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30日,山东省能源局正式下发《关于报送整县(市、县)分布式光伏规模化开发试点方案的通知》,通知提出:
1)整县分布式光伏规模化开发试点方案,要与自然资源、生态环境、农业农村、住建等部门充分沟通衔接,确保方案科学可行。
2)试点方案主要内容应包括但不限于:实施背景、工作思路和目标、主要原则、开发企业情况、建设规模、进度安排、电网接入、电力消纳、运营维护、商业模式、保障措施等内容,按照"源网荷储一体化"理念,明确整县分布式光伏"集中开发汇集、就地就近消纳"为主的实施路径。
3)与"百乡千村"低碳发展行动相统筹,在分布式光伏规模化开发的基础上,因地制宜推进生物质能、地热能等清洁能源综合开发,逐步实现一体化解决农村用电、取暖、炊事等清洁用能问题;探索"光伏+"多元发展模式,推进清洁能源与种植业、养殖业。
责任编辑:大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