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江西省能源局发布了《关于公布2021年首批光伏发电竞争优选结果的通知》(赣能新能字〔2021〕50号)。文件内容显示,33个集中式光伏电站项目(合计2786MW)和53个分布式光伏项目(合计243.05MW)进入首批项目名单。
根据上述通知要求,入围项目建设单位要根据承诺在2022年4月底前建成电站和配套储能项目(时间以江西省可再生能源信息中心大数据平台并网数据为准)。对逾期未建成者,不再受理项目单位(含其全资子公司、大股东所属企业)新项目申请,并在企业诚信等方面给予相应处罚。
此前发布的《江西省能源局关于做好2021年新增光伏发电项目竞争优选有关工作的通知》及补充通知显示,申请参与江西省2021年新增光伏发电竞争优选的的项目,可自愿选择光储一体化的建设模式,配置储能标准不低于光伏电站装机规模的10%容量/1小时,储能电站原则上不晚于光伏电站同步建成。对符合建设条件的光储一体化项目将在竞争优选评分中给予倾斜支持。
以下是政策原文:
江西省能源局关于公布2021年首批光伏发电竞争优选结果的通知
赣能新能字〔2021〕50号
各设区市发改委(能源局、办)、各有关单位:
根据国家、省有关政策,近日我局组织相关技术单位开展了2021年首批光伏发电项目竞争优选工作,现将优选项目结果予以公布(详见附件),并就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为实现我省“十四五”光伏发电的良好开局,助力完成“双碳”目标,本批光伏发电项目竞争优选工作实行宽进严管的优先原则,除少数不符合申报政策或未落实市场化并网消纳条件得分较低的项目外,其余大部分均同意入围光伏发电年度建设规模。
二、入围项目须严格依法依规推进,落实必要支持文件后方可开工建设。企业承诺配建储能项目的,储能项目应依法依规落实建设程序,严格执行相关技术标准,确保安全生产。
三、各级电网企业要继续支持项目接网和消纳工作,积极研究适应高比例可再生能源消纳的电网建设、调度方案,为“十四五”可再生能源发展提供坚强保障。
四、入围项目建设单位要根据承诺在2022年4月底前建成电站和配套储能项目(时间以江西省可再生能源信息中心大数据平台并网数据为准)。对逾期未建成者,不再受理项目单位(含其全资子公司、大股东所属企业)新项目申请,并在企业诚信等方面给予相应处罚。
请各设区市发改委(能源局、办)加强调度工作,在保证安全和建设质量的前提下推动项目按期建设并网,督促企业定期向江西省可再生能源信息中心报送项目建设进展情况,建设过程中出现重大问题要及时向我局报告。
附件:1.2021年首批光伏发电项目竞争优选入围集中式项目清单
2.2021年首批光伏发电项目竞争优选入围屋顶分布式项目清单
2021年5月6日