求,坚持“一县一区、一区多园”,围绕县域主导产业培育发展,扎实推进园区整合。开展“亩均效益”评价,提高园区产出效率,打造一批含金量、含绿量、含新量高的重点特色专业园区,对县域工业集中区、特色产业园区和小微企业创业创新基地建设给予专项资金支持。(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自然资源厅、各设区市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四、扩大制造业企业融资

引导银行扩大信用贷款,每年制造业中长期贷款增速不低于中长期贷款总体增速。推进实施制造业企业和“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信贷计划,落实好500亿元专项信贷资金,用足地方政府专项债券,推进市县融资平台整合升级,用好金融顾问、四贷促进(首贷、信用贷、随借随还贷、延期还本付息贷)、让利实体、发债辅导、考核奖励“五项机制”,推进新增融资重点流向实体经济特别是制造业。建立企业上市培育机制,加大对成长性好的企业上市培训、辅导、咨询力度,落实上市奖励政策,推动更多企业上市直接融资。鼓励省级投资平台以股权投资的方式,支持工业企业发展。(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财政厅、省地方金融监管局、人民银行西安分行、陕西银保监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五、加大工业用地供应保障

合理布局规划城市建设用地结构,优先确定工业用地规模,按照计划跟着项目走的原则,对纳入国家和省级重点项目清单的工业项目,实行年度土地利用计划实报实销,2021年市县新增土地指标用于工业项目比例不低于25%。鼓励和加快推行先租后让、租让结合的土地供应方式,大力发展标准化厂房建设,在有条件的区域探索推进新增工业用地“标准地”出让制度。(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自然资源厅、各设区市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六、建立正面清单管理制度

将大气污染防治绩效水平高的企业列入正面清单,在重大活动、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等时期可自主采取减排措施。对重点地区、重点企业在能耗“双控”指标、冬季用能方面加强保障。(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生态环境厅、各设区市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七、持续营造公平公正的市场环境

落实减税降费政策,严格执行制造业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比例提高到100%、阶段性降低保险费率、稳岗返还等政策,建立政策执行跟踪机制,确保各类企业一视同仁、应享尽享。(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税务局、各设区市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清理有违公平竞争的地方性法规和政策文件,推进产业政策由差异化、选择性向普惠化、功能性转变。(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八、建立包抓督导机制

建立省政府领导包抓地市机制,开展工业稳增长调研,深入一线督导,分析研判形势,建立问题清单,积极协调、逐项解决。(省政府办公厅、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国资委按职责分工负责)每月对各市(区)工业稳增长促投资等指标完成情况进行通报点评,在全省树立抓工业、振实体的鲜明导向。(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负责)开展专项资金拨付情况督查检查,对2020年省级有关部门支持企业发展的产业类资金拨付情况进行“回头看”,对未按规定及时将专项资金拨付到户的市、县、区予以通报、限期整改。(省发展改革委、省科技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财政厅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九、强化监测分析和统筹协调

密切监测全省工业运行态势,对工业经济运行中出现的普遍性、苗头性问题要做到早发现、早应对,加强指导协调。加强月度会商研判,每季度向省政府报告工业运行和投资情况及存在问题,提出工作建议。(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发展改革委、省统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责任编辑:renmengq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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